算法發布那天,我被保安從後門架了出去_第十章 後來的事
第十章
後來的事,周律師幫我跑完了。
專利複審用了七個月。複審決定書下來的那天,我在醫院。
發明人一欄,第一行的位置空出來了。
空著,等著我填。
高維的 A+ 輪投資人撤資,對賭條款觸發,他個人回購義務一點八個億。維訊裁了兩次員,第二次裁到兩百人以內。
杜鵬在沙龍那事之後三個月自己走的,去了家小公司做商務。
裴莉還在維訊,升了副總裁。
這些我都是聽說的。
師父出院那天我去接他。
他能拄著拐走十幾米了。右手還是抬不起來,但左手能自己端碗。
我把複審決定書給他看。
他看得很慢,一行一行地看。
看到發明人那一欄,他抬起頭看我。
我指著那個空格說:“師父,您說,我填不填?”
他沒說話。
他抬起左手,伸出一根手指。
一根。
就一根,舉在我面前,舉了很久。
我懂他的意思。
第一。
我說:“填。”
三個月後,我簽了新的合同。
公司很小,在五道口一棟寫字樓的九層,一共十一個人,做工業現場的邊緣排程。我們第一個客戶是河北一家軸承廠——我帶人在車間蹲了九天,把系統接上,六臺機床自己排了一遍。
然後車間主任轉過身問了我一句話:
“這玩意兒,明天早上還能不能跑?”
我說:“能。”
“後天呢?”
我說:“也能。”
他點點頭,從兜裡摸出一包煙,遞過來一根。
我說:“不會。”
“十七年了,”他說,“我頭一回在車間裡聽見機器自己說話。”
林汐是第十一個來的。
她把合同遞給我的時候,指著署名那一欄。
“師兄,這裡你籤。”
我簽了。
她把合同收回去,又拿出一支筆,遞給我。
“還有這個。”
我說:“什麼?”
她翻開另一份檔案,第一頁最上面,寫著“技術成果歸屬及發明人認定規則”。
第二頁,第三條:
“任何一項技術成果,發明人署名以可信時間戳存證的最早提交記錄為準。公司無權變更,個人無權讓渡。”
我抬起頭看她。
林汐說:“這是新的規矩。”
“誰定的?”
“我定的。”她說,“師父簽字了,在最後一頁。”
我翻到最後一頁。
方承宇三個字寫得歪歪扭扭,最後一筆拖了很長。
但我認得出來。
我把筆拿起來,在落款處簽了我的名字。
林汐收拾東西要走,走到門口又回頭。
“師兄,”她說,“要是有一天,也有人把你名字從這上頭拿掉——”
她指了指我剛籤的那份合同。
“你會怎麼辦?”
我說:“拿回來。”
“要是拿不回來呢?”
我想了想。
“那就再寫一個。”
她笑了一下,拉門走了。
門沒關嚴,留了一道縫。走廊的燈從縫裡漏進來,在地板上攤開一條細長的亮線。
窗外那隻風箏還掛著。風小了,它開始往下墜,墜得很慢,一晃一晃的。
我看了一會兒,站起來把窗戶推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