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發布那天,我被保安從後門架了出去_第十章 後來的事

算法發布那天,我被保安從後門架了出去發布時間:2026-09-28作者:木又星澤

第十章

後來的事,周律師幫我跑完了。

專利複審用了七個月。複審決定書下來的那天,我在醫院。

發明人一欄,第一行的位置空出來了。

空著,等著我填。

高維的 A+ 輪投資人撤資,對賭條款觸發,他個人回購義務一點八個億。維訊裁了兩次員,第二次裁到兩百人以內。

杜鵬在沙龍那事之後三個月自己走的,去了家小公司做商務。

裴莉還在維訊,升了副總裁。

這些我都是聽說的。

師父出院那天我去接他。

他能拄著拐走十幾米了。右手還是抬不起來,但左手能自己端碗。

我把複審決定書給他看。

他看得很慢,一行一行地看。

看到發明人那一欄,他抬起頭看我。

我指著那個空格說:“師父,您說,我填不填?”

他沒說話。

他抬起左手,伸出一根手指。

一根。

就一根,舉在我面前,舉了很久。

我懂他的意思。

第一。

我說:“填。”

三個月後,我簽了新的合同。

公司很小,在五道口一棟寫字樓的九層,一共十一個人,做工業現場的邊緣排程。我們第一個客戶是河北一家軸承廠——我帶人在車間蹲了九天,把系統接上,六臺機床自己排了一遍。

然後車間主任轉過身問了我一句話:

“這玩意兒,明天早上還能不能跑?”

我說:“能。”

“後天呢?”

我說:“也能。”

他點點頭,從兜裡摸出一包煙,遞過來一根。

我說:“不會。”

“十七年了,”他說,“我頭一回在車間裡聽見機器自己說話。”

林汐是第十一個來的。

她把合同遞給我的時候,指著署名那一欄。

“師兄,這裡你籤。”

我簽了。

她把合同收回去,又拿出一支筆,遞給我。

“還有這個。”

我說:“什麼?”

她翻開另一份檔案,第一頁最上面,寫著“技術成果歸屬及發明人認定規則”。

第二頁,第三條:

“任何一項技術成果,發明人署名以可信時間戳存證的最早提交記錄為準。公司無權變更,個人無權讓渡。”

我抬起頭看她。

林汐說:“這是新的規矩。”

“誰定的?”

“我定的。”她說,“師父簽字了,在最後一頁。”

我翻到最後一頁。

方承宇三個字寫得歪歪扭扭,最後一筆拖了很長。

但我認得出來。

我把筆拿起來,在落款處簽了我的名字。

林汐收拾東西要走,走到門口又回頭。

“師兄,”她說,“要是有一天,也有人把你名字從這上頭拿掉——”

她指了指我剛籤的那份合同。

“你會怎麼辦?”

我說:“拿回來。”

“要是拿不回來呢?”

我想了想。

“那就再寫一個。”

她笑了一下,拉門走了。

門沒關嚴,留了一道縫。走廊的燈從縫裡漏進來,在地板上攤開一條細長的亮線。

窗外那隻風箏還掛著。風小了,它開始往下墜,墜得很慢,一晃一晃的。

我看了一會兒,站起來把窗戶推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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