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投稿後,我不要他了_第15章 15一個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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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後,律師聯絡了我。
陸聞川已經把婚房首付款、裝修費以及婚禮違約金中屬於我的部分全部轉入專門賬戶。
除此以外,還有一份長達二十多頁的收益明細。
律師在電話裡說:
“陸先生核對了早期專欄和幾本書的原始稿件。”
“其中部分文章有您的實質性創作。”
“他願意補發署名,並將相應收益返還給您。”
我翻開郵件裡的檔案。
裡面標註了每一篇文章的初稿、修改記錄和最終收入。
許多內容,我自己都已經忘記。
那幾年,陸聞川為了趕稿經常整夜不睡。
我替他改文章、找案例、回覆讀者來信。
我從沒想過要錢。
因為那時我愛他。
也相信他的成功裡,有我們共同的未來。
律師問:
“您接受嗎?”
“屬於房產和婚禮的款項,我會收。”
“文章收益不需要。”
“這是您應得的。”
“我當時沒有以合作者身份參與。”
“修改那些文章,是我在那段關係裡的選擇。”
電話那頭停頓片刻。
“陸先生還委託我轉交一隻硬碟。”
“裡面有您的舊稿、修改記錄和署名證明。”
我最終只同意接收硬碟。
幾天後,快遞送到專案組。
沒有信,也沒有任何要求。
硬盤裡按照年份整理著文件。
每篇文章都新增了一行說明。
【本文創作過程中,江眠參與核心觀點修改與文字編輯。】
最後一個資料夾裡,是我曾經寫過卻沒有發表的文章。
標題叫《如果有一天,我不再等你》。
那是母親去世後,我情緒最低落時寫下的。
陸聞川當時看過,說內容太私人,不適合公開。
我以為他早已刪掉。
如今文件完好無損地回到我手裡。
檔案末尾,多了一段備註。
【是否發表,由作者江眠本人決定。】
沒有道歉。
沒有挽留。
也沒有以歸還為藉口索要見面。
我將硬碟放進抽屜,沒有聯絡他。
另一邊,陸聞川每天都會向律師詢問檔案是否送達。
律師只告訴他:
“江小姐簽收了。”
“她有說什麼嗎?”
“沒有。”
陸聞川沉默很久。
最終只說:
“不要再問她了。”
結束通話電話後,他收到紀錄片製作方的回覆。
樣片入圍公開展映。
主創名單將在活動開始前公佈。
陸聞川看著展映時間,訂下一張票。
他不確定我會不會出現。
更不知道即使見到我,自己還有沒有資格走到我面前。
但這是我消失之後,他第一次得到可能見到我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