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妃說我墜崖身亡,我在冊封禮上驗出她的舊毒_第九章 9刑部順着舊冊繼續追查

第九章

9.

刑部順著舊冊繼續追查。

三個月內,從各州藥坊、毒鋪、黑醫館裡找回十九名被試藥的孩子。

有的已經不記得自己原名。

有的連話都說不清。

還有三十七人的去向仍空著。

我向皇帝請求設女醫署。

專查民間私試毒藥、買賣藥童、強迫試藥之事。

被害者可不經主家與買主允許,直接入署驗傷、錄供、脫籍。

若無法尋回原籍,女醫署可替其另立戶籍,教以藥理、針灸、識字。

願學醫者留署。

願歸家者護送。

朝中反對聲不少。

有人說民間藥坊繁多,逐一查驗耗費巨大。

有人說藥童多為家貧自賣,若一概追究,恐寒門無藥可用。

有人說女子入醫署行走,恐傷風化。

我將藥七銀針放到案上。

“十二歲孩子按下的試藥契,也算自願嗎?”

“一個人被毒啞之後說不出名字,便可以當她沒有名字嗎?”

“風化若靠堵住受害者的嘴維持,那也不是什麼好風化。”

太子也出列支援。

他說:“東宮識人不明,險立罪人為妃。女醫署之事,孤願以東宮歲用減半補貼。”

皇帝最終准奏。

先在京畿、江南、北地三處試行。

寧女醫負責署中驗毒章程。

救我的寧大夫被請入京,主管女醫學徒。

陶婆則戴罪協助刑部辨認藥人谷舊人。

她曾看著孩子被送進毒室。

如今肯一一寫出去向,是她該還的債。

第一批被救回來的孩子裡,有個十歲的小姑娘。

她的手臂上全是青紫藥斑。

醫署問她叫什麼。

她搖頭。

“藥坊叫我苦草。”

“之前那戶人家叫我賠錢貨。”

“娘說賣了我,弟弟才能活。”

她說這些話時,眼裡沒有淚,只有麻木。

像我十二歲時照見銅盆裡的自己。

半夏想替她取名。

我攔住。

我給了她一張空白戶紙。

“等你想好了,自己寫。”

她茫然看我。

“我不會寫字。”

“那就先學。名字不急。它往後要跟你很久,該由你自己定。”

一個月後,她來找我。

紙上歪歪扭扭寫著兩個字。

知春。

我問她為什麼選這個。

她小聲說:

“我進醫署那天,院子裡的桃花開了。”

“她們說,那是春天。”

我讓女吏把名字錄入新籍。

她按下手印後,反覆確認那張紙不會被藥坊拿走。

我說:“不會。”

“這是你的。”

她抱著那張戶紙,終於哭出了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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