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家到底該誰走_第6章 陸時堯結婚時差三萬婚慶尾款
陸時堯結婚時差三萬婚慶尾款,換車時又差五萬首付,都是哥哥補的,兩筆錢至今沒有還全。婆婆逢人便說大兒子疼弟弟,卻從不提那些錢裡也有我的工資。
電話後來斷了。二姑第二天告訴我,江淼聽見欠款數額,才知道丈夫揹著她借過這麼多錢。陸時堯反過來怪她,月子公寓也是為了她才花的錢。婆婆急著護小兒子,又責怪江淼挑住處、嫌老房子,若肯回六??,根本不會鬧成這樣。
江淼翻出婆婆勸她先住主臥的訊息,當眾問婆婆,為什麼出主意時說是一家人,出了問題卻全怪在產婦頭上。那頓飯沒有吃完,她抱著孩子回了孃家。
陸時堯追出去前還在罵:「為了一個要離婚的女人,把這個家全攪散了。」
陸時川只問了他一句:「房是你們住的,錢是你們借的。為什麼溫苒不肯繼續承擔,反倒成了她攪散這個家?」
第二天,婆婆到我們家門口等了兩個小時。她讓陸時川重新給門禁,說自己煲了湯,想進去替他收拾屋子。
陸時川沒有開門。
婆婆隔著走廊罵他沒良心,養兒子養成了仇人。過去他聽到這句話,總會先認錯。這次他靠在門後,等她罵累離開,才把那鍋湯提進屋。
廚房裡還留著我常用的兩隻碗。他盛了兩碗湯,端到餐桌上才想起,屋裡只剩他一個人。
另一碗放到涼,湯麵凝出一層油。他沒有倒,坐在對面看了很久。
這幅畫面並非他告訴我的。後來辦理交割時,我在他的手機相簿裡無意看見那張照片。拍攝時間是晚上十一點四十三分。
照片沒有配字,桌邊空著的那把椅子,卻比他的道歉更讓我明白,他已經知道自己失去了什麼。
可知道得太遲,並不能把日子倒回去。
分居第十天,律師把離婚協議發給陸時川。他當晚來了短租公寓,在??下等了一個多小時。
我下??時,他正坐在花壇邊,手裡拿著列印好的協議。看到我,他先問:「那二十萬叔叔阿姨已經借給你了?」
「已經到賬。房屋評估也完成了。」
他翻到財產分割那一頁。房子由我取得,我支付他四十二萬元折價款並承擔剩餘貸款;車和車貸歸他,共同存款平分,各自名下的其他財產歸各自所有。陸家親屬此前向我們借的錢,能追回的部分按原出資比例分配,追不回的,不得再由我承擔。
條款清楚,他找不到藉口拖延,只能問我:「一定要把六年算得這麼明白嗎?」
「你從家庭開支卡里給弟弟轉錢時,算得也很明白。你知道五千以上要商量,所以只瞞著我做了一件兩萬的事。」
「我已經讓他退了。」
「陸時川,我離開不是因為賬戶少了兩萬。那天如果我沒有收到簡訊,你會不會在晚上主動告訴我?」
他的嘴唇動了幾下,沒有回答。
我替他說了:「不會。你會先等陸時堯把錢補回來。補不回來,再跟我說弟弟有困難,讓我別計較。」
「我以後不會了。」
「你說過一次,我也信過一次。」
他低下頭,拇指在紙張邊緣來回摩挲。過了很久,他問能不能不賣掉他那一半房屋權益,保留一小部分,等我氣消了再談。?
「不能。」
這一次沒有爭吵,也沒有誰摔東西。
他坐在花壇邊,我站在兩步以外,把我們共同生活六年的房子、存款和債務一項項說清。越平靜,越能讓他明白,我不是用離婚嚇他回頭。
他最終在協議末頁簽了名字。
簽完以後,他沒有把筆還給我。
「溫苒,我媽今天還在怪你。時堯也覺得我害他夫妻吵架。以前我總怕他們不高興,覺得你是我老婆,回家哄一鬨就好。現在他們都不高興,你也不要我了。」
「這是你一次次選擇出來的結果。」
「我知道。」他把筆遞過來,「所以我沒資格讓你陪我承擔。」
那是整晚最像道歉的一句話。
10
協議簽署後,我們按規定辦理手續。等待期間,陸時川反悔過一次。
那天他把我約到原來的家裡,說有一份貸款材料需要補籤。我進門後才發現,餐桌上沒有材料,只有兩份已經涼掉的飯菜。
主臥恢復了原樣,書房也收拾乾淨。他將我的衣服全部送去護理,連那件袖口壓皺的白襯衫都重新熨過。衣櫃裡按我原來的習慣排列,顏色從淺到深,位置分毫不差。
「我這段時間學會了。」他開啟衣櫃,像是在證明什麼,「衣服不能全塞進同一個箱子,襯衫要單獨掛。你那些工作資料,我也按年份放回去了。」
我站在門邊,沒有往裡走。
他以前並非學不會,只是家裡總有人替他做。婆婆偏愛大兒子,結婚後我又接過了那些瑣事。他可以記住弟弟每次缺多少錢,卻不知道我的羊毛衫不能懸掛,也不知道我每月還完房貸後,還要留出多少錢給雙方父母看病。如今他肯學了,代價是這個家不再需要他以丈夫的身份生活。
「今天沒有貸款材料,對嗎?」
陸時川關上衣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