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我強取豪奪了?_第18章 花朝節那天
第18章
花朝節那天,陸珩之帶我去逛廟會。
這是我頭一回以「未婚夫妻」的身份和他出門。
從前在府裡親暱,周圍都是自己人,倒也沒什麼。
可一進了鬧市,滿街的人來來往往,無數目光落在我們身上。
我忽然緊張起來。
「陸珩之,他們怎麼都看我們?」
「因為你好看。」
「不是......我是說,他們是不是認出你了?」
陸珩之面色如常:「也許吧。燕王當街帶未婚妻逛廟會,也算京城裡的大新聞了。」
「那你為什麼不喬裝一下?」
他低頭看我,嘴角微揚。
「我想讓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我的人。」
我的臉騰地就紅了。
「陸珩之,你好歹是個王爺,能不能收斂點!」
「沈小姐不是說過,人前要親密一點嗎?我是在配合你。」
我啞口無言。
這人,好的不學,壞的倒學得快。
我們並肩走在人流中。
他在一個賣糖葫蘆的攤子前停下來。
「吃嗎?」
「吃!」
他買了一串最大最紅的,遞到我面前。
我張嘴正要咬,他忽然把糖葫蘆舉高。
我咬了個空。
「幹嘛呀!給我!」
他笑起來,故意逗我:「叫聲好聽的。」
「陸珩之!」
「換一個。」
「珩之哥哥!」
他的笑容僵了一下。
我趁機搶過糖葫蘆,得意地咬了一大口。
「活該!還想佔我便宜!」
他看著我,目光忽然變得柔和。
「你剛剛叫我什麼?再叫一遍。」
「不叫!想得美!」
我咬著糖葫蘆,大步往前走。
他跟上來,不依不饒。
「再叫一遍。就一遍。」
「不叫不叫不叫!」
我們一路笑鬧著,在燈海中穿行。
廟會上有賣面具的、變戲法的、猜燈謎的,熱鬧非凡。
陸珩之給我贏了一隻瓷兔子,又給我買了一隻蝴蝶風箏。
我左手糖葫蘆,右手風箏,懷裡還揣著布老虎,感覺自己像個暴發戶。
就在這時,一個賣花燈的小攤前,我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
「小侍衛?你怎麼來了?」
小侍衛正對著一盞兔子燈犯難,聽到我的聲音,嚇了一跳。
「沈、沈小姐!少爺!好巧啊!你們也來逛廟會啊!」
「你不是說今晚要去驛館送信嗎?」陸珩之的語氣冷了下來。
小侍衛的臉瞬間垮了。
「信......信送完了啊。我、我順路逛逛......」
「逛到花燈攤前,還盯著一盞兔子燈發呆?」我湊過去,笑得賊兮兮的,「該不會是買給哪個姑娘的吧?」
小侍衛的臉漲得通紅。
「不是!我、我給自己買的!」
陸珩之似笑非笑地掃了他一眼。
「你一個大男人,買兔子燈?」
「兔子燈怎麼了!兔子燈多可愛!」
小侍衛急了,從懷裡掏出幾枚銅板,拍在攤主面前。
「這兔子燈我買了!」
說完,抱著兔子燈,紅著臉跑了。
我扯了扯陸珩之的袖子。
「喂,你發現沒有,小侍衛最近老是一個人傻笑。」
「早發現了。」
「他是不是有喜歡的人了?」
「你想說什麼?」
我壓低聲音:「我想說,等回了京城,咱們給他物色門親事唄。也好讓他把同人文寫到成親那天。」
陸珩之忍俊不禁。
「你倒是會安排。不過,還是先操心我們自己吧。京城那邊,已經有人在半路上設了伏。我們要儘早動身,免得夜長夢多。」
我收斂了笑意。
「什麼時候走?」
「三日後。」
我點了點頭,把糖葫蘆遞到他嘴邊。
「那這三天,你好好陪我玩。等回了京城,燕王殿下可就沒這麼清閒了。」
他咬了一口糖葫蘆,笑著揉了揉我的頭髮。
「好。都聽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