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愛為名的智商稅,我不交了_第 11 章 請雙方確認
第 11 章
“請雙方確認,是否自願離婚?”
工作人員問第二遍時,沈知微才點頭。
我回答:
“自願。”
協議裡的財產分割已經落實了前期步驟,首筆補償款進了我的賬戶,剩餘部分的履行期限也寫得清楚。
工作人員核對材料,提醒我們領取證件後的法律後果。
沈知微一直看著我。
“林清寒,我能再問一句嗎?”
工作人員停下筆。
我說:
“你問。”
“你有沒有哪天醒過來,後悔搬出去?”
“有過難受,沒有後悔。”
“那就好。”
她低頭簽字,最後一筆拉得很長。
沒有最後一刻的爭搶,也沒有把證件藏起來。
那支曾經替我寫整改要求的筆,終於在結束婚姻的檔案上留下了她的名字。
走出登記處,她遞給我一張摺好的紙。
“不是方案,也不要求你看。我把以前讓你遵守的那些話,重新寫了一遍。”
“你留著吧。”
“我沒寫要求你的話。”
“那更應該由你留著。”
沈知微把紙慢慢收了回去。
“房子那邊手續辦完,我就搬走。不是讓你心疼,我只是暫時住不下去。”
“後續按協議辦,有變化透過律師聯絡。”
“好。”
以前這個字總是我說。
她提出安排,我說好。
她取消約定,我也說好。
現在輪到她接受一個不喜歡卻無法更改的結果。
走到路邊,她忽然問:
“你以後收到花,還會做成乾花嗎?”
我看了她一會兒。
“不一定。”
“以前你那麼喜歡。”
“喜歡就養幾天,枯了就扔,也可以。”
她的眼睛一點點紅起來。
“我讓你把一支花,看得太重了。”
我沒有接這句話。
網約車到了,司機核對手機尾號。
沈知微替我拉開後座車門,沒有碰我的包。
“清寒,對不起。”
這次她沒在後面接但是,也沒有解釋自己工作忙,性格如此。
我點了一下頭,坐進去。
她扶著車門,像還想說什麼,最終只是鬆開手。
車開出去後,手機沒有響。
那天我去見了陸鳴野,請他吃飯,把借款連同這段時間墊付的費用一起轉過去。
他看完金額,故意皺眉。
“算這麼清楚,以後是不是不找我了?”
“以後還找,但這次先還上。”
“拿到證了?”
“拿到了。”
“想喝點什麼?”
“甜的。”
他把選單往我面前一攤。
“那你自己選,不許問我哪個好。”
飯吃到一半,我還是哭了。
鳴野沒問是不是捨不得,也沒催我慶祝,只把紙巾放在手邊。
“你慢慢吃,沒人計時。”
幾個月後,房屋手續和餘款全部辦完,許柏川發來結案材料。
沈知微沒有再借送東西見我,只通過律師問過一次,我有沒有漏拿的重要物品。
我核對了清單,回覆沒有。
偶爾,我還會在超市停在胃藥旁邊,反應過來後,再推車去買自己的東西。
五年的習慣沒有那麼容易消失。
但習慣不是命令,想起她也不必立刻做點什麼。
租約到期前,房東問我要不要續租。
“如果住得習慣,明年還是這個價。上次你說想把掛畫換掉,我跟家裡商量了,可以。”
我舉著電話,望向剛買的小桌子。
桌上擺著一束花,沒有禮盒,是我下班時挑的,花店按枝賣,我選了幾種不太搭的顏色。
“我續租,合同發來吧。”
房東又問:
“確定嗎?不用再跟誰商量?”
我把花往桌子中間挪了挪。
“不用了,我自己就能定。”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