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刪我名字還封殺我,核心代碼作者卻是我_第6章:

他刪我名字還封殺我,核心代碼作者卻是我發布時間:2026-09-08作者:燈下

第6章:

三十萬測試單簽下後,我先做的不是慶祝。

而是重新擬了一版專案貢獻確認表。

每一次架構評審,誰提出方案,誰修改,誰最終實現,都當場記錄。

新客戶看完覺得麻煩。

“你們小團隊有必要這麼細嗎?”

我說。

“有。”

“等專案變大以後再補,就來不及了。”

這其實也是我從顧氏帶走的教訓。

不是程式碼。

不是客戶。

而是知道制度應該在關係好的時候建立。

否則等關係壞了,所有人口中的“我們”都會開始爭到底誰才做過什麼。

終審前一週,顧氏先發制人。

他們公開起訴我“惡意爭奪公司成果署名”。

很多媒體開始討論。

有人支援我。

也有人說離職高管最容易把團隊成果說成自己的。

我沒有和網友爭。

只准備答辯。

許蔓也沒有閒著。

她發了一篇長文,詳細列出自己回國後做過的效能最佳化。

其中大部分是真的。

她甚至貼出了自己的程式碼提交記錄。

輿論開始倒向她。

方明有些擔心。

“她挺會打。”

我點頭。

“所以不能說她什麼都沒做。”

“那我們怎麼贏?”

“只證明我們要證明的。”

終審採用盲審材料。

每個爭議點都要對應證據。

我們把四年前郵件、評審錄影、程式碼提交、測試報告全部按時間排列。

最後一頁只有一句。

【爭議不在許蔓是否有貢獻。】

【爭議在其是否為原創提出者。】

終審前兩天,顧言深又來見我。

地點是法院走廊。

競業案也在同一周審理。

他明顯疲憊很多。

“你贏了署名,又能怎樣?”

“至少名字回來。”

“公司是我們一起做的。”

“所以呢?”

“你非要把五年全變成官司?”

我看著他。

“不是我把五年變成官司。”

“是你把我的名字刪了。”

他沒再說話。

競業案當天,法官要求顧氏說明我離職後到底帶走哪些具體商業秘密。

顧氏列了一長串。

律師逐項問。

其中最關鍵的雙層回退邏輯是否已經公開在顧氏的論文和專利中。

顧氏只能承認。

已經公開。

既然公開,就不能再用它限制我就業。

最後法院沒有支援六個月全面競業。

只保留具體客戶名單和未公開商業資料限制。

我的新專案賬戶終於解凍。

這不是徹底勝利。

卻是我離職一個月後,第一次真正拿回重新工作的資格。

當晚,第一個小客戶願意和我籤測試單。

金額只有三十萬。

比顧氏那些千萬專案小得可憐。

我卻把合同看了三遍。

簽字時手還是有點抖。

因為這一次,專案檔案第一頁清清楚楚寫著。

【技術負責人:林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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