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刪我名字還封殺我,核心代碼作者卻是我_第2章:
第2章:
律師還讓我回憶當年的勞動合同。
我連夜翻出電子版。
裡面確實約定職務成果歸公司。
但沒有約定個人學術署名可以被轉讓。
這給了我一點希望。
可希望並不等於勝利。
律師提醒我。
“顧氏完全可以說許蔓是後續主創。”
“你需要證明的不是她沒做過任何事。”
“而是最核心的原創點在她加入以前就存在。”
這句話讓我重新冷靜。
我開始給舊硬碟按年份建立索引。
從第一封融資郵件,到第一次線上事故報告。
那一晚我整理到凌晨四點。
桌上只有一杯冷掉的咖啡。
事業第一次真的變成一堆需要我自己重新找回的證據。
第二天早上,三封郵件同時撤回。
第一家公司說崗位凍結。
第二家說匹配度不足。
第三家連理由都沒給。
我給熟悉的獵頭打電話。
他沉默很久才說。
“顧言深昨天進了商會群。”
“說你帶走公司機密。”
“還說準備起訴競業。”
我握著手機。
“有人信?”
獵頭嘆了口氣。
“不是信不信。”
“是沒人願意惹麻煩。”
我第一次慌了。
五年前創業時,我以為自己最不怕就是重新找工作。
現在卻發現,行業聲譽一旦被人先定義,技術能力根本沒有開口機會。
上午,顧言深給我打來電話。
我開了錄音。
“林疏。”
“昨天那口氣消了嗎?”
“沒有。”
他笑。
“那就繼續耗。”
“我可以讓你半年進不了任何研發團隊。”
我問。
“你想要什麼?”
“回來。”
“給蔓蔓當技術副手。”
“你的待遇不變。”
“署名以後再談。”
我沉默兩秒。
“你覺得我會回?”
“你會。”
“房租、社保、你媽的生活費。”
“哪個不要錢?”
他說得很現實。
也正因為現實,才更讓人噁心。
我直接結束通話。
下午,我聯絡了三個舊同事。
其中兩個沒有接電話。
第三個接了。
卻只說。
“林姐,對不起。”
“我剛買房。”
“我不敢捲進去。”
我沒有怪他。
可結束通話後,我還是坐在電腦前很久沒動。
到了晚上,我才重新開啟五年前的私人備份盤。
裡面沒有什麼領先一代的秘密引擎。
只有最早期的程式碼快照、白板照片、測試報告和郵件備份。
我一頁頁往後翻。
第一版架構很粗糙。
甚至有很多錯誤。
可每一次重要修改,提交人都是我。
我以為找到救命證據。
第二天去見律師,他卻直接潑了冷水。
“這些能證明你參與。”
“不能自動證明全部成果歸你。”
我愣住。
“為什麼?”
“公司專案裡的工作成果,歸屬要看合同、職務發明和具體貢獻。”
“你想拿回署名,得證明核心原創點來自你。”
我第一次感覺到,那五年並不是一句“都是我寫的”就能講清。
顧言深搶走的不是一把鑰匙。
是一段複雜到連我自己都需要重新證明的職業歷史。
律師問。
“還查嗎?”
我把硬碟收回來。
“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