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刪我名字還封殺我,核心代碼作者卻是我_第3章:

他刪我名字還封殺我,核心代碼作者卻是我發布時間:2026-09-08作者:燈下

第3章:

更難的是,顧氏開始要求平臺下架我過去的公開演講。

理由是涉及商業秘密。

連一段三年前的技術大會錄影都暫時被隱藏。

我看著連結變灰,胸口像被什麼堵住。

那些年我站過的臺不多。

可如今連留下過的聲音,都在一點點消失。

律師說可以申訴。

我卻沒有立刻做。

因為時間和錢都必須用在更重要的地方。

我第一次學會取捨。

不是每一場仗都要打。

只要最後那條最重要的證據鏈還在,其他的委屈可以先放下。

我先重新讀了一遍五年來所有設計文件。

越看越難受。

顧氏最核心的系統,不是一個人能完成的。

資料庫是老陳做的。

排程層有兩次大改,來自前同事方明。

許蔓回國後,也確實最佳化過一部分上層介面。

如果我把所有成果都說成自己的,和他們沒區別。

真正需要找到的,是那個無法被替代的原創點。

第三天,顧氏釋出了新版本。

媒體評價很好。

許蔓帶團隊解決了一個困擾客戶很久的高峰排隊問題。

她沒有完全靠抄。

她確實有能力。

這反而讓我更難。

網上開始有人說。

“許蔓接手以後系統明顯更商業化。”

也有人說。

“林疏以前只是底層工程師。”

顧言深甚至接受採訪。

他說。

“公司尊重每個人貢獻。”

“但核心創新從來屬於團隊。”

這句話表面正確。

卻把我最關鍵的貢獻徹底稀釋。

我沒有回應媒體。

繼續查舊文件。

一週後,我終於看到一封郵件。

時間是四年前。

那時系統第一次遇到跨節點雪崩。

所有常規容錯方案都失敗了。

我連熬三晚,提出一個新的雙層回退邏輯。

最早郵件裡,我寫了一句。

【不要讓節點同時自救。】

這句話後來成了顧氏整套容錯架構的基礎。

更重要的是,郵件收件人只有顧言深和當時四個研發成員。

後續白板照片、測試結果和提交記錄全部能連續對應。

我去找律師。

他這次沒有立刻否定。

“這個可以。”

“但還不夠。”

“還缺什麼?”

“人。”

“有人能證明,這不是你事後整理出來的。”

我想起方明。

他兩年前離職。

因為和顧言深鬧翻,去了南方一家小公司。

電話接通後,他聽完只說。

“我不摻和。”

我問。

“為什麼?”

“顧氏已經給我發律師函。”

“說我敢作證,就追我保密責任。”

我沉默了。

他又說。

“林疏。”

“我相信那套邏輯是你做的。”

“但相信和敢說不是一回事。”

結束通話後,我第一次有點絕望。

證據在。

可所有人都怕。

就在這時,郵箱彈出一封律師函。

顧氏正式起訴我違反競業和竊取商業秘密。

同時申請凍結我正在籌備的新專案賬戶。

我甚至還沒開始創業,路就先被堵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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