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大婚那天,我用三份起訴書代替了賣房款_第8章 8我媽住院的消息在親戚群里傳了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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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住院的訊息在親戚群裡傳了兩天。
有人說她血壓太高。
有人說她整晚睡不著。
姑姑試探著問我,能不能先撤銷財產保全。
我回復:
“如果醫生認為撤銷保全能治病,請他把診斷書發給我。”
姑姑再也沒有說話。
後來我從醫院瞭解到,我媽只是情緒激動引起眩暈,觀察一晚就回了家。
他們把一場普通的身體不適包裝成重病,不過是想試試,我是否還是那個一聽見父母難受,就會立即放棄自己的人。
可我已經不會了。
一個月後,案件正式進入審理程式。
收到通知後,我爸終於主動提出第二次和解。
這一次,他們不再要求我道歉,也不再說這是家庭誤會。
林浩宇願意出售房產和車輛。
我爸媽則返還他們取走的剩餘賠償款,並承擔部分鑑定和律師費用。
至於我八年來支付的七十八萬,需要根據轉賬備註和聊天記錄逐筆核對。
我帶著資料回到原來的城市。
這是我離開後第一次回來。
周律師陪我進入調解室時,林浩宇已經坐在那裡。
短短一個多月,他瘦了不少。
徐倩最終還是與他分了手。
不是因為房子被凍結,而是因為他在婚禮取消後,將所有責任推給了我和父母。
徐倩問他有沒有為騙我八年感到愧疚。
他回答,事情已經發生,愧疚也不能解決問題。
這句話讓徐倩徹底死心。
調解開始後,林浩宇拿出一份自己整理的賬單。
其中不少款項被他標註成“姐姐自願贈予”。
我一筆一筆拿出對應的聊天記錄。
他說創業差二十萬,承諾盈利後歸還。
我轉了十萬。
他說車貸逾期會影響徵信,求我替他墊付。
我付了六萬元。
他說父母為了替我還事故債務,已經拿不出裝修款。
我又轉了十二萬。
每一次索取,都建立在那筆根本不存在的二十八萬債務上。
林浩宇看著聊天記錄,終於無法再說是我自願。
我爸卻仍然不服。
“就算債是假的,她幫親弟弟也不算吃虧。”
調解員問他:
“如果不算吃虧,為什麼要虛構債務?”
我爸張著嘴,半天沒有回答。
我媽一直低著頭。
直到周律師拿出那張假借條,她才突然哭了。
“借條是我找人寫的。”
“他爸一開始不同意,是我怕晚澄不肯賣房。”
我爸立刻反駁。
“明明是你說她好騙,只要提起車禍就會答應。”
兩個人當著我們的面互相推卸。
我終於知道,這麼多年並不是某一個人在騙我。
他們每個人都在謊言裡得到了好處。
我爸得到了一雙聽話的兒女。
我媽得到了一個永遠不敢爭搶的女兒。
林浩宇得到了房子、車和源源不斷的錢。
只有我被困在那場車禍裡,日復一日地替他們償還不存在的債。
調解持續了四個小時。
最終,雙方簽下協議。
林浩宇的房子在三個月內出售,六十萬元購房款優先返還給我。
車輛出售後,返還我支付的首付款和部分車貸。
父母分期返還剩餘賠償款及能夠認定的虛假債務款項。
他們還必須出具書面說明,承認當年沒有替我支付二十八萬元賠償,也承認林浩宇沒有因為我放棄大學。
簽字時,我媽的眼淚落在紙上。
她抬頭看我。
“晚澄,錢還了以後,你還認不認我們?”
我看著她。
“先還吧。”
“其他的,以後再說。”
走出調解中心時,天已經黑了。
我回了一趟自己的公寓。
租客把房子收拾得很乾淨。
我沒有進去,只在門外站了一會兒。
這裡曾經是他們準備賣掉的房子。
如今它還屬於我。
我伸手摸了摸新換的門鎖。
那一刻,我第一次覺得自己真正把門關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