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同學頂替成績20年後,我讓他還回一切_第9章 當晚
第9章
當晚,景行短暫地醒了一次。
我隔著重症監護室的玻璃看見他睜開眼,眼眶瞬間發熱。
護士把電話放到他耳邊。
他沒有力氣說話,只輕輕眨了一下眼。
我把手掌貼在玻璃上。
“景行,爸沒有撤回。”
“你的手術成功了。”
“我們都沒有輸。”
他閉上眼,兩行眼淚沿著鬢角滑進了枕頭。
景行轉入普通病房後,我開始往返於醫院、教育局和青嵐縣之間。
聯合調查組陸續查明瞭更多事實。
一九九七年,許慧蘭利用招生辦工作人員身份,隱匿了我的成績通知和錄取資訊。
又透過偽造放棄宣告、替換照片、補錄戶籍材料等方式,讓沈彥廷以“晏昉旭”的身份進入南州醫科大學。
大學畢業後,沈彥廷沒有停止使用假身份。
他以我的身份資訊辦理執業註冊、職稱申報、人才補貼和多項科研專案。
近幾年更換新版證件時,他又提交過數份虛假證明。
這些行為並沒有因為最初的冒名發生在二十八年前,就全部消失在時間裡。
調查人員告訴我,早年的部分行為是否還能追究刑事責任,要根據當年的法律、追訴期限以及後續行為綜合認定,不能簡單下結論。
但他近年來繼續使用虛假身份、提交虛假材料的事實,有完整的電子記錄。
南城第一醫院公佈了階段性處理結果。
沈彥廷被暫停執業活動和管理職務,醫院將他的身份材料移交有關部門核查。
同時,醫院確認他在調閱景行病歷後,將檢查資訊洩露給與診療無關的第三人,並在私人場合以手術資源為條件要求患者家屬撤回舉報。
醫院向我和景行正式道歉。
公告貼出的那天,沈彥廷給我打了十七個電話。
我一個都沒接。
案件進入司法程式,是發現真相後的第十一個月。
並不是所有做錯事的人都立刻戴上手銬。
也不是一份證據出現,法槌就會在第二天落下。
調查、鑑定、詢問、補充材料,每一步都很慢。
慢到有時我會懷疑,自己還能不能等到結果。
負責援助我的律師姓秦。
他告訴我,冒名頂替涉及教育、戶籍、執業註冊、民事侵權等多個層面。
二十八年前的行為,要尊重當時的法律規定和追訴規則。
而沈彥廷此後持續提交虛假資料、冒用身份獲取資格和待遇的行為,則需要逐項認定。
“我們不能許諾一個最痛快的結果。”
秦律師對我說。
“但可以爭取一個經得起核查的結果。”
我點頭。
我已經被謊言騙了二十八年。
不需要另一個漂亮卻站不住腳的承諾。
案件審理前,南州醫科大學先發布了正式核查通報。
通報確認:
一九九七年該校依法錄取的考生晏昉旭,身份指向是我。
沈彥廷透過虛假材料冒用我的姓名和錄取資格報到入學,其學籍、學歷資訊依法作出撤銷處理。
學校同時更正了歷史錄取名冊,並向我出具了一份書面證明。
薄薄兩頁紙。
上面寫著:
晏昉旭,一九九七年高考成績六百三十八分,達到南州醫科大學臨床醫學專業錄取標準,系當年實際被錄取考生。
我拿著那份證明,看了很久。
它不是畢業證。
不能讓我回到十八歲的課堂,更不能讓我憑空成為醫生。
但它證明了,我當年沒有落榜。
我沒有辜負母親替我取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