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同學頂替成績20年後,我讓他還回一切_第5章 我沒有拿那張銀行卡
第5章
我沒有拿那張銀行卡。
臨走前,父親追到巷口,往我手裡塞了一把鑰匙。
他哽咽著說:“你媽留下的東西,都在床底下那個舊木箱裡。她去世前交代過,如果有一天你知道了,就讓我把箱子給你。”
我回到老屋,在母親生前的房間裡找到了木箱。
鎖已經生鏽。
鑰匙轉了三次才打開。
箱子最上面是母親的工作服,下面壓著一本泛黃的筆記本、一沓匯款單,還有幾張用塑膠袋包了很多層的紙。
我一張張展開。
第一張,是青嵐縣一九九七年高考成績登記表的影印件。
晏昉旭,語文一百一十二,數學一百二十六,英語一百一十九,理綜二百八十一。
總分六百三十八。
第二張,是南州醫科大學當年的錄取花名冊。
我的名字後面,清清楚楚寫著臨床醫學專業。
第三張,是一份自願放棄入學宣告。
落款是“晏昉旭”。
那三個字寫得和我的筆跡很像,卻不是我寫的。
我從小跟著母親練字,“霄”字下半部分的橫鉤,我習慣寫得很舒展。
宣告上的那一筆,卻短而生硬。
筆記本最後幾頁,是母親斷斷續續寫下的經過。
沈彥廷的母親許慧蘭當時在縣招生辦工作。
她先扣下我的成績通知,再用六萬塊說服父親交出戶口頁和准考證底根。
隨後他們偽造放棄宣告,把沈彥廷的照片換進檔案,讓他用我的錄取資格入學。
母親發現時,一切已經辦完。
她和父親大吵一架,想去縣裡舉報,卻被告知一旦事情鬧開,父親涉嫌偽造材料、收受錢款,也要承擔責任。
那時晏婉寧剛做完手術,還在恢復期。
母親退縮了。
她在筆記本最後寫:
我救了女兒的命,卻踩斷了兒子的路。
昉旭若有一天知道,無論他做什麼,都是我們欠他的。
字跡到了這裡,已經抖得看不清。
我坐在積滿灰塵的地板上,把那幾頁紙看了一遍又一遍。
我一直以為,母親是因為肺病去世。
現在才明白,她晚年越來越沉默,不只是身體不好。
這個秘密像一塊石頭,在她心口壓了十幾年。
第二天上午,我帶著所有資料去了市教育局。
工作人員核對過材料後,沒有敷衍我。
他們告訴我,年代久遠的招生檔案需要跨部門調取,僅憑影印件不能直接定案。
但我的材料已經具備明確線索,可以提交實名舉報。
我當場填完申請,又在工作人員建議下報警備案。
從教育局出來時,陽光刺得我睜不開眼。
二十八年來,我第一次拿到確鑿的證據,證明我不是發揮失常,不是愚笨,也不是不配。
我曾經真的考上過那所大學。
手機就在這時響了。
是沈彥廷。
“見一面吧。”
他的聲音聽起來很疲憊。
“為了你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