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信AI喂弟弟洗潔精,重生後我不攔了_第五章 5車窗搖下來

母親信AI喂弟弟洗潔精,重生後我不攔了發布時間:2026-08-17作者:小詞

第五章

5

車窗搖下來,露出一張年輕的臉。

“姑娘,這麼晚了怎麼在這兒?”他穿著警服,胸前彆著工作牌,

“幸福路派出所的,需要幫忙嗎?”

我抬起頭看著他。雨水模糊了視線,我看不太清他的臉。

“......沒事。”我的聲音有些啞。

他皺了皺眉,開啟車門走下來。

走到我面前的時候,然後脫下自己的外套,披在我身上。

“先上車。”他說。

我猶豫了一下。

“放心,我不是壞人。”他補了一句,語氣裡帶著一點無奈的笑意。

“上車吧。”他說,聲音比剛才輕了一些。

車裡很暖和。

他遞給我一瓶水,又遞過來一包紙巾,“擦擦。”

我接過紙巾,擦掉臉上的雨水,“你住哪兒?我送你回去。”

“......沒有。”

他愣了一下。

“沒有地方住?”

“剛被趕出來。”我說,聲音平靜得連我自己都有些意外。

他只是沉默了幾秒,然後發動了車。

“我送你去旅館。”

車子在雨夜裡慢慢行駛。

我靠在車窗上,看著外面的雨絲被路燈拉成一條條金色的線。

“你多大了?”他忽然問。“二十。”

“還在上學?”

“嗯。”

他沒有再問。

過了一會兒,他從後視鏡裡看了我一眼。

“你比我想的要冷靜。”

我沒有說話。

他又說:“被家裡人趕出來,一般人都不會像你這麼......沉著。”

“沉著?”

“對。不哭不鬧,不急不躁。不太正常。”

我聽著他的話,嘴角微微動了一下。

“可能因為,我已經哭夠了。”

他沒有追問這句話的意思。

車子停在旅館門口,他幫我拿下行李箱。

“小心點。”他說。

然後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張名片,遞給我。

“有什麼事可以打這個電話。”

我接過來,藉著路燈的光看了一眼——周川,幸福路派出所

下面是一串手機號和一個座機號。

“謝謝。”我說。

“不用謝。”

他上了車,搖下車窗,又看了我一眼。

“林晚星。”

我愣了一下。

“你怎麼知道我名字?”

“剛才幫你提行李箱的時候瞥了一眼,你吊牌上寫著。”他頓了頓,

“幸福小區的?我上次巡邏見過你。”

車窗搖上去,巡邏車開走了。

我拖著行李箱走進旅館,開了最便宜的單間。

週末,就是一切結束的日子。

這一世,我不會再讓任何人主宰我的命運。

三天過去了,母親沒有打電話來。

林浩宇倒是發了一條訊息:“媽說讓你回來認個錯,這事兒就過去了。”

我沒回。

第四天,舅舅王建國的電話打了過來。

“晚星啊,你媽氣得高血壓都犯了,你就這麼狠心?”

“舅舅,是她把我趕出來的。”

“她那是氣話!你當女兒的跟當媽的計較什麼?”

“快回來,別讓你媽寒了心。”

“舅舅,她要我嫁給劉建國,收三萬塊錢彩禮給弟弟買電動車。”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晚星,劉建國條件是不錯......”

“舅舅,我還有事,先掛了。”

我結束通話電話,把他的號碼拉進黑名單。

舅媽的電話接著打進來。

“晚星,你舅舅是為你好,你怎麼不識好歹呢?”

“舅媽,為我好還是為那三萬塊錢好,你心裡清楚。”

“你這孩子怎麼說話的?”

我結束通話,拉黑。

母親用別人的手機打過來,聲音尖銳:

“林晚星!你把我和你舅都拉黑了?”

“媽,我沒瘋。我只是不想再聽那些話了。”

“你翅膀硬了是吧?”

“我告訴你,你不回來也行,你把戶口本給我寄回來!”

“劉建國那邊等著要呢!”

我的心一下子涼透了。

“你要我戶口本幹什麼?”

“登記結婚啊!你人不來也行,我幫你把證領了!”

我握著手機的手指在發抖。

前世,我乖乖去相親,乖乖嫁人,所以她沒機會走到這一步。

這一世我跑了,她竟然想直接替我去領證。

“媽,結婚需要本人到場,你替不了我。”

“你別管!你舅舅說了,他有辦法!”

我深吸一口氣。

“媽,我問你最後一次。你真的要把我賣給一個陌生人,就為了三萬塊錢?”

“什麼叫賣?那是嫁人!你怎麼這麼自私?”

“你弟弟以後要娶媳婦,要買房,這個家就靠你了!”

“靠我?那爸留下的房子呢?爸留給我的五萬塊錢呢?”

電話那頭突然安靜了。

“你......你說什麼?”母親的聲音變了調。

“我說,爸走之前留了五萬塊錢在你那裡,說是給我的嫁妝。”

“還有這套房子,按法律應該我和浩宇一人一半。”

“你......你怎麼知道的?”

“媽,你知道我知道。你也知道這些錢和房子,我一個子兒都不會少拿。”

“你敢!”母親的聲音撕破了喉嚨,

“那是你爸留給我的!是給我的!跟你有什麼關係!”

“遺囑在你張叔手裡,需要我找他核對嗎?”

電話那頭傳來什麼東西摔碎的聲音。

“林晚星!你要是敢動這個房子的主意,我就死給你看!”

她沒有再提三萬塊錢的事。

但我知道,這只是開始。

第七天,我去找了張叔。

張叔住在城東的老小區,頭髮已經花白,看到我時愣了一下。

“晚星?你長這麼大了。”

“張叔,我爸的遺囑,我想看一下。”

張叔沉默了一會兒,走進裡屋,拿出一個牛皮紙信封。

“你爸走之前交代過,等你需要的時候再給你。”

我拆開信封,裡面是遺囑原件。

上面寫得很清楚:幸福小區三單元401室,產權歸林晚星和林浩宇共同所有,各佔百分之五十。

還有一張存摺,上面寫著我的名字,金額是五萬兩千三百塊。

“你爸說,這錢是給你讀書用的,誰都不能動。”張叔看著我,“你媽知道嗎?”

“知道。她說那是她的。”

張叔嘆了口氣:“你爸當年就怕這個。所以才把東西放在我這裡。”

“張叔,如果我要打官司,您願意出庭作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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