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十次替代位_第四章 回到辦公室
第四章
回到辦公室。開啟抽屜,拿出協議。
翻開最後一頁。顧沉的簽名,“第二天”。
翻到背面——空白頁,原本什麼都沒有。我把整頁紙舉起來對著燈,光從紙背透過來:背面確實有一行極淺的筆跡凹痕。那是十年前我入職填表格時用力寫字留下的壓痕,被時間壓實了。“第二天”和“第四天”之間,隔了一整頁紙。燈光的折射讓它們疊在一起——像同一個人簽了兩遍。
抽出十年前入職那張舊錶格的影印件。“入職日期”一欄,我的筆跡——第四天。那份表格的背面,正是協議封面。我當年填日期時,背面什麼都沒有。碳素筆尖把“第四天”三個字壓進了紙纖維裡。十年後,墨粉滲到了正面。協議正面右下角,有一行若隱若現的“第四天”。
那是物理壓痕,不是墨水。
拿起自己的筆。筆帽上有一道劃痕——前九世落筆前被“打斷”時筆尖碰到桌沿留下的。十個輪迴,同一個位置,同一個痕跡。可這一世,筆尖沒有碰到桌沿。
在廢紙上寫了一行字:“第四天”。
幹了之後翻過來看背面。背面有淺淺的墨痕。碳素筆的墨水會滲紙,但至少需要六小時才能完全透過去。
看了看牆上的鐘。下午四點十七分。距離明天路演還有十六個小時。足夠讓墨水滲到背面,然後被顧沉“發現”。
可我拿的不是自己的筆。我拿起林以棠落在我桌面上的那支——她臨走前沒帶走。筆桿深棕色,比我那支重很多。筆夾內側刻了一個很小的“林”字。
這是她父親的筆。
擰開筆帽。筆尖上殘留的墨水和我的不一樣——不是純黑,帶一點紫。顧沉籤“第二天”時用的也是這種紫色墨水。林以棠的父親——就是三年前讓顧沉籤“主位”的人——用的是同一支筆。同一支筆簽了“第二天”和“第四天”。
如果我把“第四天”寫在這支筆的墨水裡,顧沉會以為……是林律師親手寫的。
放下筆。胸口像被什麼托住了。平穩的、冰涼的、清晰的。
拿起手機。給顧沉發了一條訊息:
明天的路演,我要站核心位。以棠姐負責開場。
傳送。然後關機。
靠在椅背上。嘴角的弧度慢慢擴開。
那不是笑。那是終於看到棋局全貌的人,在棋盤上落了第一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