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犧牲後,營長丈夫把舊相好接進門_第6章 許曼晴破壞軍婚的事實成立

父親犧牲後,營長丈夫把舊相好接進門發布時間:2026-08-16作者:迪士尼在逃公主

許曼晴破壞軍婚的事實成立。考慮到她懷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馬桂芬侮辱烈士,受到拘留處罰。

乾爸問我:「你願不願意帶樂樂跟我去南邊?你乾媽一直惦記你們,住處和學校都不用你操心。」

我把離婚證收進包裡:「乾爸,我不走。」

「還捨不得這裡?」

「我捨不得的是我父親。他在這裡工作了大半輩子,我也在這裡長大。城外還有......我母親的墓。」

顧廷嶽沒有打斷我。

我繼續說:

「錯的是周紹川一家,憑什麼要我帶著孩子逃走?我想在這裡找份工作,把樂樂養大。等她問起外公,我還能帶她去看看父親工作過的地方。」

乾爸看著我,點了點頭:「好,你願意留下就留下。我替你安排住處,但工作得你自己選,免得你覺得我把你當孩子管。」

我笑了:「我本來就是您的孩子。」

「那你更該跟我走。南邊冬天暖,樂樂上學也方便。」

「乾爸,您肯管我們,我心裡就不慌。可我若跟您走了,每天還是會惦記這裡。」

他沉默片刻,嘆氣道:「你這脾氣,跟你爸一個樣。認定了就誰也勸不動。」

他眼圈一熱,立刻彎腰抱起樂樂:「那就說定了。寒假跟爺爺去南邊過年,那裡沒有這麼冷,還能看海。」

樂樂摟住他的脖子:「海里有大螃蟹嗎?」

「有。爺爺給你挑最大的。」

我後來在軍區醫院的後勤處找了一份工作,帶樂樂搬出周家的院子。

三年後,我在商場門口停下。

樂樂長高了一截,去年的棉衣短了,我們準備進去給她買一件新的。

有人從後面攥住我的衣角。

我回過頭,幾乎沒有認出馬桂芬。

她頭髮白了大半,棉襖油得發亮,腳邊放著裝廢紙殼的蛇皮袋。

她看清我,馬上哭起來:「靜宜,真是你!媽找了你好久。」

樂樂躲到我身後。

我把衣角從她手裡抽出來:「你認錯了,我早就不是你兒媳。」

「以前是我糊塗。我罵過你,還動手打過樂樂,我不是人。」

馬桂芬說著就要往自己臉上扇,我往旁邊讓了一步。

她見我沒有攔,手便停在半空。

「都是許曼晴那個賤人騙了我們。紹川一被開除,她馬上去醫院把孩子弄掉,連夜跑了。」

「紹川這些年過得苦,我也只能撿廢品。一天掙不了幾個錢......這日子真沒法過。」

她撲通跪到地上,伸手來抱我的腿:「靜宜,你跟紹川復婚吧。他現在知道誰對他好了。你們以前有家、有孩子,重新過還來得及。」

我退後一步:「他現在在哪裡?」

馬桂芬眼裡頓時有了光:「就在前面擺攤。他每天都念著你,我馬上叫他來。」

不等她喊,旁邊已經傳來急促的腳步聲。

9.

周紹川從一張賣襪子的地攤後面跑出來。

他還穿著以前那件軍大衣,只是袖口磨破了,肩背也不再挺直。

「靜宜,你先別走,聽我把話說完。」

我把樂樂護到身側:「說吧。」

他沒料到我肯停下,嘴唇哆嗦了幾下。

「我如今才想起來,你這些年替這個家操了多少心。許曼晴嘴上說愛我,可我一齣事,她連孩子都不要了。」

「我的工作沒了,房子也收回去了,走到哪裡都有人認識我。我只能在商場外面擺攤,只剩下這副身子......」

他說著紅了眼睛:「冬天守攤吃冷饅頭的時候,我總想起以前回家有熱飯。

那件軍裝破了,我找不到會補的人,才記起每次都是你替我縫好。」

「靜宜,我真的後悔了。我們復婚吧,以後掙的錢都交給你。樂樂要什麼,我都給她買。」

樂樂聽見自己的名字,往我身後縮得更緊。

我問周紹川:「你還記得樂樂喜歡吃什麼嗎?」

他愣住了。

「她小時候最愛紅燒魚。你把許曼晴接進家的第一天,就叫我別做魚,因為她聞不得魚腥。」

周紹川急忙說:「我以後天天給樂樂買魚。」

「不用。以前你是我丈夫,我才肯天天做飯等你。現在離了婚,你捱餓也找不到我頭上。樂樂從小到大沒等來你一句惦記,你擺攤以後倒想起她了,已經晚了。」

「靜宜,你聽我說。」

「我們已經離婚三年。你跟誰過,吃冷飯還是熱飯,都與我沒有關係。」

馬桂芬跪在旁邊哭喊:「你怎麼能這麼狠?紹川都給你認錯了,樂樂也該有爸爸呀!」

我低頭看她:「周紹川有妻子,卻讓許曼晴懷了孩子。樂樂捱打的時候,你還罵她賠錢貨。如今許曼晴跑了,你們窮了,倒來認我們母女。」

「你們現在挨餓受凍,是當年自己把家毀了。」

我牽著樂樂轉身。

周紹川在後面喊:「我沒有別的要求,只想偶爾見見樂樂。」

樂樂回頭看了他一眼,又迅速握緊我的手:「我不想見你。你打媽媽的時候,我都看見了。」

周紹川站在原地,臉上的最後一點指望也沒了。

馬桂芬卻還追著罵:「小孩子懂什麼,都是你教的!」

我沒有再同她爭。那天我滿臉是血,周紹川卻抱著許曼晴走了。樂樂親眼看見,誰也騙不了她。

周紹川還想追,商場管理人員正好吹著哨子過來:「誰讓你們把攤擺到門口的?趕緊收走!」

哨聲把他們叫了回去。

周紹川不敢讓人沒收貨,只能跑回去卷地上的襪子。

馬桂芬也爬起來,把散落的紙殼往袋裡塞。

我和樂樂走進商場,經過一樓金店時,裡面突然傳來一聲尖叫。

許曼晴挽著一個年紀能做她父親的男人,手腕上還戴著剛試的金鐲子。

一個燙捲髮的女人帶著兩個半大兒子衝進店裡,一把揪住許曼晴的頭髮。

「我供他吃穿,替他養兩個兒子,你還敢拿我的錢買鐲子?」

許曼晴被拽倒在地,急聲喊:「你誤會了,我們只是朋友!」

捲髮女人抬手就是一巴掌:「朋友會揹著我住招待所?你當年搶軍人的丈夫,如今又去插足別人的婚姻,還敢說自己清白?」

兩個兒子把金鐲子從許曼晴手上褪下來。她死死抓著那個男人的褲腿:「你說過會娶我的,快跟他們解釋!」

男人的臉一陣紅一陣白。

他沒有護許曼晴,反而把她的手踢開,跑去扶妻子:「我是一時糊塗,以後再也不見她。你們把她趕走,別在店裡鬧。」

「你不能這樣對我!」

「滾,別再來找我。」

捲髮女人仍不解氣,扯著許曼晴的頭髮罵。狐狸精、破鞋、專門搶別人男人,罵聲一陣接一陣......

最後保安趕來,才把幾個人拉開。

許曼晴坐在地上,頭髮被扯亂,臉上的粉也被眼淚衝成幾道。她看見我,嘴唇動了動......

我對她沒有半點惋惜。

她第一次靠搶來的男人吃飯,摔得還不夠疼,於是換個人繼續搶。如今落到同樣的結果,實在怨不得誰。

我牽著樂樂走出商場。

門外陽光落在臺階上,樂樂拎著新衣服的紙袋,抬頭問我:「媽媽,我明天就穿新裙子,好不好?」

「好,明天就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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