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嫁進城裡三十年,離婚時他才知道我不好惹_第3章 她爸年輕時喝酒鬧過一回

我嫁進城裡三十年,離婚時他才知道我不好惹發布時間:2026-08-16作者:星期日不上發條

她爸年輕時喝酒鬧過一回,我把他從酒桌上拽回家,罰他在院子裡劈了一晚柴。後來他在外面越混越體面,倒把那點事全忘了。

下午,方啟明替我向法院遞交了離婚起訴和財產保全申請。申請裡列了賀崇山名下的房產、車輛、公司股權,還有轉給喬蔓的幾筆大額款項。

我回別墅收行李時,喬蔓正坐在客廳打電話。她看見我,立刻把電話掛掉,抱著胳膊攔在樓梯口。

「你還真敢告崇山?」

「你有空管我,不如把那些購物小票找出來。法院會讓你一張張對。」

她臉上閃過慌亂,隨即又抬起下巴:「我肚子裡懷著他的孩子。你就算拿走錢,他也會跟我過。」

我從她身邊走過去:「那你就盼著他別進去。人進去了,誰陪你過?」

喬蔓忽然抓住我的手臂,指甲掐進肉裡。她聲音發顫:「你把那些東西刪了,我可以勸他多給你一點。你年紀這麼大了,拿著錢回鄉下安生過日子不行嗎?」

我掰開她的手指,反手一擰。她疼得彎下腰,我把她推到牆邊。

她不會以為一個常年在鄉下種地的農婦,是個沒勁的花架子吧?

她捂著手腕,盯著我的眼神發虛,嘴上還硬撐著沒有退開。

我進房拿走自己的衣服和證件。離開前,我把門卡放在玄關櫃上。

「這地方你愛住就住吧。等賬單到了,你也就住不上了。」

我從別墅出來,沒有馬上去女兒家,先繞到附近一家文具店,買了兩本最普通的方格本。店主問我要不要袋子,我說不用,夾在胳膊底下就走了。

這些年家裡的進出賬,我一直記在舊本子上。

賀崇山剛做生意時,家裡連一臺像樣的冰箱都沒有,客戶欠貨款,他回家摔筷子,我就把菜錢、房租和孩子的學費先從本子上劃開。後來他賺得多了,反而不肯同我說實話,每次只讓人往家裡打生活費。可他拿走過多少存款,哪年讓我賣了果園,哪年從我孃家借錢墊貨,我都寫著。

方啟明翻過那幾頁後說,這些本子本身未必能單獨證明什麼,但能幫著找銀行流水和證人。賣果園的錢有當年的轉賬憑條,我弟弟也願意作證;賀崇山第一批貨的運費,運輸公司還留著收據影印件。

我坐在店外的長椅上,把舊賬本從布包裡拿出來,一頁頁抄到新本子裡。風吹得紙角捲起來,我用掌心壓住。

以前記這些,是為了讓家裡別斷糧。

現在每一筆都要寫得更清楚。

4.

財產保全的裁定下來得很快。

賀崇山當晚就找到了方啟明的律所。

他站在接待室裡,領帶歪著,滿臉怒氣,張口就說我是被人教壞了。

方啟明沒有跟他爭,只讓助理把手續影印件遞過去。

賀崇山看見公司賬戶被凍結了部分資金,臉色發青。他轉頭衝我壓低聲音:「書雁,你非要把我逼死?」

「你給喬蔓花錢的時候,怎麼沒想到家裡還有我和女兒?」

「公司停了,幾百號員工怎麼辦?」

「那你就把該補的錢補上,把該解釋的解釋清楚。員工的工資是他們幹活掙的,不該拿來替你擋。」

賀崇山盯了我很久,語氣軟下來:「我承認我對不起你。喬蔓那邊,我可以斷。離婚也可以不離,咱們回去好好過。

他說這些話時,眼睛一直往方啟明手邊的檔案瞟。他沒問過我住在哪兒,也沒有問賀寧最近好不好,只反覆問凍結的錢什麼時候能解開。我聽著,忽然想起女兒結婚前一個月,他忙著陪喬蔓去看鑽戒,只給賀寧轉了一筆錢,連婚宴在哪天都記錯了。

我把他遞來的紙推回去。

「你先把手從喬蔓身上拿開。」

他的手機正好響了。螢幕上跳出「蔓蔓」兩個字。賀崇山手忙腳亂地按掉,臉上那點假出來的愧疚一下散了。

我站起身:「你去接吧。她肚子裡的孩子等著你。」

那天晚上,孫敏給我發來訊息,說她陪同律師整理公開材料時,發現賀崇山公司有一筆異常的貨款往來。收款方是喬蔓表哥名下的一家裝修公司,金額不小,合同卻是空的。喬蔓拿著這筆錢付了別墅租金和一輛車的首付。

我把訊息轉給方啟明。方啟明連夜補充了證據目錄,並建議我把已掌握的涉嫌違法材料正式提交。

第二天,我和他去了相關部門。接待的人逐項登記,收下了隨身碟、列印件和錄音備份。我簽完名字,手指上沾了一點藍色印泥。

走出大門時,天剛下雨。方啟明撐開傘,問我需不需要先找酒店住下。

「不用。」我說,「我住女兒那兒。」

賀寧租的房子不大,客廳還堆著沒拆完的快遞。她下班回來,看到我坐在沙發上,先愣了一下,接著把包扔到一邊,抱著我哭。

我拍著她後背:「哭什麼?你媽是來住幾天,又不是沒地方去了。」

她把臉埋在我肩上,悶聲說:「我小時候總覺得爸爸很厲害。

「他能掙錢,和他做人怎麼樣,是兩回事。」

賀寧擦了眼淚,去廚房給我煮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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