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完最後一具屍,我撕了肅王的側妃婚書_第7章 7蕭景珩伸手來搶

驗完最後一具屍,我撕了肅王的側妃婚書發布時間:2026-08-14作者:偷顆星星糖

7

蕭景珩伸手來搶,我先一步將卷宗藏進袖中。

“若案子沒有問題,你在怕什麼?”

“本王只是不想讓你被裴觀瀾利用。”

蕭景珩咬緊牙關。

“他娶你,不過是想借你的驗屍本事對付我。”

“只有本王知道你怕黑,知道你驗完腐屍後會整夜吃不下東西,也知道你手冷時要喝生薑煮的熱茶。”

這些習慣,他的確全都知道。

可知道不等於在意。

前世我怕黑,他卻將我關進不見天日的牢房。

我驗完腐屍無法進食,他只會責怪我在飯桌上掃興。

至於生薑熱茶,從來都是我親手煮好,再順便替他送去一碗。

“蕭景珩,你知道的只是從前的我。”

“現在的我,不需要你了。”

我轉身離開。

他忽然從身後抓住我的手腕。

“清慈,只要你停手,本王可以不娶謝明珠。”

我腳步一頓。

新婚第二日,他便能說出不娶自己的王妃。

這不是悔悟,只是佔有慾作祟。

“你捨得永寧侯府的兵權?”

蕭景珩沉默了。

他的沉默已經是答案。

我掙脫他的手,徑直走出書房。

回到裴府後,我與裴觀瀾連夜檢視卷宗。

第一樁案子中,宮妃死於鶴頂紅。

可我當年驗出的毒,來自她發黑的指甲和嘴唇。

卷宗裡卻記載,屍體被發現時已經在水中浸泡兩日。

溺水會使屍體表皮脫落,指甲顏色根本不能作為判毒依據。

有人在我驗屍之前,替換了屍體。

第二樁案子裡,用來指證皇子私藏龍袍的證人,正是雲翹的父親。

他作證後不久便舉家失蹤。

第三樁案子中,太后服下的毒藥,與殺死侯府護衛的黑針之毒一模一樣。

三件案子表面毫無關聯,背後卻都指向永寧侯府。

“雲翹一定知道什麼。”

我翻出她衣物的證物清單。

她死時,身上除了一張當票,還有一枚已經開裂的銅釦。

那枚銅釦並非侯府之物,而是刑部死牢獄卒所用。

父親聽說後,臉色忽然變了。

“這種銅釦,我見過。”

他從舊木箱裡取出一件染血的衣服。

那是祖父被貶為仵作前留下的官服。

袖口處,縫著一枚一模一樣的銅釦。

“你祖父當年負責看守一份囚犯名冊。”

“永寧侯逼他改名冊,他不肯,第二日便被人誣陷收受賄賂。”

父親哽咽著告訴我,祖父臨死前曾說過,真正的名冊藏在亂葬崗。

那片亂葬崗,正是前世蕭景珩焚燒牢獄後,用來掩埋我與無辜囚犯的地方。

我與裴觀瀾立即帶人前去搜查。

弟弟也堅持跟來。

他不能說話,便一路緊緊攥著我的衣袖。

亂葬崗荒廢多年,遍地都是無名屍骨。

按照父親提供的位置,我們挖開一座沒有碑文的舊墳。

棺木裡沒有屍體,只有一隻被油布層層包裹的木箱。

箱中放著一冊泛黃的囚犯名錄。

名錄上記錄著永寧侯多年來豢養死囚、替換屍體、製造偽證的罪行。

被三位皇子殺害的死者,早在案發前便已經死在刑部牢中。

蕭景珩所謂的赫赫功績,全是建立在偽證和屍體之上。

我繼續翻看,忽然在最後一頁看見了弟弟的名字。

他並非因為撞見盜賊而被割去舌頭。

三年前,他曾在亂葬崗發現永寧侯府掩埋屍體。

負責滅口的人,是蕭景珩的親衛統領。

弟弟看到那個名字,渾身劇烈顫抖。

他抓過我的手,在我掌心一筆一畫地寫下三個字。

蕭景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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