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寫了二十七封遺書,第二十八封是我的_第10章 10一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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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後,我在治療室裡重新拆開了第二十八封信。
紙張邊緣已經有些發軟。
十二歲的照片仍夾在裡面。
照片中的我抱著膝蓋坐在床邊,眼睛因為不敢睡而睜得很大。
治療師問我,如果現在能夠回到那一夜,我會對她說什麼。
我看著照片很久。
“我會把她帶出那間房。”
“然後呢?”
“給爸爸打電話,給醫院打電話。”
“我會告訴她,大人的生命應該由大人負責。”
“如果媽媽沒有醒呢?”
這個問題曾經困住我十二年。
我總覺得,只要那天沒有守好,只要某一次電話沒有及時接聽,媽媽就會死。
而她死去以後,所有人都會告訴我,本來可以救她。
我慢慢吐出一口氣。
“那也不是她的錯。”
治療師點了點頭。
“也不是你的錯。”
我將照片重新放回信封。
過去一年,媽媽有過兩次病情反覆。
第一次,她半夜說自己不想活了。
父親按照處置方案聯絡醫生,將她送進醫院。
第二次,她和父親爭吵後離家。
聞硯聲報了警,沒有給我打電話。
第二天,我從家庭醫生那裡得知訊息時,事情已經處理完了。
沒人責怪我為什麼不回去。
也沒人說,只有我才能救她。
聞硯聲最終沒有獲得保送。
他參加了高考,去了另一座城市讀大學。
離家前,他把媽媽的電話設定成了定時接聽。
每天晚上八點通話十分鐘。
其他時間如果出現危機,聯絡父親和醫生。
媽媽一開始無法接受。
後來,她學會在電話結束時說晚安,而不是問他會不會永遠陪著自己。
父親辭掉了頻繁出差的工作。
收入少了一些,卻第一次完整參加了媽媽的治療課程。
他們的婚姻會不會變好,我不知道。
那已經不再是我必須解決的問題。
我和周既明沒有舉行原定的婚禮。
我們重新開始約會,像兩個人第一次認識那樣吃飯、看電影、討論未來。
他不再說要把我從家裡帶走。
我也不再把婚姻當作唯一的出口。
上個月,我重新參加了公司晉升答辯。
主管問我能否接受短期出差。
我說可以。
這一次,沒有人抱著藥盒衝進會議室。
答辯結束後,我拿到了南方分公司的調任通知。
三個月後,我會離開這座城市。
我把訊息告訴媽媽時,她沉默了很久。
我以為她會哭,會問我為什麼一定要走。
她最終只說:
“到了以後,告訴我你平安。”
“好。”
“如果我想你了,可以給你打電話嗎?”
“可以,但我不一定每次都接。”
電話那頭又安靜了一會兒。
“那你有空的時候再回。”
這是她第一次允許我的電話無人接聽。
搬家前一天,媽媽約我在醫院樓下見面。
她把裝遺書的木盒帶來了。
盒子是空的。
二十七封遺書已經在醫生的陪同下被她親手處理。
“以後如果我又有那些想法,我會寫進病情記錄。”
她說。
“不會再交給你。”
我點了點頭。
她看向我手裡的第二十八封信。
“這封要不要一起處理掉?”
“不。”
我將信收進包裡。
“它不是遺書。”
從一開始,它就不是寫給死亡的。
它是二十四歲的我,寫給十二歲的自己的一張赦免書。
告訴她可以閉眼,可以睡覺,可以離開那張床。
更可以在媽媽和自己之間,選擇自己。
離開前,媽媽輕聲叫住我。
“棲月。”
“如果有一天,你願意原諒我......”
她沒有把話說完。
我也沒有給出承諾。
原諒不是新的任務。
我不必為了讓她安心,立刻決定自己的感受。
登上南下的列車後,我關掉手機。
車窗外的城市緩緩後退。
我靠在座椅上睡了很久。
醒來時,窗外已經天亮。
手機開機後,沒有幾十通未接來電。
只有媽媽發來的一條訊息。
“昨晚有點難受,已經聯絡醫生了,你不用回來。”
我看著那行字,沒有心慌,也沒有立刻撥過去。
我先吃完早餐,喝了水,又看了一會兒窗外。
等列車駛入新的城市,我才回復她。
“好好治療。”
“我到了。”
發完訊息,我將第二十八封信放進隨身的行李箱。
十二歲那年,我以為愛一個人,就是永遠守著她,不能睡,也不能離開。
二十五歲這年,我終於明白。
愛不應該要求一個孩子為另一個人的生命負責。
列車停穩,我拖著行李走向出口。
這一次,沒有人等著我回頭。
我也沒有回頭。
因為我終於先救下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