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飛往米蘭,我帶著錄音機上了高原_第9章 9父親含糊地說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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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含糊地說會處理。
第二天,新店賬號仍在使用《無相》的部分聲軌,為妹妹的婚禮主題短片做配樂。
我整理了原始工程、釋出時間和工作記錄,向工作室傳送正式版權通知。
隨後,我拉黑了家人的私人賬號。
妹妹發來十幾分鐘的語音。
她說她小時候不懂事,說父母偏愛不是她的錯,也說一家人沒必要因為幾條影片走到這一步。
哥哥換工作賬號聯絡我,保證以後會補署名。
我沒有回應任何關於親情的辯解,只把通知再次發給工作室郵箱。
半年後,我與陳默共同註冊了“無相聲場”。
我們各自持有明確股權,作品許可權、裝置歸屬和退出機制都寫進合同。
簽字時,陳默把最後一頁推給我。
“再核一遍?”
我逐條看完,簽下名字。
全國聲音紀錄獎終審在原來的城市舉行。
我回去前並沒有告訴家裡。
可報到當天,主辦方通知我,《無相》收到作品權屬異議,頒獎程式需要暫緩。
異議申請人,是父親的婚禮影像工作室。
緊急調解安排在會場旁邊。
推門進去時,父母、哥哥和妹妹都在。
母親看見我,第一句話是:
“你終於肯回來了。”
父親向調解員提交工作室登記資料,聲稱《無相》的早期素材使用過家裡的裝置和場地,因此屬於公司職務作品。
我聽完,只覺得荒謬。
他們不肯給我工作合同,不肯發正常工資,也不肯承認我參與經營。
現在卻為了佔有作品,忽然把我變成了公司員工。
我開啟電腦。
“作品主要採集裝置是我個人購買,發票、付款記錄和裝置序列號都在這裡。”
“第一版工程創建於學校機房,後續素材來自個人採集和高原專案授權。”
“每一段聲音都有原始檔案、時間戳和修改記錄。”
父親臉色難看。
“有些環境聲是在老工作室錄的。”
“請指出具體檔案。”
他答不出來。
母親忽然說:“別在外人面前鬧,只要你回工作室,權屬異議馬上撤回。獎還是你的,家裡也不會搶。”
我終於明白,這場異議從來不是為了確認作品屬於誰。
它只是他們手裡新的門禁。
只要我回到原來的位置,他們就肯放我進去。
“我不會回去。”
母親紅著眼問:“你真要為了一個獎毀掉家裡的品牌?”
“提出虛假異議的人不是我。”
哥哥走到我面前。
“知微,先回家談,爸媽這半年過得不好,妍妍也停了很多合作。”
我沒有再解釋過去。
我把陳默介紹為我的合夥人,提交“無相聲場”的合同,又調出完整的裝置記錄、採音日誌和版權登記。
高原專案每段聲音都標註了採集者、座標和時間。
《無相》每一次修改,也保留著自動備份。
規則不會因為誰哭得更傷心,就改變檔案的作者。
調解員核對材料後,明確告知父親,現有證據不足以支援工作室主張,繼續異議,他們需要為不實陳述承擔責任。
父親終於同意撤回。
我把另一份檔案推到桌面中央。
要求工作室停止使用我的作品,刪除未授權片段,並書面確認雙方不存在作品代理關係。
母親盯著那份檔案,眼淚掉下來。
“林知微,你是不是寧願不要這個家,也不肯退一步?”
她習慣把斷絕關係當作最後的威脅。
彷彿只要這句話落下,我就會像從前那樣害怕,主動把裝置、檔案和勞動都交出來。
“你再這樣,我們就對外宣告跟你斷絕關係。”
“可以。”
我把提前準備好的邊界協議放到她面前。
雙方無債務,不互相代理,不使用對方名義,不佔用對方作品。
“需要公開的話,請按這份協議公開。”
母親的哭聲驟然停住。
她大概沒有想到,我連如何離開都已經寫成了清晰條款。
父親簽署異議撤回書後,調解員確認頒獎程式恢復。
我收好材料,轉身離開。
哥哥在門口叫住我。
“知微,我們以後還能聯絡嗎?”
我看了他一會兒。
“工作事項走郵箱。”
“其他的呢?”
“沒有其他了。”
我向他告別。
身後很快響起爭吵。母親怪父親當初不該排除我,父親指責妹妹把事情鬧大,妹妹哭著說所有決定都是他們做的。
直到最後,他們仍在爭論是誰毀掉了品牌。
沒有人真正關心,是誰把我從家裡推了出去。
頒獎廳的門緩緩開啟,《無相》的開場聲從裡面傳來。
主持人念出獲獎者姓名。
這一次,聲音屬於我,名字也屬於我。
我走向自己的座位,不再等待任何人允許我被聽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