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人夜爬南太行失聯污衊我,重生後我拿出錄音打臉了_第10章 10掛掉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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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掉電話,我把手機相簿開啟,翻到最前面。
第一張照片是合同第十三條,紅色下劃線標著“甲方需配合領隊完成安全準備”。
第二張是蘇晚棠解定位手環的影片截圖。
第三張是她親手籤的解除協議。
三張照片。
兩條命。
一個瘸了腿的少年。
一顆還沒做手術的心臟。
我把相簿關掉,撥通了趙錚的號碼。
“你腿怎麼樣了?”
“鋼釘下週拆。”他的聲音比上次有力氣了一些,“周哥,我看到那個影片了。蘇晚棠說鍋是你背的時候,我就在她旁邊三米的地方。”
“嗯。”
“我當時在揉腳踝,聽到了,沒當回事。”他的呼吸重了一下,“如果我當時說句話,錢海會不會——”
“不會,”我打斷他,“雨是半夜下來的,你說什麼都沒用。”
電話那頭安靜了很久。
“周哥,等你忙完這陣,我請你吃飯。”
“好。”
我掛掉電話,拿起車鑰匙。
今天要去協會,拿回我的領隊執照。
會長辦公室在二樓盡頭。
門開著,會長坐在辦公桌後面,對面還坐著三個人。
我掃了一眼,一個穿警服的,兩個穿便裝的。
“周領隊,請坐。”會長站起來給我拉開椅子,“這兩位是市局刑偵支隊的,這位是文旅局的。”
穿警服的中年男人衝我點了點頭,開門見山。
“王銳的案子已經移送檢察院了。重大責任事故罪,證據鏈完整。他交代了幾個細節,需要跟你核實一下。”
“什麼細節。”
“他在暴雨中帶隊走的那條礦道,是你在地圖上標出來的第三條線。他說你預判了他的路線。”
“那條礦道是南太行最短的翻山路線,王銳三年前在野三坡也是走最短路線把隊伍帶丟的。他的習慣,沒變過。”
警察在本子上記了幾筆。文旅局的人開口了。
“另外,蘇晚棠的平臺合同我們調出來了。她的對賭協議簽在出發前三天,和你們籤合同是同一天。”
這個時間點,我之前不知道。
“也就是說,”文旅局的人推了一下眼鏡,“她從一開始就沒打算遵守安全條款。合同第十三條對她來說是廢紙。她的目的就是製造一場失聯事件,完成流量指標。”
會長把一份檔案推到我面前。
是一份行業規範修訂草案,第十六條用熒光筆畫了出來。
“商業戶外活動強制配備北斗定位終端,領隊有權基於安全理由單方面終止行程,免責條款參照周野訴蘇晚棠案。”
“這個命名還沒定,”會長說,“但內容不會變了。”
我把檔案從頭到尾翻了一遍。
每一個條款都在堵蘇晚棠鑽過的空子。
不籤安全協議不能出發。
不戴定位手環不能上山。
領隊終止行程不構成違約。
上一世,這些規定一條都沒有。
我被網暴的時候,協會拿不出一條能保護領隊的條款。
我被吊銷執照的時候,合同第十三條被所有人當成廢紙。
“草案什麼時候生效?”
“下週。”
我把檔案合上,推回去。
“能不能加一條。”
會長拿起筆。
“你說。”
“客戶出發前簽署的安全協議,需在景區管理處備案。未備案的隊伍,景區有權強制攔截。”
會長在檔案空白處寫下這行字,筆跡很重,力透紙背。
“加。”
從協會出來已經是傍晚。
停車場空了一半,夕陽照在瀝青路面上,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長。
手機震了一下。
趙錚發了一張照片,是他拄著柺杖站在康復科走廊裡,對著鏡頭比了個大拇指。
照片下面跟了一句話。
“能走了。醫生說明年可以跑步。”
我回了一個字。
“行。”
又震了一下。
這次是老闆發的群公告。
“俱樂部明日恢復營業,首位帶隊領隊:周野。線路:南太行安全穿越。名額已滿。”
我把手機放進兜裡,拉開車門。
擋風玻璃上又有人貼了紙條。
這次不是一張,是三張。
不同顏色的便籤紙,不同的筆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