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福沒拍成後,我取走了自己的單人照_第7章 7紀鹿主動約我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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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鹿主動約我見面。
地點在紀家基金會樓下的咖啡廳。
她來時沒有帶攝像機,也沒有帶母親。
這是我第一次見到鏡頭以外的她。
她把一杯咖啡推到我面前。
“姐姐,你真的沒必要鬧成這樣。”
我沒有碰。
“哪樣?”
“搬出去,拒絕拍攝,還一直追問三年前的事。”
她抬眼看我。
“爸媽年紀大了,經不起你折騰。”
“我問一封郵件,也算折騰?”
紀鹿的手指收緊。
“有些事,知道了也不會讓你好受。”
“那封郵件,你知道?”
她低頭攪動咖啡。
杯壁發出細碎的碰撞聲。
過了很久,她說:“知道。”
“什麼時候知道的?”
“三年前。”
我看著她。
她忽然笑了一下。
不像鏡頭前那樣柔軟。
“姐姐,所有人都會覺得你可憐。”
“但沒人會真的愛一個可憐的人。”
“爸媽找你回來,是因為紀錄片需要一個結局。不是因為他們突然想你。”
我問:“所以三年前,他們沒有認我?”
“那時候我馬上要參加年度公益青年評選。”
她說得很平靜。
“紀家也在評年度公益家庭。你突然回來,媒體會問,為什麼找了十五年都沒有找到。”
“還會問,我這些年算什麼。”
我問:“那我算什麼?”
紀鹿望著窗外基金會的大樓。
“你算紀家善良的最後一塊拼圖。”
“只有你失蹤,爸媽才是堅持尋親的父母。”
“只有你吃過苦,我替你守家的故事才感人。”
“只有你回來以後原諒所有人,這個故事才完整。”
我點點頭。
“所以你抱著我的布偶拍照,也是拼圖?”
她的臉色終於變了。
“那是爸媽給我的。”
“你知道是我的。”
“那又怎麼樣?”
她聲音壓低。
“你那時又不在。”
她大概覺得這句話沒有問題。
不在的人,東西可以被拿走。
不在的人,位置可以被佔用。
不在的人,連什麼時候回來,都要避開她的評選週期。
我問她:“如果我三年前就回來了,你會失去什麼?”
紀鹿盯著我。
“我會失去爸媽對我的信任,失去基金會,失去所有人認識我的方式。”
我點頭。
“所以你怕失去的,本來就是用我的失蹤換來的。”
我沒有罵她。
只是拿起手機,看了一眼錄音介面。
紀鹿立刻站起來。
“你錄音?”
“你說話時,沒有問我能不能記住。”
她伸手來搶。
我關掉螢幕,起身避開。
回到公寓後,我沒有把錄音發出去。
因為周老師轉來的資料裡,還有一份基金會舊專案名單。
三年前,紀家收到我的線索後,申請了一筆“持續尋親專項宣傳款”。
專案說明裡寫著:
“因親生女兒仍未尋回,擬擴大公益傳播範圍。”
他們不是停止找我。
他們是對外宣佈,要繼續找我。
那筆款項的宣傳圖上,用的正是我小時候抱著布偶的照片。
照片右下角,站著十六歲的紀鹿。
她替我守家。
而我必須繼續失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