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前夜,全家勸我成全姐姐_第8章 這一次
這一次,我只帶了一個二十寸的小箱子。
在泉州看木偶戲,在大理學著做一隻歪歪扭扭的陶杯,在敦煌的風裡站了很久。
我沒有突然變成另一個人。
還是會算價格,會提前訂車,會擔心工作積壓。看見適合媽媽的圍巾時,我也曾下意識伸手。
手指碰到布料,我停了停,最後給自己選了一條。
店員替我圍好,說顏色很襯我。
鏡子裡,我看起來沒有遭報應。
也沒有因為二十七歲婚禮取消,就變成沒人要的女人。
旅行回來後,我搬進一套離公司更近的小房子。
兩個鋪面按正常價格出租,合同由我自己保管。外婆留下的那隻舊木箱,也終於從爸媽家拿了回來。
箱子底部有一本她的記賬本。
最後幾頁記著我大學四年的生活費。
每一筆後面,她都寫得很細。
「知意買冬衣。」
「知意考證。」
「知意第一次發工資,請我吃飯,退她,不肯收。」
最後一行字有些抖。
「給知意留一處能關上門的地方。她心軟,怕以後沒地方躲。」
我坐在地板上,抱著那本賬簿哭了很久。
三年前的婚禮上,我也哭過。
那次我以為,失去陸聞川和家人,我的人生會塌掉。
後來才知道,塌掉的只是他們替我搭好的那間屋子。
門窗都朝著姐姐,鑰匙握在爸媽手裡,陸聞川站在門口,說愛我,卻隨時準備放別人進來。
外婆留給我的,從來不只是一套房。
她是想告訴我,人要有一扇能從裡面鎖上的門。
春天,我又去了趟海邊。
清晨人很少,我沿著潮溼的沙灘往前走。鞋裡進了沙,頭髮也被風吹得亂七八糟。
走到太陽昇起來時,我請路過的姑娘替我拍了張照片。
照片裡的我沒有婚紗,沒有戒指,身後也沒有等著分享我財產和人生的人。
我站得很穩。
姑娘把手機還給我,笑著說:「拍得特別好,你看起來很自由。」
我低頭看了很久,也笑了。
九年前,十八歲的我問陸聞川,我們的二十七歲幸不幸福。
那個答案,原本就不該由他替我給。
如今我三十歲。
能養活自己,能保護自己的東西,知道什麼人不能再原諒,也知道心軟不等於交出鑰匙。
我終於可以親口回答曾經的自己。
日子有過很壞的時候。
可我沒有賠給任何人。
往後的每一年,也都只屬於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