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前夜,全家勸我成全姐姐_第7章 此後兩人一直住在外婆留給我的房子里
此後兩人一直住在外婆留給我的房子裡,嘴上卻說是替我看家。
如今姐姐自身難保,他們只能搬去她和陸聞川的公寓。
四個彼此都覺得受了委屈的人,終於住到了一起。
第一個月,媽媽替姐姐洗衣做飯,爸爸拿退休金補貼房貸。
第二個月,爸爸嫌陸聞川沒本事,罵他吃軟飯。
陸聞川問他:「我吃誰的軟飯了?你們一家這些年花的才是知意的錢。」
爸爸掄起椅子砸壞了電視。
第三個月,姐姐停了藥。
她懷疑陸聞川還在聯絡我,每晚檢查他的手機。有一次他加班晚回家,她把他的衣服全剪了。
陸聞川也不再讓她。
他把五年來送她的禮物列成清單,逼她折價歸還。姐姐則翻出他當初說「只愛她」的聊天記錄,一條一條念給爸媽聽。
他們曾經靠踩著我證明彼此情深。
我走了以後,只剩下一地沒人肯認的賬。
7.
第二年春天,爸媽以贍養為由起訴我。
開庭前,媽媽在法院門口攔住我。
半年不見,她老了許多,頭髮沒染,髮根白了一大片。
「知意,媽不求你原諒。你把房子還給我們住,行不行?」
我提醒她:「那是外婆留給我的。」
「可我是她女兒!」
「外婆住院時,你說姐姐身體不好,聞不得藥味。是我請假陪床。她臨終前把房子留給誰,你心裡清楚。」
媽媽的眼神閃了一下。
「她就是偏心。」
「你也知道被偏心是什麼滋味。」
她嘴唇發白,再也說不出話。
法庭上,我提交了這些年給爸媽的轉賬、繳費記錄和為他們購買保險的憑證。
我沒有拒絕贍養。
我同意按照法律和雙方實際收入承擔應付的部分,也願意直接支付合理醫療支出。
他們要求我交出房子、繼續供養姐姐,被駁回了。
走出法院時,爸爸衝過來罵我。
「養你這麼大,就換來這點錢!」
我問他:「你養我到十八歲,我養你們到多少歲才算夠?」
他揚起手。
法院保安立刻上前。
他的巴掌停在半空,最後只能指著我的鼻子說:「你會遭報應。」
我沒有等那份報應。
他們的日子已經先亂了。
陸聞川因長期請假和網路爭議丟了原來的職位,後來換過幾份工作,都做不久。
姐姐治療斷斷續續,情緒越來越差。她一面離不開陸聞川,一面認定自己所有痛苦都由他造成。
陸聞川也恨她。
鄰居錄下的爭吵裡,他反覆罵姐姐婚禮前不該約他去酒店,也不該在接電話時故意讓我聽見他的聲音。
兩個人最常說的一句話,都是:
「今天全怪你。」
一年後,他們先後死於自盡。
訊息是警方通知我的。
姐姐留下的緊急聯絡人仍寫著我的名字。陸聞川的家人不願處理她的遺物,爸媽又失去聯絡,最後由社群找到我。
我沒有去看他們最後的樣子。
也沒有替這段關係寫一個悽美結局。
他們有過很多次停下來的機會。
陸聞川可以在愛上姐姐後同我分手。
姐姐如果真想要陸聞川,大可以站出來說清楚,不必睡著我的未婚夫,還說自己受盡委屈。
爸媽早就知道實情。他們沒有勸阻,只惦記婚房和鋪面不能旁落。
每個人都選了最省事的辦法。
騙我。
後來騙不下去了,他們便開始互相懲罰。
爸媽得知死訊後,在醫院門口大吵了一架。
媽媽怪爸爸當年不該同意賣房給姐姐開店。
爸爸怪媽媽從小把姐姐慣得不知滿足。
他們都怪陸聞川毀了兩個女兒。
沒有人說自己做錯。
那年冬天,有人在短影片裡認出了爸媽。
他們拖著行李箱睡在長途汽車站,白天去姐姐從前的工作室門口坐著。鋪面已經租給一家花店,新店主報警趕過幾次,他們仍會回來。
社群替他們聯絡過臨時住處。
他們嫌條件差,住兩天便走,又去堵我的公司。
前臺按照我早就留下的說明,沒有放人。
媽媽隔著玻璃門喊:「知意,你姐姐都死了,你還要氣到什麼時候?」
我沒有下樓。
我每月按判決支付生活費,醫療費憑票承擔。
除此之外,再沒有什麼可給。
同事問我,會不會心軟。
我想了想。
「會難受。」
「但難受和回去,不是一回事。」
下班時,他們已經離開。
玻璃門外只剩一隻被踩扁的紙杯。
保潔阿姨彎腰要撿,我先一步撿起來,扔進了垃圾桶。
8.
取消婚禮後的第三年,我賣掉了那套原本準備結婚的房子。
看房的人是一對年輕夫妻。
女人進門先跑到陽臺,比劃著以後把嬰兒床放在哪裡。她差點撞上窗框,丈夫伸手護了一下,又低頭繼續記尺寸。
他們問我為什麼賣。
我說:「用不上了。」
沒有講那場婚禮,也沒有講這套房曾經裝著誰的未來。
簽完合同,我把其中一部分錢存起來,另一部分用來重新安排自己的生活。
我先休了一個很長的假。
以前每次旅行,媽媽都要我替姐姐帶東西。
姐姐要當地的裙子、香水、護膚品,陸聞川要我記得給他父母買禮物。
箱子出發時半空,回來時塞得拉不上拉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