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說我“不值錢”,我讓整個門店停業了_第三章 那張紙太糙了

主管說我“不值錢”,我讓整個門店停業了發布時間:2026-07-27作者:萱瀅

第三章

那張紙太糙了,抬頭連公司名都沒印全,就蓋了個橢圓章。我一眼就認出來那玩意兒什麼性質——這種“試崗協議”在我爸的卷宗裡出現過不下百次,落款連公章都沒有,門店自己的章,在法律上就是個擺設。簽了它,你就是自願跳進坑裡。

我爸在區勞動仲裁院幹了十七年。別人家飯桌上聊天氣聊股票,我家飯桌上聊的是“證據鏈不完整”和“主體資格存疑”。我十二歲那年暑假,他讓我幫忙整理一批暑假工討薪的卷宗,我花了一個月做了分類索引,他看完沉默了半天,說:“你不當律師,可惜了。”

我當時沒吭聲。我心裡想的是,我不當律師。我想當獵人。

我拿過筆,在乙方那欄工工整整寫了“簡鳴”,寫了日期和身份證號。筆尖碰到紙的時候能聽見自己的心跳,手有點抖。我知道這一簽,後頭就不是能隨便抽身的事了。我爸要是知道他兒子拿自己當餌去釣一家連鎖奶茶店的違法證據,他能把我腿打折。但我想起貼吧裡那三百多條回覆,想起那個女孩寫的“第六天晚上趕我走”,筆就沒停。

劉姐瞟了一眼,甩給我一件灰撲撲的圍裙:“後廚,洗杯子。阿強,你帶他。”

簾子後面鑽出個圓臉男生,頭髮油得能煎蛋,衝我咧嘴一笑:“來吧新人。”

我跟進去,右手插進褲兜,摸到那個小東西的輪廓。錄音筆。開關開著,紅燈一閃一閃,隔著布料看不出來。這款我用五年了,電池能頂三十個小時,我爸教的,所有證據規則。但他沒教這一課——獵人想抓獵物,第一件事是把自己當餌。他不知道我來這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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