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出去的愛,是還不回來的_第 8 章 訴訟開庭那天
第 8 章
訴訟開庭那天,林芷嵐請了律師。
她自己也來了,坐在原告席對面。
我走進法庭的時候,她一直盯著我看。
她瘦了很多,顴骨微凸,整個人像老了五歲,再也沒有往日的精緻。
法官翻閱了材料之後看向她。
“被告,你對原告提出的離婚訴求有何意見?”
她的律師正要開口,她抬手攔住了。
“法官,我不同意離婚。”
法官看了我一眼。
“原告請陳述理由。”
我的律師遞交了一份整理好的時間線表格——過去四年,林芷嵐缺席思北成長活動的完整記錄。
家長會六次缺席,親子活動四次缺席,思北兩次住院她均不在場。
每一次缺席的對應記錄旁邊,標註著她當時的去向。
全部指向同一個人。
法官看完材料,表情微變。
“被告,你對這份記錄有異議嗎?”
林芷嵐的嘴唇抖了一下。
“沒有,但我可以解釋——”
“請說。”
“薛屹是我妻子的發小,他喪偶多年,獨自帶著一個孩子。”
“我作為朋友幫忙照顧,並沒有逾矩的行為。”
我的律師站起來。
“法官,我方提交第二份證據。”
那是林芷嵐的手機通話記錄和微信聊天記錄的公證件。
過去一年裡,她和薛屹的通話時長是和我的四倍。
微信訊息數量是七倍。
其中有一條訊息被標註了紅線。
是薛屹深夜兩點發的。
【芷嵐,小宇今天問我,你是不是他的新媽媽。】
【我不知道怎麼回答。】
林芷嵐的回覆是一個擁抱的表情,然後說了一句——
【讓他這麼叫也沒什麼,只要他開心。】
法庭裡安靜了三秒。
她的臉色瞬間煞白。
“那是隨口說的——”
“被告,請問你的親生女兒叫你媽媽的時候,你在幹什麼?”
我的律師語氣很平。
“根據原告提供的錄音記錄,去年十月十三日,林思北在家長開放日上對全班同學說,她的媽媽借給別的小朋友用了。”
“請問被告,你認為這對一個四歲兒童的心理成長意味著什麼?”
林芷嵐的手攥在桌面上,指節發白。
她轉頭看我。
“阿承,你能不能——”
“被告請面向法庭。”
法官的聲音不大,但很堅定。
她閉了嘴,緩慢地轉回去。
庭審持續了一個半小時。
法官最終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走出法庭的時候,她從後面追上來。
“阿承。”
我停下來。
“那條訊息,我不是那個意思。”
“你是什麼意思?”
“我......我只是覺得小宇可憐,才那麼說的。”
“你讓別人家的孩子叫你媽媽,你的親女兒連一張跟你的合照都沒有。”
“林芷嵐,你自己覺得這合理嗎?”
她站在法院門口的臺階上,午後的光打在她臉上,把她的疲憊照得一清二楚。
“不合理。”
她的聲音很輕。
“但你能不能給我最後一次機會。”
我看了她幾秒鐘。
“你說這句話的時候,有沒有想過,你在薛屹面前從來不需要求機會?”
她的身體像被抽走了什麼東西,肩膀塌了下去。
我轉身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