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次抽中短簽後,我退掉返程票我遠渡重洋
這些年,我們家組織過二十八次旅行。三十七次抽籤,我一次都沒贏。民宿少床,我睡沙發。車坐不下,我留下看行李。十八歲生日,遊船只剩五張票,被放棄的還是我。媽媽總說:“一家人要公平,運氣不好不能埋怨。”於是我替全家查攻略、訂酒店,卻永遠站在照片外。工作第五年,我拿到獎金。媽媽讓我請全家旅行,六個人的費用,全由我承擔。我以為這次總該有位置。可玻璃棧道限流五人,爸爸又拿出簽筒。毫無意外,我再次抽中留下。他們走後,弟弟把簽紙落在長椅下。我拆開一張,又一張。整整三十張,全是我的名字。原來不是我運氣差,是他們從沒想讓我贏。所謂公平,只是他們哄我認命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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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一年後,法院判決下來。博主和家人刪除全部侵權內容,公開道歉,並賠償我的名譽損失。媽媽的道歉寫了三遍才通過審核。她最初寫:【母女之間沒有隔夜仇,希望知遙早日回家。】律師退了回去。最終,她只能一字不改地承認:【本人明知手鐲並非沈知遙調換,仍公開指控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