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我不再做替罪羊_第 12 章 離婚比我預想中快

這一次,我不再做替罪羊發布時間:2026-07-18作者:安靜H

第 12 章

離婚比我預想中快。

湯知唯在看守所裡簽了字。

他的律師告訴我,他簽字的時候一句話沒說。

財產分割按照法律來,婚內共同財產一人一半。

但公司牽涉犯罪所得,大部分被凍結了。

最終落到我手裡的,只有婚房和一筆不多不少的存款。

撫養權沒有爭議。

法院判給了我。

湯知唯的媽媽試圖爭過一次,但她兒子是在押犯,法院甚至沒給她開口的機會。

簽完離婚協議那天下午,我帶著兒子搬出了那套婚房。

不是因為住不了,是因為不想住。

那個沙發上他跪過,那個臥室門我靠過,那個書房抽屜裡曾經藏著他的兩本原始賬冊。

每一件傢俱都像屍體。

我租了一個小兩居,離兒子的新幼兒園步行十分鐘。

搬家那天沒叫人幫忙,就我自己和一輛麵包車。

東西不多,衣服、書、兒子的玩具,加起來裝了六個紙箱。

搬到第四箱的時候,麵包車司機問我:“姐,你一個人搬?你老公呢?”

“沒老公了。”我說。

司機愣了一下,搓搓手:“那我幫你搬上樓吧,不加錢。”

“謝謝。”

六個紙箱在新客廳裡摞成一排。

兒子在空蕩蕩的房間裡跑來跑去,聲音有迴響。

“媽媽,這個房子好大呀!”

不大。五十多平,連原來婚房的一半都沒有。

但他這麼說的時候,我蹲下來抱住了他。

“以後這就是我們的家了。”

日子一天一天過。

我找了一份財務相關的工作。

不是大公司,是一家創業階段的文化傳媒,二十來號人,辦公室在寫字樓的半層。

面試的時候老闆看了我的簡歷,又看了看我。

“邱女士,你的情況我在網上看到了一些。”

我以為他要拒絕。

“挺好的。有經驗有腦子,還扛得住事。”他拍了一下桌子。

“下週一來上班。”

我愣了一下,說好。

上班第一天,同事們看我的眼神有些微妙。

有人認出了我,但沒人當面問。

只有前臺的小姑娘在我去接水的時候小聲說了句:“姐,你太酷了。”

我笑了一下。

工作不難,數字和報表我閉著眼睛都能做。

日子慢慢變得規律——早起送兒子,上班,下班接兒子,做飯,睡覺。

湯知唯和宋嘉玥的案子在兩個月後正式開庭。

我作為證人出庭。

湯知唯坐在被告席上,穿著看守所的馬甲。

瘦了很多,臉上多了一種我沒見過的灰敗。

他看見我走進法庭的時候,目光追著我走了很遠。

我沒有看他。

庭審上,檢方舉出的證據密不透風。

公證的親筆陳述、聊天記錄截圖、通話錄音、經偵調取的原始賬冊筆跡鑑定報告——

每一份都像一顆釘子,把湯知唯和宋嘉玥死死釘在被告席上。

宋嘉玥的律師試圖做最後的掙扎。

“請問證人,當初認罪時您是否出於自願?您有沒有可能確實參與了決策?”

我看著那個律師。

“我當初認罪,是因為我丈夫跪在我面前哭了一整夜。是因為我父母收了他一百萬讓我去頂。”

“是因為坐在這個法庭對面的那個女人告訴我,只要我進去,她就銷燬證據保全我的家。”

“我的自願,建立在所有人合謀的欺騙之上。”

法庭裡安靜了幾秒。

湯知唯低下了頭。

宋嘉玥的臉像一張白紙。

判決在三週後下達。

湯知唯,有期徒刑八年。

宋嘉玥,有期徒刑五年。

那天我沒有去聽判決。

是周霽雪發簡訊告訴我的。

“結果出來了。”

我回:“知道了。”

過了幾分鐘,他又發了一條。

“週末有空嗎?想請你吃頓飯。”

我看著那行字,忽然想起了公園那天的奶茶。

溫的。

他總是把溫度拿捏得剛剛好。

可是——

“謝謝你,不用了。”我回。

那天晚上,哄兒子睡著之後,我一個人坐在陽臺上。

新家的陽臺朝南,能看見對面樓頂的天線和更遠處模糊的城市輪廓。

夜風裡有一種說不上來的氣味,像是春天的泥土味混著遠處某棵花樹的香氣。

我坐了很久。

不是在等什麼人,也不是在想什麼人。

只是坐著。

前世的我在出獄那天,身上什麼都沒有。

沒有家,沒有孩子,沒有錢,連憤怒的力氣都沒有。

她站在那扇門外,聽見裡面的笑聲,就像一個被世界遺忘的透明人。

但這一世,我坐在這裡。

有一份工作。

有一個孩子在隔壁房間睡得安穩。

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家,雖然小。

有陽臺上的風,有遠處的燈火。

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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