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我不再做替罪羊_第 12 章 離婚比我預想中快
第 12 章
離婚比我預想中快。
湯知唯在看守所裡簽了字。
他的律師告訴我,他簽字的時候一句話沒說。
財產分割按照法律來,婚內共同財產一人一半。
但公司牽涉犯罪所得,大部分被凍結了。
最終落到我手裡的,只有婚房和一筆不多不少的存款。
撫養權沒有爭議。
法院判給了我。
湯知唯的媽媽試圖爭過一次,但她兒子是在押犯,法院甚至沒給她開口的機會。
簽完離婚協議那天下午,我帶著兒子搬出了那套婚房。
不是因為住不了,是因為不想住。
那個沙發上他跪過,那個臥室門我靠過,那個書房抽屜裡曾經藏著他的兩本原始賬冊。
每一件傢俱都像屍體。
我租了一個小兩居,離兒子的新幼兒園步行十分鐘。
搬家那天沒叫人幫忙,就我自己和一輛麵包車。
東西不多,衣服、書、兒子的玩具,加起來裝了六個紙箱。
搬到第四箱的時候,麵包車司機問我:“姐,你一個人搬?你老公呢?”
“沒老公了。”我說。
司機愣了一下,搓搓手:“那我幫你搬上樓吧,不加錢。”
“謝謝。”
六個紙箱在新客廳裡摞成一排。
兒子在空蕩蕩的房間裡跑來跑去,聲音有迴響。
“媽媽,這個房子好大呀!”
不大。五十多平,連原來婚房的一半都沒有。
但他這麼說的時候,我蹲下來抱住了他。
“以後這就是我們的家了。”
日子一天一天過。
我找了一份財務相關的工作。
不是大公司,是一家創業階段的文化傳媒,二十來號人,辦公室在寫字樓的半層。
面試的時候老闆看了我的簡歷,又看了看我。
“邱女士,你的情況我在網上看到了一些。”
我以為他要拒絕。
“挺好的。有經驗有腦子,還扛得住事。”他拍了一下桌子。
“下週一來上班。”
我愣了一下,說好。
上班第一天,同事們看我的眼神有些微妙。
有人認出了我,但沒人當面問。
只有前臺的小姑娘在我去接水的時候小聲說了句:“姐,你太酷了。”
我笑了一下。
工作不難,數字和報表我閉著眼睛都能做。
日子慢慢變得規律——早起送兒子,上班,下班接兒子,做飯,睡覺。
湯知唯和宋嘉玥的案子在兩個月後正式開庭。
我作為證人出庭。
湯知唯坐在被告席上,穿著看守所的馬甲。
瘦了很多,臉上多了一種我沒見過的灰敗。
他看見我走進法庭的時候,目光追著我走了很遠。
我沒有看他。
庭審上,檢方舉出的證據密不透風。
公證的親筆陳述、聊天記錄截圖、通話錄音、經偵調取的原始賬冊筆跡鑑定報告——
每一份都像一顆釘子,把湯知唯和宋嘉玥死死釘在被告席上。
宋嘉玥的律師試圖做最後的掙扎。
“請問證人,當初認罪時您是否出於自願?您有沒有可能確實參與了決策?”
我看著那個律師。
“我當初認罪,是因為我丈夫跪在我面前哭了一整夜。是因為我父母收了他一百萬讓我去頂。”
“是因為坐在這個法庭對面的那個女人告訴我,只要我進去,她就銷燬證據保全我的家。”
“我的自願,建立在所有人合謀的欺騙之上。”
法庭裡安靜了幾秒。
湯知唯低下了頭。
宋嘉玥的臉像一張白紙。
判決在三週後下達。
湯知唯,有期徒刑八年。
宋嘉玥,有期徒刑五年。
那天我沒有去聽判決。
是周霽雪發簡訊告訴我的。
“結果出來了。”
我回:“知道了。”
過了幾分鐘,他又發了一條。
“週末有空嗎?想請你吃頓飯。”
我看著那行字,忽然想起了公園那天的奶茶。
溫的。
他總是把溫度拿捏得剛剛好。
可是——
“謝謝你,不用了。”我回。
那天晚上,哄兒子睡著之後,我一個人坐在陽臺上。
新家的陽臺朝南,能看見對面樓頂的天線和更遠處模糊的城市輪廓。
夜風裡有一種說不上來的氣味,像是春天的泥土味混著遠處某棵花樹的香氣。
我坐了很久。
不是在等什麼人,也不是在想什麼人。
只是坐著。
前世的我在出獄那天,身上什麼都沒有。
沒有家,沒有孩子,沒有錢,連憤怒的力氣都沒有。
她站在那扇門外,聽見裡面的笑聲,就像一個被世界遺忘的透明人。
但這一世,我坐在這裡。
有一份工作。
有一個孩子在隔壁房間睡得安穩。
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家,雖然小。
有陽臺上的風,有遠處的燈火。
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