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克老公要養生備孕,我甩出婚檢報告讓他崩潰_第14章 14
第14章 14
張凱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等多項罪名,被刑事拘留。
陸廷州為我聘請的律師團隊,提供了從他被捕現場,到我臉上頸上傷口的法醫鑑定、被捆綁的傷痕照片,以及粉碎的手機和門鎖破壞的證據。
小區保安、出警警察的證言,更是鐵證如山。
案件進展得出乎意料地快。
或許是因為證據確鑿,毫無爭議。
也或許是因為陸廷州在背後施加了恰當的壓力。
張凱的辯護律師試圖以“醉酒後情緒失控”、“臨時起意”、“主觀惡意不深”、“未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等理由進行辯護,甚至暗示情感糾紛。
但在我方律師提交的張凱長期跟蹤騷擾記錄、競標失敗後蓄意報復的可能性分析,以及他持刀威脅、實際造成傷害的行為面前,顯得蒼白無力。
法庭上,我作為受害人出庭。
我臉上那道已經結痂的淡粉色疤痕,頸側尚未完全消退的淤青,以及手腕上磨破皮的傷痕,在法庭清晰的燈光下,無聲地陳述著那個夜晚的恐怖。
我沒有過多渲染情緒,只是平靜、清晰地陳述了事實。
偶爾目光掠過被告席,張凱穿著囚服,頭髮被剃短,臉色灰敗,眼神空洞,只有在聽到某些關鍵證據時,身體會幾不可察地顫抖一下。他不敢看我。
與我並肩而坐的,是我的離婚律師。
在刑事案件審理的同時,離婚訴訟也在同步快速推進。
張凱的刑事犯罪,成為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且“因一方重大過錯導致”的最有力證據。
關於財產分割,律師提交了詳盡的清單和證據:
婚後房產的首付出資證明、共同還貸記錄、張凱婚內出軌及向沈淺茉轉賬的流水、他名下公司在我離開後的經營惡化狀況及資產評估報告......
我沒有要求過分苛刻,只是在法律框架內,拿回我應得的,以及他應付的代價。
最終,兩場判決幾乎接踵而至。
刑事判決先下:張凱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法槌落下時,旁聽席上傳來他母親壓抑的、痛苦的啜泣聲,他父親則像一瞬間被抽乾了所有精氣神,脊背佝僂下去。
張凱本人,只是渾身劇烈地抖了一下,然後深深地、深深地低下頭,再沒有抬起來。
民事判決緊隨其後:准予離婚。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房產、絕大部分存款,以及“凱創設計”公司的全部資產及債務,均判歸我所有。
張凱,淨身出戶。
我沒有去聽那場離婚判決,全權委託了律師。
律師在電話裡平靜地向我複述結果時,我正站在陸廷州城西公寓的落地窗前。
窗外陽光燦爛,遠處江水粼粼。
我聽著,心中一片奇異的平靜,沒有預想中的揚眉吐氣,也沒有殘留的恨意,只有一種塵埃落定的、巨大的空曠感。
彷彿隨著那兩聲法槌敲響,有什麼沉重而腐朽的東西,終於被徹底從我生命裡剝離出去,留出了一大片可供新鮮空氣流通的、明亮的空白。
“另外,喬小姐,”律師在電話那頭補充,“張凱的父母......今天在法院外攔住了我,託我轉交一樣東西給您。”
我微微蹙眉:“什麼?”
“一個很舊的、絨布包著的小盒子,還有一封信。他們堅持要給您,說......是物歸原主。”
律師的聲音帶著一絲職業性的剋制,但也能聽出些許感慨。
我沉默片刻:“麻煩您幫我收著吧,暫時不必給我。”
結束通話電話,我望著窗外發了會兒呆。
物歸原主?我和張家之間,還有什麼需要“歸還”的呢?大概是些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的東西吧,或許是他們最後一點無用的愧怍。
我沒有再去想。過去的,就讓它徹底過去。
我的生活迅速被新的重心填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