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愛了十八年的女兒,不是我_第6章 6五年後

媽媽愛了十八年的女兒,不是我發布時間:2026-08-07作者:貓與晚星

6

五年後,南方城市的藝術展上,一幅名為無臉女孩的畫,被兩個人認了出來。

這五年裡,我和程許換過住處,換過城市。

我們領了證。

沒有訂婚宴,沒有規定好的流程,在登記處門口請路人拍了照片。

照片裡我被風吹的睜不開眼,程許笑的很傻。

照片擺在客廳。

過去三年,我重新拿起畫筆,從畫插圖開始,攢出作品。

後來租下場館,辦了展覽。

無臉女孩掛在最裡面。

畫中的女孩穿著不合身的裙子,身後站滿舉著相機的人。

臉的位置是空白,手裡握著畫筆。

展覽最後一天,保安過來找我。

“沈老師,外面有兩位老人,說是您的父母。”

我正在給畫貼售出標記。

手指壓在膠帶上,半天沒有撕下來。

程許走來站在我身旁。

“要不要我請他們走?”

我看著膠帶,將它貼平。

“我去見。”

五年足夠讓很多東西改變。

媽媽的頭髮白了大半,臉頰瘦的凹下去。

爸爸拄著手杖,背比從前彎了。

媽媽看見我衝了過來。

她抬手要整理我的衣領。

“你這是什麼打扮?頭髮怎麼還是這麼短?展廳裡冷,你連件外套都不穿,快跟媽媽回家。”

我退後一步。

她的手停在空中。

程許擋到我身前,保安靠近。

媽媽看看他們,又看看我,聲音軟了下來。

“知秋,媽帶了你愛吃的五仁月餅。還是以前那家店。”

“我不吃五仁。”

她被人按住了。

爸爸接過她手裡的盒子。

“她胃口變了,別逼她。”

這是我聽見爸爸替我說這句話。

下一秒,他壓低聲音。

“這裡人多,家裡的事回去談。你媽媽為了找你,這幾年沒睡過一個整覺。”

“我們沒有家裡的事。”

“知秋!”

媽媽抓住我的袖口。

“你還要我們怎麼做?門鎖早拆了,你的房間也重新收拾過。你想畫畫,媽不攔了。你想跟程許結婚......結就結,媽認。”

她給了我十八年前想要的一切。

卻仍然是以媽允許的方式。

我抽回袖子。

“我已經結婚三年了。”

媽媽目光落到我手上的戒指,嘴唇顫了顫。

“你結婚,為什麼不告訴我們?”

程許碰我的手指。

我沒有握住他,把戒指轉回正面。

“我的婚禮,不需要嘉寧的父母參加。”

媽媽臉上血色褪盡。

她伸手想碰我,保安上前一步,她不敢再動。

爸爸從包裡取出檔案。

紙角磨損,最上方印著福利院的名字。

“知秋,你可以不認我們。”

他的手發抖,“但有件事,你應該知道。”

我看見檔案上的日期。

十八年前,嘉寧死後的第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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