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愛了十八年的女兒,不是我_第6章 6五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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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後,南方城市的藝術展上,一幅名為無臉女孩的畫,被兩個人認了出來。
這五年裡,我和程許換過住處,換過城市。
我們領了證。
沒有訂婚宴,沒有規定好的流程,在登記處門口請路人拍了照片。
照片裡我被風吹的睜不開眼,程許笑的很傻。
照片擺在客廳。
過去三年,我重新拿起畫筆,從畫插圖開始,攢出作品。
後來租下場館,辦了展覽。
無臉女孩掛在最裡面。
畫中的女孩穿著不合身的裙子,身後站滿舉著相機的人。
臉的位置是空白,手裡握著畫筆。
展覽最後一天,保安過來找我。
“沈老師,外面有兩位老人,說是您的父母。”
我正在給畫貼售出標記。
手指壓在膠帶上,半天沒有撕下來。
程許走來站在我身旁。
“要不要我請他們走?”
我看著膠帶,將它貼平。
“我去見。”
五年足夠讓很多東西改變。
媽媽的頭髮白了大半,臉頰瘦的凹下去。
爸爸拄著手杖,背比從前彎了。
媽媽看見我衝了過來。
她抬手要整理我的衣領。
“你這是什麼打扮?頭髮怎麼還是這麼短?展廳裡冷,你連件外套都不穿,快跟媽媽回家。”
我退後一步。
她的手停在空中。
程許擋到我身前,保安靠近。
媽媽看看他們,又看看我,聲音軟了下來。
“知秋,媽帶了你愛吃的五仁月餅。還是以前那家店。”
“我不吃五仁。”
她被人按住了。
爸爸接過她手裡的盒子。
“她胃口變了,別逼她。”
這是我聽見爸爸替我說這句話。
下一秒,他壓低聲音。
“這裡人多,家裡的事回去談。你媽媽為了找你,這幾年沒睡過一個整覺。”
“我們沒有家裡的事。”
“知秋!”
媽媽抓住我的袖口。
“你還要我們怎麼做?門鎖早拆了,你的房間也重新收拾過。你想畫畫,媽不攔了。你想跟程許結婚......結就結,媽認。”
她給了我十八年前想要的一切。
卻仍然是以媽允許的方式。
我抽回袖子。
“我已經結婚三年了。”
媽媽目光落到我手上的戒指,嘴唇顫了顫。
“你結婚,為什麼不告訴我們?”
程許碰我的手指。
我沒有握住他,把戒指轉回正面。
“我的婚禮,不需要嘉寧的父母參加。”
媽媽臉上血色褪盡。
她伸手想碰我,保安上前一步,她不敢再動。
爸爸從包裡取出檔案。
紙角磨損,最上方印著福利院的名字。
“知秋,你可以不認我們。”
他的手發抖,“但有件事,你應該知道。”
我看見檔案上的日期。
十八年前,嘉寧死後的第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