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領下貞節牌坊那日,養女被押出了城_第5章 縣裡判她杖責後流徙兩千里
縣裡判她杖責後流徙兩千裡,癩六持刀入室、縱火未遂,另行重判。
行刑那天我沒有去看。
我帶阿棠和石頭到縣衙,完成了解除收養的登記。書吏問我是否確認,從此她的婚嫁、生計與債務都不再由我承擔。
我說確認。
石頭在旁邊問:「娘,那她以後回來怎麼辦?」
「她若肯靠自己過日子,就按陌生人相處。她若再害人,仍舊送官。」
阿棠沒有問我會不會原諒。
她腳踝上的傷已經結痂,卻仍記得那日柳繡雲推開她時,連頭都沒回。
春社公議重新開始。
輪到我的名字時,何嫂和十二名街坊依次上前,只說自己親眼知道的事。有人證明我丈夫死後從未離鄉,有人證明我深夜出門是替病人送豆漿,有人證明三個孩子的花銷一直由我承擔。
沒有誰說我是聖人。
賣肉的陳屠戶甚至說我買骨頭時愛計較,少一文都不肯。
堂下有人笑,我也笑了。
我本就不是聖人。我會算錢,會偏心自己的孩子,會恨一個親手養大的女兒,也會在別人要毀我時提前挖好坑等著。
縣令核過名冊,在我的名字後落了印。
一月後,縣衙送來旌節文書、頭一年的六兩恤銀和四畝免租田的憑契。所謂牌坊並不是立刻便有高大的石樓,只先在巷口掛一塊木匾,等來年由縣裡統一修造。
木匾送來那日,圍了不少人。
陳屠戶扯著嗓子恭喜我熬出了名聲。人群后頭,一個剛守寡不久的年輕婦人卻問:「沈娘子,掛了它,以後是不是就不能再嫁了?」
我說依照眼下的規矩,領了恤糧再嫁,須退回憑契,以後的銀糧也不能再領。
她聽完,沒有再說話。
阿棠問我,既然不覺得牌坊光榮,為什麼還讓人把木匾掛起來。
我帶她去米鋪,用恤銀買了兩袋米,又去布莊給她和石頭各扯了一身冬衣。
「你們今晚能吃飽,入冬不用再把腳塞進破棉絮裡,這就是娘今日領它的理由。等哪一天家裡不缺這點錢,它便只是一塊木頭。」
石頭抱著米袋走在前面,聽見後回頭說:「那我以後多掙錢,讓娘不用靠它。」
我讓他先把米抱穩,別隻顧說大話。
兩個孩子笑起來。我也跟著笑,卻把這句話記在了心裡。
我領下這份恤糧,是因為家裡需要,不是因為我比想再嫁的寡婦乾淨。
當晚,我把六兩銀全擺在桌上,只留二兩給孩子交束脩和買冬衣,剩下四兩拿去找何嫂。
「你要做什麼?」她嚇得不敢接。
「開一間豆腐坊。」
我一人每日最多磨兩桶豆。何嫂會做豆乾,張嫂會點豆花,陳大姐有一頭能拉磨的驢。我們若合在一處,出貨多,壞得少,也不用誰病一天便餓一天。
何嫂聽完,先說自己沒本錢。
「你救我、替我作證,還差點為我丟了命,這些不能算銀子。」
「那就拿手藝入份。賺了按份分,虧了也按份擔。」
我們請里正寫了一張簡單的合夥文書,沒有拿婚姻綁人。誰日後想再嫁、回孃家或另做營生,提前一個月說清,按賬退回該得的錢。
何嫂摸著那張紙,眼淚掉在自己名字旁邊。
「若我當年也有這麼條路,何必為了幾兩銀去求那塊匾。」
「現在有,也不遲。」
豆腐坊開在我家前院。門頭沒有寫旌節二字,只寫「四鄰豆坊」
。
那塊縣裡送來的木匾仍掛在巷口,替我們擋不了雨,也推不動石磨。
真正讓磨盤轉起來的,是院裡五個女人的手。
6.
豆腐坊的頭一年並不順利。
夏日豆腐易酸,我們賠過兩回;陳大姐的驢受驚,把半車豆乾翻進溝裡;何嫂與張嫂為一鍋豆漿點老了,吵得三天不說話。
這些麻煩比柳繡雲的大道理瑣碎,卻實實在在關係到第二日有沒有飯吃。
我把賬攤開,誰的錯誰少分一點,餘下的大家共擔。何嫂罵我算得太清,晚上卻抱來一床舊棉被,怕我守夜著涼。
最難的是第四個月。
城裡一戶大酒樓訂了三百塊豆乾,交貨前一夜卻忽然壓價,說我們幾個沒男人撐腰,不賣給他也找不到別的買家。
前世的我大概會忍下這口氣,先把能到手的錢拿回來。
這一回,我讓石頭跑遍早市,把酒樓臨時壓價的事告訴賣面、賣菜和送柴的人。那些小販都吃過同樣的虧,第二日誰也沒接酒樓臨時加的貨。
我們把豆乾分成小份擺到三處集市,價錢不降,午後便賣完了。
酒樓掌櫃傍晚找上門,罵我煽動同行。我當著眾人的面把他原先按過手印的訂貨單遞回去,只要他賠約定的一百文定錢,不多拿,也不再供貨。
這一百文分到每個人手裡沒有多少,卻是四鄰豆坊第一次靠自己的規矩守住價錢。
何嫂那天沒哭。她把一串銅錢在桌上數了三遍,說往後誰再拿我們當軟柿子,便讓他自己嚼一嘴豆渣。
阿棠每日放學回來替我記賬。她寫字端正,記完還會把哪家賒了幾塊豆腐單列出來。
石頭跟著陳大姐跑了幾趟集市,學會看天氣,也學會同難纏的客人講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