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領下貞節牌坊那日,養女被押出了城_第4章 我請她把真實的兩件留下
」
我請她把真實的兩件留下,把編造的部分當眾說明。
「你不怕那兩件真事反倒幫她?」
「真的便該留下。她害我,不代表她說過的每個字都是假的。我若為了贏她把真事也抹掉,與她又有什麼分別?」
老闆娘看了我很久,最後在證言上按下手印。
這份證言沒有替我定柳繡雲的罪,卻讓公議場上的人知道,她連自己口口聲聲要保護的女人,也只當成能隨意添改的故事。
春社當日,我穿了一件洗得發白的青布衣,帶著何嫂和幾名證人到了縣學前。
果然,公議還沒開始,柳繡雲便從人群中走了出來。
她臉上沒有逃犯的慌張,反倒抱著一卷寫滿名字的白布。
「諸位看看,這些都是因為貞節牌坊死去的女人!」
人群被她喊得安靜下來。
她指著我:「縣衙為了給沈月娘立一塊牌坊,竟把反對此事的人全都抓了。」
「癩六隻是替我去取一份害人的名冊,根本沒有碰她。她卻故意設局,把人扣成淫賊和兇徒!」
幾名外鄉讀書人聽得皺眉。有人認出柳繡雲,問她為何不去公堂申辯。
她等的就是這句話。
「公堂只認舊規矩,哪裡肯聽女人說話?我今日便要當著所有人的面問,沈月娘領下六兩銀,日後若有別的寡婦被逼死,這筆賬算誰的?」
她說得慷慨,人群裡真有人點頭。
我沒有同她爭那捲白布上有多少名字是真的。
我走到何嫂身邊,扶她站出來。
「這也是個女人。你散播謠言,逼她投井時,可曾問過她願不願意替你的大義死?」
柳繡雲立刻道:「她投井是她自己的選擇!」
「癩六的刀也是他自己帶的,迷香也是他自己點的,偷來的銀子卻是你給的。你每次都只說了一句話、給了一點錢,怎麼別人受的罪便都與你無關?」
她被噎住一瞬,很快又抬起下巴。
「我承認手段有錯,可我要改的是吃人的規矩!」
「那你先別吃我掙的飯。」
我從袖中取出一張賬單,請里正念給眾人聽。
她六歲那年發熱,請醫吃藥花了一兩七錢;九歲入私塾,束脩和紙墨花了二兩;十三歲起學刺繡,拜師、買線又是三兩多。還有十二年間的口糧、衣料、鞋襪,能記清的共二十八兩四錢。
「這些錢,是我磨豆、挑水、替人漿洗掙來的。你一邊吃著一個寡婦掙的飯,一邊逼她為了你的道理捱餓。」
「如今你說我領官府的六兩銀會害人,你先把欠我的二十八兩還來。」
柳繡雲臉漲得通紅。
「養孩子本就是你的責任!」
「我養的是女兒。你已經當眾不認我這個娘,還偷我的銀子買兇。」
「既然只要權利不要情分,就把賬算明白。」
這回,連先前點頭的讀書人也不說話了。
縣令早已帶差役到了公議場外。他沒有因眾人議論便立刻拿人,只讓書吏當眾宣讀癩六的口供、我提前報過的夜間騷擾、箱鎖被撬的里正記錄,以及何嫂投井那日的證言。
證據一件件落下,柳繡雲懷裡的白布開始發抖。
她忽然衝向書吏,伸手去搶那疊口供。
兩名差役將她按住。掙扎間,她懷中掉出半張紙,上面是她寫給癩六的指示,字跡與茶棚替人代寫的信一模一樣。
書吏取來癩六先前交出的下半張,當眾拼在一處。
紙縫完全吻合,合起來正是迷香、放火和開門喊人的全部安排。
柳繡雲看見那張紙,終於慌了。
「我是為了救更多女人!你們不能拿舊規矩定我的罪!」
縣令看著她:「本縣今日審的是你造謠逼人投井、偷盜銀錢、教唆他人持刀入室和縱火。」
「你要議牌坊之弊,可以寫文章、遞陳情、勸人不領。」
「你傷了誰,便要對誰的傷負責。」
「你的道理再大,也不能替別人挨刀。」
柳繡雲被按在地上,仍不肯認。
她仰頭衝我喊:「你今日贏了,不過是因為這世道只認你這種順從的女人!」
「等再過許多年,所有人都會知道我才是對的。」
我走到她面前,沒有壓低聲音。
「若許多年後,女人不必靠守寡換糧,我會替她們高興。」
「可那一天不是你買兇毀掉一個女人便能換來的。」
「你若真覺得牌坊不該有,就去查有多少人被逼著守、多少田被族裡奪、多少想再嫁的人被關在家裡。你寫下來,遞上去,哪怕做十年都沒人誇你,也算你做了實事。」
我指向何嫂,又指向自己。
「可你一件都沒做。你只挑最窮、最捨不得反抗你的人下手,因為踩我們最省力。」
柳繡雲的掙扎停了一下。
那不是悔意。她只是第一次發現,自己那套話不能替她抹掉一塊帶記號的銀子,也不能讓癩六的刀從眾人眼前消失。
柳繡雲被押走時,一直回頭看我。
她大概以為我會像前世一樣心軟,替她求一句情。
我只是把阿棠和石頭拉到身邊,讓他們親眼看清,她今生的下場不是我拿前世的舊賬換來的。
是她明知會害人,仍親手又做了一遍。
5.
柳繡雲已滿十六,所犯數事又有前後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