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偷我女兒壓歲錢_第7章 公司的人都在傳
「公司的人都在傳。老闆找我談了兩次,說再這樣下去影響團隊氛圍。我媽生病住院了,她跟病友說,她這輩子最驕傲的事就是給兒子娶了你,現在最丟人的事也是你。」
「你滿意了嗎?」
我拿著手機靠在廚房門框上,沒有說話。
「作文不是我安排的。公眾號文章也不是我找人寫的。」我說,「事,都是你自己做的。」
電話那頭傳來他粗重的呼吸聲,一下一下。沉默了很長時間,他說:
「蘇冉,我把樂樂的十九萬八還上,其他的債我自己扛。房子賣了吧,剩下的錢給你和樂樂。離婚,行不行?」
「好。」我說。
以前他炒股賠了十萬,我替他瞞著婆婆。
他遲到早退被領導批評,我在朋友聚會上替他說好話。
他跟人合夥搞副業賠了錢,我拿出自己的工資去填。每一次,每一次我都在替他善後。
他是別人眼中那個「仗義的好大哥」「有本事的瑞哥」,是因為我在後面把所有漏洞都補上了。
這一次,我不補了。
他做的每一件事,我讓它們全部暴露在陽光下。
沒有我替他擋著,他精心維護了三十多年的人設,自然有人替他拆。
兩天後,我和陳瑞約了在律所見。
陳瑞來的時候我幾乎沒認不出他。
瘦了一圈,眼窩深陷,下巴冒著青色胡茬。那件曾經合身的西裝穿在身上顯得空蕩。
他身後跟著周秀蘭——病號服外面套了件開衫毛衣,左手手背還貼著住院的留置針貼膜,臉色蠟黃,但脊背挺得很直。
「我自己要來的,跟瑞瑞沒關係。」
周秀蘭走到我面前,從隨身帶的舊布包裡拿出一個牛皮紙信封,鼓鼓囊囊,放在桌上推到我跟前。
「樂樂的壓歲錢,十九萬八,一分不少。三萬是我的養老錢,剩下的瑞瑞找同事東拼西湊借的。」她頓了頓,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紙,展平放在信封旁邊。
借條,寫著「今借到周秀蘭人民幣三萬元整」,下面是陳瑞的簽名和手印。
「這三萬塊,應該是奶奶給樂樂的,不是替他還債的。」她轉頭看了陳瑞一眼,那一眼裡有一種遲來的、沉默的確認——她終於承認,自己的兒子靠不住。
「蘇冉,以前是媽糊塗。樂樂那篇作文,我看了三遍,每一遍都哭。」她眼眶紅了,但這次沒哭出聲,只是用粗糙的手指按了按眼角,「媽也當過小孩。小時候我爹把我存了三年的壓歲錢拿去給弟弟交學費,我記了一輩子。怎麼到了自己孫女身上,我就忘了呢。」
我低下頭,喉頭髮緊。
「我跟瑞瑞說好了。離婚的事,我們不攔你。房子賣了之後,該你的你拿走,該樂樂的樂樂拿走。我那一半,你看著給。」陳瑞一直垂著眼看桌面,聽到這裡終於抬起頭看著我,那眼神跟之前完全不一樣了,像一潭攪渾的水終於慢慢沉澱下來。
「方雅琴那邊呢?」我問。
「斷了。她聽說你要追回贈與,比我跑得還快。」他苦笑了一下,「說來可笑,為了這麼個女人,把自己的家拆了。」
我看著桌上鼓鼓囊囊的信封,看著那張借條,看著面前這個同床共枕六年的男人。
然後我拿起筆,在離婚協議上籤了字。
陳瑞也拿起筆,一筆一劃,寫得很慢。
從律所出來天已經快黑了。
周秀蘭堅持回醫院,陳瑞攙著她上了計程車。
車門關上前,老太太搖下車窗探出頭來叫我。
「蘇冉,媽以後還能來看樂樂嗎?」
「您永遠是樂樂的奶奶。」
她點點頭縮回車裡。
車窗升上去之前,我聽見她長長嘆了一口氣。
我一個人站在路邊,手裡攥著新存摺和牛皮紙信封,直到計程車尾燈消失在車流裡。
第二天一早,我去了銀行。
櫃員還是上次那個年輕姑娘,看到遞進來的新存摺,抬頭看了我一眼。
她顯然還記得上次那個「0.36 元」。
我把牛皮紙信封裡的錢一張一張遞進去。
十九萬八千整。
印表機嗡嗡響,她把存摺遞還給我,翻開最後一頁,指了指餘額欄。
十九萬八千元整。
「姐姐,加油。」她聲音很輕。
我愣了一下,然後笑了。
下午接樂樂放學,她跑過來第一句話就是:「媽媽,李老師說我的作文要印在書上了!」
「是區裡的優秀作文選。」李老師站在教室門口,手裡拿著一本薄薄的冊子遞給我,「每個年級選三篇。樂樂的放在第一個。」
我翻開冊子,樂樂那篇《我的寶貝》安靜地躺在第一頁。
後面附了一小段編者按:「一個八歲的孩子,用最樸素的筆觸,寫下了關於物權、邊界與守護的人生第一課。」
我合上冊子,蹲下來抱住樂樂。
她的小手摟住我的脖子,溫熱的臉頰貼著我的側臉。
我抱了很久,久到她開始扭來扭去,奶聲奶氣說媽媽你勒??我啦。
「走,回家。」
晚上睡前,樂樂忽然從被窩裡探出腦袋叫住我。
「媽媽。我的新存摺,密碼是我的生日嗎?」
「是啊。」
她眨了眨眼睛,很認真地說:「那你不許告訴爸爸。
」
我愣了一下。
這句話從一個八歲孩子嘴裡說出來,帶著一種稚嫩而認真的鄭重。
這段時間以來,我一直在想怎麼保護她,怎麼替她守住那道邊界,怎麼把她失去的東西一分一分要回來。
我以為我是那個擋在她前面的盾牌。
可這一刻,我忽然意識到,她也在用她的方式保護我。
那個亮晶晶的髮卡,她學會了不借。
那篇作文,她寫了媽媽守護她的存摺。
她不知道什麼叫輿論,不知道什麼叫法律,不知道自己的作文被多少人轉發、又引發了什麼樣的連鎖反應。
她只是單純地覺得,媽媽保護了她的存摺,她也要保護媽媽。
用她能想到的唯一方式。
是她在作文字上歪歪扭扭寫下的那些鉛筆字,讓那個偷偷把家底搬空的男人,最終坐在律所會議桌對面,把偷走的錢一分一分還了回來。
我一直想做她的超人。
可到頭來,是她做了我的超人。
「好」我俯身在她額頭上印了一個吻,聲音有點啞,「媽媽誰都不告訴。」
她滿足地縮回被窩,很快就呼吸均勻了。
月光從窗簾縫隙透進來,照在書桌上那本作文選集上,封面亮亮的,像鍍了一層薄薄的銀。
從今天起,我不再是任何人的超人。
我只是我女兒的媽媽。
而我的女兒,是我最堅硬的鎧甲。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