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 年的那封信,讓我逃離了包辦婚姻的爛命_第十四章 我三十七歲那年
第十四章
我三十七歲那年,公司裡來了一個實習生,湖南人,叫曉曉,十九歲。
她悄悄來找我,關上門,坐在我對面,眼圈紅著說:
「周工,我家裡讓我辭職回去嫁人,我不想嫁,但是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聽她把情況說完,一句話也沒說。
那天晚上,我一個人坐在書桌前,想幫她。
想來想去,不知道從哪裡開口,最後,我拿出一張紙,開始寫信。
寫的是給她的話——
第一條:那個人,不要嫁。
第二條:去找一個人,告訴她,我知道你做過的那件事。
第三條:有一件事,你需要提前知道……
我寫著寫著,手慢慢停下來了。
這三條,牛皮紙,我的字跡。
我把筆放下,把那張紙拿起來,看了很久。
1995年,年三十的夜裡,枕頭底下的那封信。
三條建議,牛皮紙,我的字跡。
我的手開始抖。
那封信,是誰寫的?
我一直以為是二十年後的自己寫給我的。
但那個「二十年後的自己」,是什麼時候寫的?是在什麼情況下寫的?
我坐在那裡,一動不動,窗外的城市燈光把房間照得發白。
然後我慢慢明白了——
那封信,就是我寫的。
不是哪個神秘的未來,不是時間的奇蹟,就是此刻的我,在某一天,坐下來,寫了這封信,然後用某種我不知道的方式,把它送回了1995年。
那個被燒掉的大半封信,裡面是什麼?
是我走過來的每一步苦,是每一個想放棄的夜晚,是68分的模擬考,是大娘拍著桌子的咒罵,是趙鐵柱噴著酒氣的嘴,是紅梅抱著孩子的那道眼神,是陳老師說秀梅「就這樣走了」時眼角的那點溼。
我把那些話寫下來,然後又把它們燒掉了。
因為如果那個十七歲的我,讀到了那些話,她會被嚇到,她會崩潰,她會覺得這條路太難了,她會動搖。
所以我燒掉了它們。
只留了三條她需要知道的,和最後那一行:不管多難,不要回頭。
那封信給了我三個工具,但把這些工具用起來的,是一路上遇到的人,是一道一道做出來的題,是每一個沒有哭出聲的夜晚。
不是因為那些字沒有價值,是因為那些字,需要她自己去寫。
她需要自己的68分,自己的陳老師,自己的秀梅,自己的紅梅。
她只需要知道,那條路上有人走過。
她只需要知道,那個門在哪裡。
剩下的,由她來走。
我重新拿起筆,把那封給曉曉的信,從頭寫了一遍。
寫完,把多餘的字劃掉,燒掉,只留三條最關鍵的。
裝進一個牛皮紙信封,寫上她的名字。第二天把信給了她。
她會怎麼選,我不知道。
但這封信,會找到她的。
就像1995年那封信,找到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