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 年的那封信,讓我逃離了包辦婚姻的爛命_第十三章 大學報到那天
第十三章
大學報到那天,我第一次踏進省城。
火車站門口,人來人往,計程車的喇叭聲、行李箱的滾輪聲混在一起。
我站在那裡,手裡拿著錄取通知書,看著這座城市。
心裡只有一個念頭——
我來了。
大一第一學期,我去勤工儉學辦公室報了名。
被分配到圖書館,負責整理書架和登記借閱,每個月八十塊。
不多,但夠。
和高中相比,夠這個字的含義已經完全不同了。
夠的意思是,我不需要靠洗碗換飯吃了。
大一下學期,期末考試,我是工程系年級第三名。
獎學金,一千二百塊。
我把那張獎學金證書拿在手裡,看了很久。
不是因為驕傲,是因為那一刻忽然想起來——三百七十塊八毛錢,那是我從家裡帶出來的全部家當。
現在,一次獎學金就是它的三倍。
大二,我開始接家教。
這一次,不是用來換飯吃的,是正經按小時收費。
一個小時二十五塊,每十幾個小時,一個月二千多塊。
第一次拿到家教的錢,我數了三遍。
不是因為不信任,是因為那種踏實的感覺太久沒有了,想多感受一會兒。
大三上學期,系裡來了一家省城的工程公司做宣講。
我投了簡歷,面了兩輪,拿到了offer。
簽約那天,HR說:你是我們這一屆招的本科生裡,筆試分數最高的。
我說了謝謝,沒有多說什麼。
但在回宿舍的路上,我站在操場邊上,站了很久。
想到了那走廊裡背了幾百遍的那條公式。
想到了那張68分的卷子。
想到了那碗搪瓷缸裡的剩飯。
值了。
畢業那年,我在省城租了一間單間,二十平,朝南,有窗。
是我自己掙的錢租的,第一個月交房租的時候,我數錢數了兩遍,確認不差,才把錢遞出去。
穩定了兩年之後,我把爸媽接到了省城。
租了一套兩居室,爸爸養了幾盆花,媽媽去晨練,認識了一群新朋友。
她走路的姿態,和村裡的時候不一樣了。
腰桿直了,步子穩了,再不是那個低著頭不說話的女人了。
那年,大娘家三兒子彩禮差了一截。
大伯親自來找我,坐在我家客廳,眼睛掃了一圈,看著那些新傢俱,開口:
「棉啊,你大伯這次……來是想跟你借點錢……」
我給他倒了兩杯茶,在他對面坐下,笑了一下:
「大伯,當年大娘說,我命硬,剋死了你們周家男丁的命。您現在來找我,是想讓克你們家的人,來幫您們家的忙?」
大伯臉漲得通紅,嘴唇動了動,說不出話。
我把茶推過去:「錢的事,我沒有。大伯,慢走。」
大伯站起來,走了,沒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