胚胎評分71,爸媽留我給姐姐當零件_第10章 半年後
第10章
半年後。
判決下來那天,我在上班。
手機震了一下,是記者發來的訊息。
“判了。你媽三年。你爸三年半。”
我看了兩遍。把手機放回桌上。
同事問我怎麼了。我說沒事。
下班後去超市買了菜,回家做了一頓飯。一個人吃的。
沒有慶祝。沒有痛哭。
就是覺得,有個什麼東西,終於放下了。
我後來換了工作。一家做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公益機構,還是行政崗。工資比之前高了五百塊。
每天整理案例檔案的時候,會看到各種各樣的故事。被打的、被忽視的、被當作工具的。
我把每一份都處理得很仔細。
因為我知道那種感覺。
姐姐和我的關係,沒有變成電視劇裡那種抱頭痛哭的和解。
她每個月會發一條訊息。有時候是“最近怎麼樣”,有時候是一張食物的照片,有時候什麼都不說,就一個表情。
我有時回,有時不回。
沒有怨恨。也沒有親密。
就是兩個各自帶著傷活著的人,隔著一段不遠不近的距離,確認對方還在。
夠了。
有天下班,路過小區旁邊的社群運動場。
鐵絲網圍著四百米跑道,有幾個人在慢跑。夕陽把影子拉得很長。
我站在外面看了很久。
然後推開門,走了進去。
換了鞋。站在起跑線上。
沒有秒錶。沒有人看。
邁開步子的時候,風灌進肺裡。心跳一下一下擂著耳膜。
腳底踩著橡膠跑道,軟的。
跑了一圈。
沒衝刺。就是跑。
停下來的時候彎著腰喘氣,汗順著下巴滴在地上。
抬頭,天還沒黑透。晚霞燒得很烈。
我站在跑道上,呼吸一點一點平下來。
那份檔案上寫著71號。
可檔案定義不了一個人。
從今天起,我不是誰的備份。不是誰的零件庫。不是誰的使用價值。
我是我自己。
口袋裡有個東西硌了一下手指。
摸出來,是一顆大白兔奶糖。
早上出門前順手從桌上拿的,忘了吃。
我剝開糖紙,塞進嘴裡。
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