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考了全省第二,我媽讓我報大專_第九章 9當天下午
第九章
9
當天下午,派出所來了人。
來的是一位姓陳的副所長,五十多歲,鬢角花白,說話慢條斯理的。
他帶著兩名民警,先看了地窖,拍了照片,又挨個詢問了我爸媽、宋錦和宋糖。
我爸媽被分開問話的。
我媽一開始還在鬧,又哭又喊,說我是白眼狼,說我是要害死全家。
後來陳副所長把牆上的照片給她看,一幀一幀翻過去,從歪歪扭扭的鉛筆字到娟秀的水筆字,她看著看著就不說話了。
我爸的問題更具體一些。
地窖是誰建的,什麼時候建的,有多少人知道。
我爸的聲音一直很低,像怕被人聽見一樣,但每一個問題他都回答了,沒有否認,也沒有辯解。
宋錦問話的時間最長。
陳副所長反覆問了一個問題:“作為家裡的長子,你妹妹被關在家裡十幾年,你知不知道?”
宋錦說知道。
“你做了什麼?”
沉默了很久。
“我以為......就是關一下。”
陳副所長沒有再問。
宋糖被問話的時候,哭得很厲害。
她反覆說自己是最小的孩子,在家裡沒有話語權,什麼都不知道,什麼都沒做過。
民警問她牆上那些字怎麼回事,她說不知道,說她從小就知道有個地窖,但以為就是存糧食的,從來不知道姐姐在裡面待過。
我問了警察叔叔一句話。
“可以問問我妹妹,每次我被關進地窖的時候,是誰第一個跟班主任打電話請假的嗎?”
陳副所長看了我一眼,點了點頭。
宋糖的答案和所有人都不一樣。
她說:“是媽媽打的。”
但學校的記錄顯示,從初中開始,“宋寶”的請假電話,有七次是從宋糖的手機號打出去的。
七次。
我甚至都不知道這件事。
我突然想起初中那幾年,每次被放出來回到學校,班主任都會關切地問我:“身體好點了嗎?你妹妹每次幫你請假都急哭了,說姐姐病得很重。”
原來如此。
事情的發展比我想象的要快。
三天後,派出所立案。
七天後,檢察院批捕。
我媽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事拘留。
我爸作為家庭成員,明知情況卻沒有制止、沒有報告,涉嫌共同犯罪,同樣被刑事拘留。
宋錦在調查中主動交代了部分事實,態度較好,被取保候審。
宋糖——她是所有事件的最大受益人,但她的直接行為證據不足,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
那七個請假電話,她說是媽媽讓她打的,她以為只是普通的請假,不知道姐姐被關在地窖裡。
我說不是這樣的,她知道。
但辦案需要證據。
牆上的那些字,是我刻的。
我的證詞,是關於被長期關押的陳述。
而這些,足夠讓爸媽承擔刑事責任,卻不足以證明宋糖的主觀故意。
周少校後來給我打了個電話,說國防科大的錄取已經通過了政審,讓我準備好九月份報到。
“那七個電話。”他在電話那頭沉默了一下,“學校方面有人提出過異議嗎?”
“沒有。班主任以為她是在幫忙。”
“嗯。”
他又沉默了一會兒。
“宋寶,你來國科大吧,你會找到和你站在一起的人。”
我掛了電話,把這句話記在心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