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家宴上,我甩出687分_第十二章 又一個端午節
第十二章
又一個端午節。
我和媽媽在北京的家裡包粽子。她來北京已經兩年了,東四環外開了一家湘菜館,生意火爆。
「媽,你那個剁椒是從老家寄的嗎?」
「不然呢?北京的辣椒不地道。」媽媽把糯米壓實,粽葉翻轉,一個稜角分明的粽子就成了,「你小時候最愛吃蜜棗的,還記得嗎?」
「記得。每次包粽子,二嬸都在旁邊唸叨‘女孩包粽子是給婆家練手的’。」
媽媽笑了:「現在呢?誰還敢說這話?」
確實沒人敢說了。媽媽現在是我們老家那一帶的傳奇人物——離了婚的女人,把女兒送進清華,自己開飯館、讀本科,今年還評上了區裡的「優秀創業者」。
粽子在鍋裡咕嘟咕嘟地煮著,滿屋子都是粽葉的清香。
媽媽忽然放下手裡的線繩,看著我說:「筱霏,你還記得那年端午嗎?」
「記得。」
「那年我拉著你走出那家餐廳的時候,我就知道,我們娘倆以後的日子,只會越過越好。」
我看著她。她的頭髮白了更多,但眼睛比以前亮得多。
「媽,謝謝你。」
「謝什麼?」
「謝謝你,沒有放棄我,也沒有放棄你自己。」
媽媽眨了眨眼,沒讓眼淚掉下來。她轉身去關火:「粽子熟了,來,趁熱吃。」
我接過那個蜜棗粽子,咬了一口,還是小時候的味道。
那個端午節,奶奶說女孩子讀書沒用。
那個端午節,媽媽拉著我的手離開了那個家。
她用五年的時間證明,女孩子讀書有用,而且有大用。
不是因為我考上了清華,而是因為她教會了我一件事——
「女孩子不是任何人的附屬品。我們的人生,不該由任何人來定義。」
鍋裡粽子冒著熱氣,窗外陽光灑進來,落在媽媽花白的頭髮上。
沒有爭吵,沒有眼淚,沒有柺杖和酒瓶。
只有粽子、陽光,和一個終於為自己而活的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