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家宴上,我甩出687分_第四章 媽媽沒有帶我回家
第四章
媽媽沒有帶我回家。
她叫了一輛計程車,直接去了鎮上銀行。
一路上她沒說話,只是一直握著我的手,像怕我跑了一樣。我也沒有說話,因為我知道媽媽在想什麼——她在算賬,算這二十年她到底虧了多少。
到了銀行,媽媽排了二十分鐘的隊,從包裡取出一張定期存單。
整整八萬塊。
這是她這些年揹著所有人一點點攢下來的。每天凌晨三點起來和麵,一碗粥一塊錢地賣,攢了整整八年。
她把錢轉到我的一張銀行卡里,然後把卡遞給我。
「媽,這是你的錢……」
「我的錢就是我女兒的錢。」她把卡塞進我的書包側袋,「你上大學的學費和生活費,媽包了。不夠的話,媽還有。」
我想說「我有獎學金」,但看著媽媽的眼神,我把話嚥了回去。她需要一個理由,一個讓她覺得這二十年沒有白熬的理由。
如果我連這個都不讓她做,她可能真的撐不住了。
走出銀行,爸爸的電話追了過來。
「王麗華,你是不是瘋了!你把筱霏帶到哪去了?你趕緊給我送回來!」爸爸的聲音又急又怒,背景音裡還有奶奶的哭嚎聲,「我告訴你,你要是敢帶走筱霏,我一分錢撫養費都不會給你!」
媽媽按了擴音,聲音很平靜:「梁建國,我養了十八年的女兒,不差你這幾個錢。」
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
「你……」爸爸的聲音突然軟了下來,帶著一種讓人噁心的卑微,「老婆,你回來行不行?咱好好說,不就是一頓飯嗎?媽她就是嘴硬,她心裡其實是高興筱霏考得好的……」
「梁建國。」媽媽打斷他,「你知道我今天為什麼要選在端午家宴上說那些話嗎?」
「為什麼?」
「因為只有在所有人面前說出來,你媽才沒辦法抵賴。二十年了,你每次都說‘媽不是那個意思’,今天我讓她當著所有人的面,把她那個‘意思’說清楚。」
電話那頭奶奶的聲音隱隱傳來:「她說什麼了!她這個沒良心的東西!我們梁家養了她二十年!」
她結束通話了電話,蹲在銀行門口的臺階上,肩膀發抖。我抱住她,她說:「媽媽是不是很丟人?」
「沒有。」
「這些話我想了二十年。每天想,想好了,第二天又不敢說了。」她站起來,擦了擦眼角,「今天終於說了。」
她拉著我走向公交站:「走,回家。媽給你做紅燒肉吃。」
「咱們不是剛從那個家出來嗎?」
「我說的是咱們的新家。」媽媽看著前方,「你考上清華了,咱們也得有個配得上清華的家。」
當晚,我們住進了一間三十平的出租屋。
第二天一早,爸爸來了。沒有奶奶,沒有二叔,就他一個人。他穿著昨天那件皺巴巴的襯衫,眼睛裡全是血絲。
「麗華,你跟我回去。媽說了,以前的事既往不咎。筱霏的學費,媽說她出。」
媽媽笑了:「陳桂蘭出筱霏的學費?她昨天還說我女兒作弊。」
「她就是嘴硬……」
「嘴硬了二十年。」
爸爸被噎住了。他站在客廳中間,沉默了很長時間,終於憋出一句:「你就不能為了筱霏,再忍一忍?」
媽媽的臉色變了。
「忍一忍?」她站起來,看著爸爸的眼睛,「梁建國,我忍了二十年。你忍過什麼?你媽罵我的時候,你吃飯。你媽說筱霏是賠錢貨的時候,你看電視。你媽把我攢的學費拿去買金鐲子的時候,你說“媽年紀大了,讓著她”。這二十年,我忍了。你呢?你說過你媽一句“不”嗎?」
爸爸的臉漲成了豬肝色。我以為他要發火,但他沒有——他蹲了下來,雙手抱著頭,聲音悶在膝蓋裡:「你以為我不難受?我是沒辦法。」
沒辦法。
我聽過無數遍。奶奶罵媽媽的時候,他說沒辦法。奶奶剋扣我學費的時候,他說沒辦法。
「爸,」我開口了,「你不是沒辦法,你是不敢。你怕奶奶,怕二叔二嬸,怕親戚們說你娶了媳婦忘了娘。你這輩子誰都不敢得罪——除了我媽。」
「筱霏……」他的聲音在發抖。
「你不敢對奶奶說一個“不”字,但你敢對我媽摔碗。爸,你不是沒辦法,你是不敢。」
「對不起……」爸爸蹲在那裡,肩膀一聳一聳的,有東西滴在地板上。
房間裡安靜了很長時間。
媽媽拿起包,站起來。
「梁建國,你不是對不起我們,你是對不起你自己。」她的聲音很輕,「你十七歲想去當兵,你媽不讓,你就沒去。你二十一歲考上鎮上的招工,你媽說離家遠,你就沒去。你這輩子,每一次有機會走得遠一點,都因為“沒辦法”留下來了。我不是今天才想離婚的——我是看著你一天天變成一個“沒辦法”的人,才死了心的。」
她往門口走,停下來,沒有回頭:「你要是真覺得對不起筱霏,就做一件你媽不同意的事給我看看。就一件。」
她拉開門,走了出去。
我跟上去。走到門口時回頭看了一眼——爸爸還站在原地,像被人釘在了那裡。陽光打在他臉上,一半亮一半暗。
我關上門,追上媽媽。
樓道里很安靜。
「媽,你希望他說什麼?」
「我也不知道。」媽媽按下電梯按鈕,「我只是想看看,他還有沒有一次,願意替他自己的老婆孩子,說一個“不”字。」
「他沒說。」
「對,」電梯門關上,「他沒說。」
門關上的那一刻,我聽到身後傳來什麼東西摔在地上的聲音——悶悶的,像拳頭砸在牆上。
我沒有回頭。
出了小區,媽媽叫了一輛計程車。
「去哪兒?」
「鎮上。」
「去鎮上幹嘛?」
「我要和你爸離婚,房子是我和他一起買的,我要分一半。這些年他借出去的錢,有一半是我的,我也得要回來。」媽媽說著,「你二叔家當年蓋房借了八萬塊,借條在我這。」
媽媽從包裡掏出一張皺巴巴的紙條。我接過來一看,上面寫著一行字:「今借到梁建國、王麗華夫婦八萬元整。」落款是二叔的名字和手印,日期是八年前。
「媽,這借條不是早就沒了嗎?」
「當年你爸說要撕了,我沒撕。」媽媽把借條小心地摺好,放回口袋裡,「我藏了八年。」
我看著媽媽,忽然覺得她像一個蟄伏了二十年的獵人。
不是她不會反抗,是她在等一個必殺的時機。
而現在,時機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