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八歲,正是闖的年紀_第2章 再拿八萬買大侄子過年推薦的理財產品

五十八歲,正是闖的年紀發布時間:2026-04-27作者:親愛的鬱金香小姐婚姻現代家庭現實情感

「再拿八萬買大侄子過年推薦的理財產品。」

「我哪來那麼多錢?」

他爸又開了一罐啤酒。

「兒子說了,你這種特需護工工資高,有多少拿多少唄。沒有就借點,反正你資歷深,再找活也容易。」

「大侄子過年來拜年的時候,可是拍著??脯跟我保證的,說那個理財產品包賺不賠,也就是家裡人,才肯跟咱透這個底。」

「要不說呢,還得是自家人,關鍵時刻能想著咱們。」

「前幾年我往外借點錢,你這個不樂意那個不滿意,也不想想人脈是靠什麼維護的?」

他轉向兒子兒媳。

一副傳授人生經驗的姿態:

「你們也學著點。該維繫的人情,千萬不能吝嗇。」

「別學你媽,頭髮長見識短。」

我聽著他口出狂言。

心裡比吃了蒼蠅還難受。

花的不是自己的錢。

上下嘴皮子一碰,什麼話都敢往外說。

「你那新車才開了兩年,想換可以,只要花自己的錢,就不需要徵求任何人同意。」

說完,我掃了一眼丈夫。

「兒子兒媳的事,我都管不上。那些七大姑八大姨,就更別想了。」

客廳裡安靜了兩秒。

可能三個人都沒想到我會拒絕得這麼幹脆。

尤其是我那丈夫。

當著兒子的面被我下了兩次面子。

扯著嗓子就喊:

「趙芸,你兜裡有兩個錢了不起唄?這幾年你吃啥喝啥,住誰家呢?賺點錢了回家開始裝相。」

擱以前,

他喊,我也罵。

反正我嗓門也不差。

但活到這個歲數,又在醫院幹了小十年,見慣了生離死別。

我比過去更知道要珍惜自己。

尤其是女人,生氣只是懲罰自己,沒有任何人會在意無關緊要的情緒。

「有錢就是了不起。」

我站起身。

「我自己賺的,我愛怎麼花就怎麼花。誰都別想惦記。」

走到臥室門口。

我回頭看了一眼。

「受不了?那乾脆離了算了。」

4

年輕那會兒。

孩子他爸總把這句話掛在嘴上。

小到我做菜多放了半勺鹽。

大到兒子沒考上大學。

他總要拿這話唬我。

兒子十二歲那年,才長到一米三的個頭,在學校裡比同齡孩子矮一截。

孩子他爸去開了一次家長會。

回來就把成績單拍在餐桌上。

「一天天的不用你幹什麼,連個孩子都照顧不好?肯定是營養沒跟上,影響大腦發育了。」

我跟他解釋:

「醫生看過了,說沒問題。」

「庸醫!」

「你瞅瞅這身高,你有什麼好狡辯的?」

我瞧見女兒在客廳裡探了下頭。

到底把到嘴邊的話嚥了回去。

「家裡肉奶沒斷過,你覺得缺啥,自己想辦法補吧。」

隔天,他拎回來一箱「生命一號」。

「我同事推薦的,說是喝了對腦袋好。你每天給兒子喝點。」

我剛提起箱子研究配料表。

他又補了一句:

「這玩意兒可不便宜,閨女長得人高馬大的,用不著喝啊。」

「再照顧不好兒子,我跟你離。」

那時我憂心兒子的發育。

怕他長不高。

怕他上學跟不上。

直到有一天做飯時。

我看見女兒在攢的易拉罐裡翻。

我沒出聲。

只是悄悄留意著。

她挨個把「生命一號」的空瓶子往玻璃杯裡倒。

兒子喝得奢侈。

每個瓶底剩一小口。

湊起來剛好小半杯。

她端著杯子歡天喜地地兌滿水。

正要往嘴裡送。

我才上前攔住。

「閨女,你怎麼撿你哥的剩喝呢?」

她眯起眼睛,甜甜地笑著:

「我也想變聰明啊。」

「媽,這東西兌了水也有甜味耶。」

女兒從小懂事乖巧,兒子卻調皮貧嘴。

我想著兄妹倆一起長大。

只有把兒子教育好、照顧好。

以後他才能多顧著家、想著妹妹。

才能不給女兒拖後腿。

從那一刻起我才真正注意到。

女兒之所以乖巧懂事。

是因為從來沒有得到過安全感,從小就看懂了大人的眼色。

兒子則天然得到了全家人的關注。

所以養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

我看著人小鬼大的女兒。

小小的她。

以為自己嚐到了人生中最甜蜜的飲料。

可那卻成了我心中最苦最苦的記憶。

5

也就是女兒懂事……

從不埋怨我這個當媽的不稱職。

全家人都護著兒子。

我就多偏向些女兒。

可伸手花丈夫的錢。

怎麼支配也要看他的臉色。

家裡公婆都做了手術,還要我每天伺候著。

女兒上初中時。

有一天她看著我對著小賬本一筆一筆地算計。

義正言辭地跟我說:

「媽媽,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你自己賺錢,沒人能管你,你完全不用看我爸他們臉色。」

十三歲的女兒,像是三十八歲的、我的小老師。

那時,老公的小叔子一家有個早餐店著急出手。

我狠了狠心。

找孃家借了一筆錢,盤了下來。

只忙一個早晨,不耽誤白天去公婆那頭。

晚上也能照常回家做飯。

累是真累。

但是賺到了錢。

我一想到以後女兒想學什麼、想買什麼。

我自己就能拿出來。

我就像瘋狗一樣興奮。

直到女兒高中畢業。

小叔子他們在南方的生意賠了錢,回家後又找我丈夫說情,想把店要回去。

孩子他爸連跟我商量一句都沒有。

揹著我答應把店還給他們。

「這店當初說好了由我接手,錢都給了,哪有說要就要回去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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