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清代仵作:法醫前身,行走在陰陽兩界之間_第六章 趙慶來一想
趙慶來一想,事已至此,也只能這樣了,於是便讓汪崇德找了口薄皮棺材,將屍體放入棺中,只留了一件屍體的外衣,以便日後死者的親屬來認領屍首時辨認,棺材板也只淺淺的封了幾個釘子,以便日後開啟。
之後,汪鄉約找來幾個壯丁,將棺材抬到村外墳崗邊上淺埋了。趙慶來又在墳冢周圍撒了一圈白灰,在墳冢側面插了根筷子,以作標記。
都忙完了酉時已過,天已經完全黑了,臘月裡寒風刺骨,儘管繁星點點,但已經不見了月光。依趙慶來的仵作身份,是沒有人家肯讓他留宿的,再加上大年下的,更沒人想沾上一丁點兒晦氣。
汪鄉約自會做得好人,取出些散碎銀子給了趙慶來,又找了個紙燈籠給他,打發他趕快離開黑溝口。
就這樣,趙慶來挑著個紙燈籠,揹著工具箱和草藥袋,拖著剛從屍身上褪下來的半溼不幹的外衣,深一腳淺一腳地往家走去。
三、乾屍
轉過年來,已經是嘉慶十六年,衙門剛剛開始恢復辦差,趙慶來便被傳去問話。
在此之前,趙慶來便已經對當日黑溝口驗屍的事情做了些思慮,就準備著老爺問話呢。按照趙慶來的想法,驗屍當日那浮屍的種種跡象都似是不慎溺水而亡的死狀,僅是頭部有擦傷,但傷不致命,可能是在落水後掙扎磕碰所致,也不足為奇。只是當他想起那屍體後腰部的異樣,便總感覺有蹊蹺,但轉念一想,也許是自己看錯了?又或許是這人之前就有傷?也不對啊,如果是勞作時的扭傷挫傷,也不是這種樣子啊?若說是屍斑,可屍斑是沉積在屍體下方,也不會在俯臥屍體的背部。但事已至此,當時張刑書催得緊,老爺也不耐煩了,多半是自己看錯了,就不要再節外生枝了。
懷揣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趙慶來到了衙門。問話的並不是王同知,而是監督驗屍的張刑書。
那張刑書也只是簡單的核實了一下當天所記錄的情況,並問了趙慶來對死因的看法。
趙慶來也就照著《洗冤錄》中關於溺死的描述與當日屍身表面的樣子做了對比,中規中矩地說是溺水而亡,始終對於那片異樣之處隻字未提。
張刑書自是全程低頭看著趙慶來按過手印的底單,沒有瞧過侍立一旁的趙慶來一眼。最後也不過是滿意的點頭,吩咐趙慶來如有聽到什麼訊息,或者又想起來什麼,就趕緊來衙門報告,就這樣結束了問話。
趙慶來也巴不得趕快離開,畢竟身在這衙門裡總是讓他感到有種無形的壓力,壓得人喘不過氣。
…
《洗冤錄詳義》中的骨圖
又過了些日子,衙門又傳喚,讓趙慶來去衙門聽差。趙慶來心想,這年頭怎麼事情這麼多?叫他去的準沒好事兒,也許是哪裡又死了人。
等他到了衙門大門口,這才聽幾個看門的衙役私下議論說黑溝口的案子破了,還有一具屍體等著今天去挖呢。
趙慶來聞聽此言又是滿腹的狐疑,這怎麼又有一具屍體?還是用挖的。一個案子兩條人命啊!這還真是少見,之前那具屍體是溺死的,這一次又是埋了的,還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呢!
不等他多想,只見張刑書帶著四個衙役押著一個囚犯在汪鄉約引領下走出衙門,張刑書大聲吆喝著:「老趙,怎麼這麼慢吞吞的,等你半天了,趕快走吧。」
趙慶來不敢多問,趕忙答應了一聲,跑在前面,跟汪鄉約一起領路,順便就好奇地跟汪鄉約打聽起到底是怎麼回事兒。
據汪鄉約說,他們黑溝口有個開小飯店的叫張興才,就是衙役們押著的那個人,年前這個張興才懷疑他家的僱工張泳成偷賣了包穀,就打了張泳成一頓。
沒想到這個張泳成當時沒死,可當晚後半夜熬不住,就死了。
張興才見鬧出了人命,害怕了,就把家裡的一個叫錢仲義的僱工喊來,跟他一起把張泳成拉到屋旁廟後給埋了,而這個錢仲義就是當日河裡漂著的那個。
趙慶來聽完不解地問:「那這個錢仲義為啥漂在河裡?難不成是失足落水?」
汪鄉約說:「那咋會那麼巧呢!這個錢仲義見張興才害了人命,便跟張興才要封口的好處,他是又要田又要錢,那張興才也是不肯,乾脆一不做二不休,趁著錢仲義不注意,便把這錢仲義推到河裡淹死啦。這不兩條人命嘛!」
趙慶來聽完汪鄉約的講述,方才明白這個案子的梗概,暗想著:也許那錢仲義後腰上的瘀斑便是張興才推他下水時踢打留下的,也或許是錢仲義落水後張興才搬起石頭砸的,總之,當時沒報也是對了,省去了很多麻煩說辭。
趙慶來又問汪鄉約:「那這個案子是咋破的?」
汪鄉約答道:「這也是個巧勁兒。前兩天我聽人說,我們這兒有個外來幫工的左秀雲,他曾經看到過張興才追打張泳成,而且之後他還去打聽過張泳成的傷勢,可沒成想張泳成已經結賬走人了,他就覺得這事兒挺怪的。張泳成捱了打之後這麼快的結賬走了,興許是張興才把他給攆走的吧?之後他就再也沒見過張泳成。又過了不久,我又聽鄉里人說曾經看到過張興才帶著錢仲義外出,說是討債去,之後還看到他們一起在外面吃飯,再往後就再也沒見過錢仲義。」
「我心裡盤算著,就這麼一個月的工夫,這個張興才家連續兩個僱工不見了。他家生意也沒見怎麼敗落,怎麼就把家裡的僱工都攆走了呢?這其中可能有事兒,於是我就去報告了衙門。同知老爺聽說後就把這個張興才給拘來問話,問他到底咋回事。聽當時在場的衙役說,這小子當時就嚇壞了,雖然嘴上不招,但變顏變色,一看就是有事兒。老爺又把他老婆給拘來問話,他老婆當時就嚇哭了,馬上就全招認了,這張興才也就不敢抵賴了,一五一十的全給招了。」
說罷,汪鄉約又回頭看了後面的囚犯一眼說:「這不,今天就帶著他來挖張泳成的屍首來了。」
說著話便已經到了黑溝口。
按照張興才的指引,一行人很快就找到了掩埋張泳成的地方。說是掩埋,實際上只是一個淺淺的土坑,屍體就在土坑裡,屍身上只蓋了薄薄的一層土,又用大堆的包穀杆壓蓋,一看就是事出慌張,草草掩蓋了事。
眼看案件已經真相大白,犯人已經招供,目下已經沒有人再關心驗屍的事情了,就連王老爺今天也沒來現場親自驗看,只打發了張刑書跟來監督記錄。
趙慶來心裡明白,也就不那麼一板一眼了。他將屍體從土坑中半抬半拖地拖出來,找了塊平地放下,請張刑書按照公事流程,簡單地記錄了埋屍地周邊的情況以及埋屍坑的情況,就開始驗看屍體的傷情。
剝開屍體的衣服之後,眼看屍體已經成半乾的乾屍狀態,由於從案發的農曆十月到現下的一月,天氣寒冷,又加之屍體並沒有完全入土,所以這屍身開始風化沒有完全腐敗,皮肉成暗灰色,儘管如此,屍體仍散發出難聞的屍臭,只是這屍臭在通風寒涼的平地上並不顯得十分嗆人。
雖然這次驗屍有點潦草,但是程式是必須要按照規矩走的。趙慶來還是按照順序從屍身的正面頭部開始驗起,頭頂、滷門、太陽穴、面部、頸部、前胸…… 直到足部,之後是背部,還是從頭到腳,全部驗過。
但是奇怪了,雖然屍身上傷痕累累,可都是皮肉傷,並無致命之處。
這可讓趙慶來犯難了,這渾身上下如若沒有致命傷,那如何向老爺回覆呢?
稍一猶豫,趙慶來便想起之前他爹傳授給他家傳驗屍手法時曾提到過若屍身沒有致命外傷,則可探看屍身的口、鼻、糞門,若有殘存的血跡,則可能是因內損而死。
這與《洗冤錄》中記載的「築踏內損死」十分相似,只是「築踏內損死」記載的是酒食過飽之人被毆打踩踏而死的情況,其糞門和口鼻中可能還有殘食溢位,而趙慶來家傳的驗屍手法中並不限於死者是否剛剛飽食,凡被毆打之人,若事過之後不久身死的,只要是檢查出七竅中有出血,則很可能是因內損導致死亡。
想罷,趙慶來又小心翼翼地檢查了屍體的口鼻,果然口鼻內有已經乾涸的黑色血跡,尤其是口中還殘存有乾涸的血塊。按照內損致死的思路,趙慶來又檢查了屍體的明顯傷痕處,發現屍體的右肋下有明顯的淤血,並且略有鼓脹,這就是因毆傷導致內損死亡的證據。
驗罷屍身,趙慶來扭回頭向張刑書說道:「行啦,可以記錄啦。」
張刑書掏出屍單底單答道:「你就不用大聲吆喝啦,聽著怪鬧得慌,咱們就說著記著就行了。還有,剛問了,這個人叫張泳成。」
趙慶來報罷,站起身來,問張刑書:「這屍體咋處置?」,張刑書說:「來時老爺就吩咐過了,如果沒什麼大的異樣,就照之前一樣先埋義冢,等著死者親屬來領屍就是。」
張刑書讓趙慶來在底單上按上手印,便隨著衙役們押著張興才回衙門了。
於是又是汪鄉約和趙慶才一起喊上幾個壯丁將屍體搭到墳崗,找了口薄皮棺材給埋了,之後做了標記,讓汪鄉約找人巡視看守。趙慶才又留下了一件屍衣,以備領屍的來辨認。
…
明代《人身圖說》中的骨圖
臨走時汪鄉約又給了趙慶來幾個碎銀子,待得趙慶來扭頭要走時,汪鄉約忙不迭地問他:「老趙,有個事兒我一直不太明白,想跟你問一下。」
趙慶才回過身站定說:「你問吧,啥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