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鹽選 _ 受害者_第四章 只可惜
只可惜,理想是豐滿的,現實殘酷得要命。
一個月後,負責人事的張姐再次找我,她說得很委婉,很有藝術:
「廖靜,你現在生病期間,每天上下班實在辛苦,偶爾還要加班。我和老闆商量了一下,建議你以後就不坐班了,在家裡辦公,時間相對自由,每個月按時交稿就行,工資一分錢不少你的,你覺得怎麼樣?」
我能覺得怎麼樣,我說:「張姐,你放心,我能行!」
我很清楚,一旦回家辦公,事情就會越來越少,徹底淪為邊緣人。到時候離被辭退就不遠了,我想再爭取一下。
然而,張姐一副「不勸到我回家誓不罷休」的模樣,說了將近一個小時。
我最終收拾好辦公桌,抱著一箱私人用品走了。
6
不願意查匹配度的親戚們,有的離我們遠遠的,生怕被我媽抓住一頓哀求,有的心裡過意不去,在網上幫我查資料,想辦法。
「靜兒,要不我們去黑市買一個腎?」
「我查了下,一般15-20萬能搞定,在醫院排隊的話,2-3年都不一定能排到。」
我承認,我心動了。每年做透析也不便宜,關鍵是,據說換腎後,現在這些「全身
浮腫、乏力」的症狀就沒了,理論上可以一勞永逸,我可以重
新生活。
只要有渠道,我願意砸20萬下去,活著才有希望,才有未
來,才能賺錢!才能看到囡囡長大??
但是——
買賣器官是犯法的。
更重要的是——
「黑市買到的腎不一定匹配,正規醫院也不會給移植這樣的
腎,小作坊衛生條件差,一旦進去,等同於送命!」
我和表姐商量了很久,最後還真想到了一個辦法!
絕對合法合規!
但是有悖道德。
腎源少不是我國一個國家面臨的問題,全球都面臨這個問題:
一是器官捐贈普及得少;二是很多人接受不了「死無全屍」;
三是「無償」。
我和表姐的方案是:
找腎臟完好的絕症病人,和我的腎做匹配,如果能匹配上,就登記結婚,由他指定我做受贈人,等他死後,再把他的腎移植到我身上。
如果手術成功,我一次性給他的家人付一筆費用。
至於為什麼要結婚?
因為《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有規定,非血緣和家庭關係的活體器官供應,不能進行。
我們最初把路走偏了,竟跑到ICU外找患者的家人談,每次都被人轟走,後來便換到網上。
我一口氣加了8個絕症病人的病友群,除了本市,還有周邊幾個市縣。
幾個群都不太活躍。
每天除了「加油」之類的例行鼓勵,就是轉發的養生之道,各種絕症的注意事項。
我潛水一天後,直接丟擲「徵婚啟事」。
「本人,女,34歲,腎衰竭晚期患者,離異多年,欲尋一腎功能完好的絕症男性做伴侶,有意者私聊。」
也許是「腎功能完好」太容易引人遐想,一記徵婚啟事出後,群裡像一滴水濺入沸油,訊息瞬間就是十多條。
有人說我都腎衰竭晚期了,還想著男女間那點事兒;有人提醒說群裡都是絕症患者,就算腎功能好,體力也不會好,若真為了享受,不如去鴨店??
十多分鐘後,有人反應過來,在群裡呼籲:
「大家別上當!她腎衰竭晚期,想找個腎功能完好的,目的是為了什麼?大家好好想想。」
群裡靜寂了幾分鐘。
群主專門艾特了我:「妹子,你這樣不厚道。大家都是病友,建群是為了互相鼓勵活下去。你昨天才進的群,是為了騙別人的腎,給自己換腎吧?」
我尋思著怎麼回覆,怎麼說得好聽。
群裡已經義憤填膺。
有人吼著「自私鬼!」「騙子!」「說不定是倒賣腎臟的,群主快報警」,有人叫我「報告單曬一下」「不敢說話了
吧?」;更多人叫著「騙子滾出去」「滾」?
我生怕真被踢出去,這是我最後一根救命稻草,忙「啪」的把報告單發出去,只馬賽克了名字。
「我不是騙子。」我說,「我有個8歲的女兒,我一個人養家,我不能死。孩子爸和其他女人結婚生了兒子,根本不管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