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鹽選 _ 受害者_第十七章 他的弟弟被我接到城裡
他的弟弟被我接到城裡,戶口掛在我家,就近讀公立初中,周
末回家,住在李佳明住過的客房裡。
在這間客房,我曾經收拾東西時,找到了一封李佳明留給我的
信,宋峰來之前寫的。
姐:
當您收到這封信,我應該已經死了,希望您移植手術成功。
最初接近您,我其實有很多打算,供弟弟上學是最後一個目
的,我的第一目的是,和您培養出感情,姐弟也好,其他也
罷,然後藉由這份感情,讓您出我做手術的錢。
生活在大城市的人,咬咬牙,錢就出來了。後來,您讓我住到家裡,把我視為家人,我真正感受到了溫
暖,特別上週末的晚上,半夜來給我蓋被子,像小時候,我的
媽媽一樣。
我不知這樣的事情從前發生過多少次,我TM就是個禽獸!
我昨天給您前夫發了個簡訊,給他看了我們的結婚證照片,按
照您之前對他的描述,他一定會來!
到時候,我會激怒他,我大機率會病發??然後,腎移植給您。
您會活下來,您記得問前夫要賠償。
蘭蘭和我弟讀書,都需要錢。
以後就辛苦你了!
李佳明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