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和竹馬假結婚之後_第三章 見未起疑
見未起疑,我放心地撥出一口氣:「還好還好,嚇我一跳。」
剛想把紙拿出來,林思齊就騰出一隻手抓住了我的手腕。
我這才發現我們之間湊得極近,近到能感受到他髮梢的水汽。
「林徐徐,」他低著聲叫了我一句,忽然將我壓倒在床鋪上,一雙眼盯著我看了許久,久到他髮梢的水滴落在我臉上,淌進脖頸深處,他才堪堪吐出下一句,「你完全不把我當男人嗎?」
呃。
我:「6。」
林思齊:「……」
他伸手狠狠掐住我的臉,罵道:「你有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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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把林思齊當男人,只是因為他也沒把我當女人看。
兩個沒性別的人互相傷害罷了。
在爸媽家待了兩天,就被無情驅趕。
關於酒席的事情,我的意見是別擺,萬一到時候離婚了怎麼辦,得被全村人笑話,結果遭了一頓毒打。
林思齊在這方面,狗腿得很,他一面攔著我媽對我動粗,一面譴責我:「哎!說什麼離不離的,酒席當然得擺啦,不僅村裡擺,城裡也得擺!」
對於這一點,我爸媽對他大加讚賞。
我很無語,又不是真結婚,何必搞那麼真。
只是因為林思齊爸媽不在,於是我爸媽才稍稍把辦酒席的事情擱置。
我拎著我幾件衣服,上了林思齊的車。
雖然在城裡有一套房,但那套房實在太小,不適合兩個人擠,況且,我也不想讓我的小房子沾上男人的味道。
但我們各住各的,又實在不太像一對夫妻,一定會被我精明的老媽,看出端倪。
於是我倆拿主意,暫時住林思齊那兒。
把行李搬進林思齊家的時候,我有強烈的怪異感,突然就明白為什麼先前寧願賴在風險高的我爸媽家,也不願意跟林思齊單獨住了。
這就好像,我和林思齊,真的結婚了一樣。
雖說我曾經的確想過和林思齊結婚的事情,不過那僅限於幼兒園。
小時候的林思齊特別漂亮,皮膚白白的,像個精緻的小王子,而我就是在泥潭打滾的小泥人。
從小就不講究,光著腳跑來跑去,導致林思齊一直對我的腳懷有一種嫌棄的心理……不過最近好像還好?
看著林思齊忙前忙後地整理東西,我也不好閒著,剛擼起袖子想幫他,就發現他把我的衣服塞進了主臥的衣櫃。
我:「?」
我大驚:「你幹嘛!」
林思齊一頓,手上還拎著我的蕾絲邊內衣。
他眨眨眼睛:「幫你放衣服啊?」
你還挺無辜。
只是我控制不住地氣血上湧,臉燒得滾燙。
再純潔的友情,也頂不住你這樣吧!
「在你家的時候,我就發現你好像不怎麼整理衣服,所以這幾天都是我幫你理的啊?」
我瞳孔地震:「?!!」
「怎麼了,現在才開始害羞啊?」
「什麼東西!我以為那是我媽理的!!!」
「哎喲,沒必要,咱倆誰跟誰啊。」
我強忍著羞恥,一把奪過我的內衣:「我自己來!」
「也行,你自己來就自己來。」他十分大方將地方讓給我。
我理著理著,才發現重點錯了,我不是要問他為什麼把我的衣服塞主臥嗎?
只是剛想問他,床頭櫃上一個不起眼的手賬本吸引了我的注意。
這個手賬本鼓鼓囊囊的,看得出裡面塞了一堆東西,又看得出有點年頭。
我放下手上的衣服,拿起那本手賬,剛想打趣他怎麼這麼少女心,還做手賬,就見林思齊臉色一變。
他似乎不想讓我發現這個東西。
我心忽然一頓,似乎有些明白這本手賬裡記的都是什麼東西了。
林思齊拿過我手中的手賬,神情似乎帶了些緊張。
「你、你理著吧,我出去看看。」
他起身就走,一張折過的紙從手賬裡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