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來兒媳只給我300生活費,我在年夜飯上掀桌了_第十章 10半年後

第十章

10.

半年後,我手機用得比以前熟多了。

每月一號,沈晴把錢轉到我卡上。

簡訊一響,我就點開看。

六千三。

一分不少。

我會給她發語音。

“錢到了。這個月給子昂買了牛奶,煤氣費我自己交了,水費還剩兩天到期。”

她每次都回得很快。

“媽,您別太省,想吃什麼就買。”

我還是省。

但不再像從前那樣苛待自己。

早市有新鮮魚,我會買一條。

天冷了,我會開暖氣。

沈晴買的那件棉襖,我也穿上了。

李嬸看見,酸溜溜地說:

“喲,穿新衣服了?”

我直接懟她。

“我兒媳買的,羨慕你也讓你兒媳買。”

她臉一黑,扭頭走了。

陸子昂也變了不少。

手機沒了,他剛開始像丟了魂。

手總往兜裡摸。

後來沈晴給他報了籃球班,又讓班主任安排他參加學校的志願服務。

週末,他去社群幫老人搬東西、整理書架。

回來滿頭汗,卻比窩在房間裡精神多了。

有一次,他拿回一張進步獎狀。

名次不算多高,但老師說他上課不睡了,作業也認真了。

他把獎狀遞給我,小聲說:

“奶,先抵一點債。”

我瞪他。

“這才哪到哪?你的債長著呢。”

他撓撓頭,笑了。

那一笑,讓我想起他小時候。

沈晴換成了白班護工。

工資少了,她更忙。

但每個月都回來四五天。

她回來時,不再只帶禮盒。

她會陪我去銀行,陪我買菜,陪陸子昂打球。

有時候晚上,她坐在陽臺上,看著建明的照片發呆。

我知道她也苦。

可我不會再一味替她說好話,也不會再把她想成天生的壞人。

她做得不對的地方,我照樣說。

我受過的委屈,她也得知道。

只有說出來,日子才不會爛在心裡。

又到除夕。

這一次,年夜飯擺得熱熱鬧鬧。

陸敏提前來幫忙,進門第一句話就是:

“媽,嫂子,今年我少說話,多幹活。”

我哼了一聲。

“你最好記住。”

二叔也帶了酒,說以後家裡有事先問清楚,別跟著外人起鬨。

沈晴把燉好的雞湯端上桌。

陸子昂站起來,端著飲料。

“奶,媽,還有小姑二爺,我以前犯了大錯。錢我現在還不了,但我會記著。”

“我以後不撒謊,不亂花錢。”

我看著他。

“說到做到。”

他點頭。

“說到做到。”

沈晴也端起杯子,看向我。

“媽,這幾年讓您受委屈了。以後錢我直接給您,家裡的事我也不會再躲。”

我沉默了幾秒,才拿起杯子。

“我也有錯。我不該只聽別人說,不該不會查賬還硬撐。”

“但沈晴,我醜話說前頭,你要是以後再只打錢不管人,我照樣罵你。”

她眼眶紅了,卻笑了。

“您罵,我聽。”

屋裡的人都笑了。

窗外鞭炮聲響起來。

鍋裡湯咕嘟咕嘟冒著熱氣。

我的手機放在桌邊,螢幕亮了一下,是銀行簡訊。

每一筆錢,都清清楚楚。

每一句話,也終於說到了明處。

我曾經以為,家裡最缺的是錢。

後來才知道,不是。

錢要到該到的人手裡。

賬要攤開。

話要講透。

孩子不能只給飯吃,也得有人看著他的心往哪兒跑。

兒媳不是天生親人,婆婆也不是天生仇人。

日子過到最後,靠的不是猜,不是忍,也不是外人的幾句閒話。

靠的是看得見的賬,落到實處的管,和誰也別再缺席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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