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來兒媳只給我300生活費,我在年夜飯上掀桌了_第十章 10半年後
第十章
10.
半年後,我手機用得比以前熟多了。
每月一號,沈晴把錢轉到我卡上。
簡訊一響,我就點開看。
六千三。
一分不少。
我會給她發語音。
“錢到了。這個月給子昂買了牛奶,煤氣費我自己交了,水費還剩兩天到期。”
她每次都回得很快。
“媽,您別太省,想吃什麼就買。”
我還是省。
但不再像從前那樣苛待自己。
早市有新鮮魚,我會買一條。
天冷了,我會開暖氣。
沈晴買的那件棉襖,我也穿上了。
李嬸看見,酸溜溜地說:
“喲,穿新衣服了?”
我直接懟她。
“我兒媳買的,羨慕你也讓你兒媳買。”
她臉一黑,扭頭走了。
陸子昂也變了不少。
手機沒了,他剛開始像丟了魂。
手總往兜裡摸。
後來沈晴給他報了籃球班,又讓班主任安排他參加學校的志願服務。
週末,他去社群幫老人搬東西、整理書架。
回來滿頭汗,卻比窩在房間裡精神多了。
有一次,他拿回一張進步獎狀。
名次不算多高,但老師說他上課不睡了,作業也認真了。
他把獎狀遞給我,小聲說:
“奶,先抵一點債。”
我瞪他。
“這才哪到哪?你的債長著呢。”
他撓撓頭,笑了。
那一笑,讓我想起他小時候。
沈晴換成了白班護工。
工資少了,她更忙。
但每個月都回來四五天。
她回來時,不再只帶禮盒。
她會陪我去銀行,陪我買菜,陪陸子昂打球。
有時候晚上,她坐在陽臺上,看著建明的照片發呆。
我知道她也苦。
可我不會再一味替她說好話,也不會再把她想成天生的壞人。
她做得不對的地方,我照樣說。
我受過的委屈,她也得知道。
只有說出來,日子才不會爛在心裡。
又到除夕。
這一次,年夜飯擺得熱熱鬧鬧。
陸敏提前來幫忙,進門第一句話就是:
“媽,嫂子,今年我少說話,多幹活。”
我哼了一聲。
“你最好記住。”
二叔也帶了酒,說以後家裡有事先問清楚,別跟著外人起鬨。
沈晴把燉好的雞湯端上桌。
陸子昂站起來,端著飲料。
“奶,媽,還有小姑二爺,我以前犯了大錯。錢我現在還不了,但我會記著。”
“我以後不撒謊,不亂花錢。”
我看著他。
“說到做到。”
他點頭。
“說到做到。”
沈晴也端起杯子,看向我。
“媽,這幾年讓您受委屈了。以後錢我直接給您,家裡的事我也不會再躲。”
我沉默了幾秒,才拿起杯子。
“我也有錯。我不該只聽別人說,不該不會查賬還硬撐。”
“但沈晴,我醜話說前頭,你要是以後再只打錢不管人,我照樣罵你。”
她眼眶紅了,卻笑了。
“您罵,我聽。”
屋裡的人都笑了。
窗外鞭炮聲響起來。
鍋裡湯咕嘟咕嘟冒著熱氣。
我的手機放在桌邊,螢幕亮了一下,是銀行簡訊。
每一筆錢,都清清楚楚。
每一句話,也終於說到了明處。
我曾經以為,家裡最缺的是錢。
後來才知道,不是。
錢要到該到的人手裡。
賬要攤開。
話要講透。
孩子不能只給飯吃,也得有人看著他的心往哪兒跑。
兒媳不是天生親人,婆婆也不是天生仇人。
日子過到最後,靠的不是猜,不是忍,也不是外人的幾句閒話。
靠的是看得見的賬,落到實處的管,和誰也別再缺席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