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說我每月6000養老金就該還車貸,我拒絕免費帶娃她悔瘋了_第七章.
第七章.
我再次聯絡銀行時,只確認兩件事。
第一,關於那次擔保諮詢,我沒有作出產權人本人同意。
第二,今後如果有需要我確認的正式事項,請直接聯絡我。
工作人員記錄了我的要求,也提醒我,家庭成員之間的溝通不能替代產權人本人辦理手續。
我只想保住一個最基本的事實:我的房子,涉及什麼決定,要由我自己知道。
我又打給物業,確認代辦許可權撤回後,水電繳費不會中斷,只有需要核實產權人身份的事項才會直接聯絡我。物業答應把新聯絡人登記好,並把確認簡訊發到我的手機。
家裡那本舊賬本也被我重新翻了一遍。我在裡面找到一張三年前的搬家清單,上面寫著林建成一家搬入時帶來的幾件傢俱。那張紙不能替我決定房屋的法律關係,卻提醒我那次搬入確實是一次有起點的安排,不是房子從來就屬於他們的日常空間。
我把清單收好,沒有拿去群裡證明什麼。
下一次協商,我要談的是實際搬遷時間,不是讓親戚給這張紙投票。
家庭協商安排在週日晚上。
我把一張紙放到桌面上。
“你們可以繼續住兩個月。兩個月內找合適的房子,水電和日常耗材從下個月開始按實際承擔。搬遷日期提前一週確認,交接時核對水電讀數和鑰匙。”
許寧當場紅了眼。
“你這是趕我們走。”
“我給了兩個月過渡。”
“我們一家三口搬出去要多少錢,你知道嗎?”
“我知道,所以沒有要求你們明天搬。”
林建成低頭算賬。
房租押金、託管費、車貸、生活費,寫在紙上之後,每一項都不再是“以後再說”。
他算了很久,才說:“兩個月太緊。”
“可以提出具體日期。”
“那三個月。”
“兩個月半。”
許寧抬頭。
“你還要討價還價?”
“我願意給合理過渡,不願意把期限繼續變成沒有期限。”
最後他們同意兩個月半。
我讓林建成把日期寫下來,也把需要提前完成的事分成三項:先找住處,再確認託運和接送安排,最後按約交接鑰匙。兩個月半不是說期限到了就可以把人和東西留在門外,而是雙方同意的搬遷計劃;如果中間遇到實際困難,要提前說清楚並協商調整。
調解員把這項安排記在記錄上,註明由雙方自願確認。林建成在旁邊簽了名字,許寧看了兩遍才籤。
簽完後,她問我:“你真覺得這樣一家人還能來往嗎?”
“能不能來往,不取決於我把房子交給你們擔保。”
她沒有再問。
林建成隨後從抽屜裡拿出一張預算表。
“如果按這個時間搬,我們得把車換成便宜一點的,或者減少一項非必要支出。”
許寧盯著我。
“要不你幫我們做一次擔保,等我們穩定了就解除。”
“不做。”
“你連這個都不願意?”
“我不替任何人籤擔保,也不提供房產證和身份證件。”
“那你讓我們怎麼辦?”
“按你們的收入選擇車和住處。”
這句話說完,屋裡很安靜。
我知道他們會很難,但難不是我可以被拿來填的理由。
第二天早上,許寧在家族群裡發了訊息。
“婆婆逼我們帶著孩子搬走,連房子的地址都不讓我們說。”
幾分鐘後,我看見她把那套房子的詳細地址也發了出來。
群裡有人接著問房子是不是已經賣了,也有人問他們準備搬去哪裡。我沒有回答任何一個問題,只給林建成發訊息,提醒他儘快讓許寧撤回地址。
這套房子雖然是我名下的,但此刻住著他們一家;我不想讓小滿的生活地點變成親戚們討論誰對誰錯的材料。
我先私聊她,要求立即撤回地址,不要再傳播孩子的學校和住址資訊。
她回我:“這是我們現在住的地方,親戚問怎麼了?”
我把截圖儲存下來,通知調解員,並提醒家族成員不要轉發涉及孩子的資訊。
林建成晚上打來電話。
“寧寧不是故意的。”
“地址已經發了。”
“我讓她刪。”
“你也要明白,住在那裡不代表可以替我公開房屋資訊。”
“媽,房子以後不是也要給小滿嗎?”
“以後怎麼安排,是我的決定。”
電話那頭很久沒有聲音。
“你真的一點都不給我們留了嗎?”
“我留了兩個月半的時間,也留了你們自己安排生活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