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創業我賣房救急,他翻臉不認人後,公司破產了_第8章 8開庭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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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那天,陸承峻本人來了。
他先向法庭承認我是股東,再解釋公司為什麼這些年沒通知我。
“許先生不參與經營,我們一直是信任關係。”
我坐在另一邊,看著他把那兩個字說得很自然。
法官詢問爭議焦點,程雁逐項提交材料。
股東身份、有效分配決議、支付期限、我名下賬戶的流水,以及公司提供的所謂代領授權。
陸承峻的代理人提出,不能僅憑我否認簽字就認定授權虛假。
程雁表示同意依法核實,要求對方提交原件和形成過程。
“電子圖片也有來源,請一併提供。”
對方沒拿出原件。
法官又問,領款後是否向我轉付,是否有保管約定。
陸承峻說,十年裡他替我承擔過不少費用。
“具體哪筆?”
他翻了翻面前的資料,說早年請過我吃飯,也送過禮品。
法庭要求他提交與爭議款項對應的證據。
他報不出金額。
程雁出示那份八萬元和解草案,請法庭結合其他證據審查。
陸承峻看見草案上的股份轉讓條款,側頭跟代理人說了很久。
隨後,他們換了一個理由。
公司當前經營虧損,不能再讓股東抽走資金。
沈清整理的財務資料恰好說明,三次決議作出時存在可分配利潤,其他股東也已經按比例收款。
程雁指向其中一張付款憑證。
“經營風險由股東依法承擔,但不能只讓其中一個股東的已決議收益,變成另一人的私人財產。”
陸承峻用指節抵著嘴,沒有再插話。
法庭圍繞各項證據繼續詢問。
我等到發言時,只說了我親身經歷的部分。
沒有授權,沒有收款,也沒有同意把分紅繼續投入公司。
對方問我,為什麼十年都沒提出異議。
我看著陸承峻。
“因為我一直以為,公司還需要錢。”
書記員讓我放慢一點,我又說了一遍。
庭審沒有當場宣判,雙方還要補交材料。
陸承峻在走廊追上我,第一次準確叫出了我的全名。
“許硯,三十萬已經夠你媽治一陣了。再弄下去,公司倒了,誰都沒好處。”
“公司真有問題,就把問題解決。”
“你把供應商也叫來告我,這叫解決?”
我這才知道,那個送配件的小廠老闆已經起訴承峻。
他姓馮,有簽收單,也有雙方蓋章的對賬單。
我給他的只是一處諮詢地址,沒替他作任何決定。
“錢是你們欠的,官司是他自己打的。”
陸承峻朝我走近一步。
“你以為別人會謝你?工人沒工資的時候,第一個恨的就是你。”
程雁走到我們中間,提醒他後續透過代理人溝通。
那天回去,我把這句話想了很久。
我也在廠裡幹過活,知道機器停下來,一家人的飯錢就可能沒了。
可我不追那筆分紅,廠裡的窟窿就不存在了嗎?
幾周後,新的材料回答了這個問題。
法院調查及相關案件查明的往來,逐漸拼出了關聯公司的資金去向。
承峻前後轉出去兩千一百多萬元,所謂採購沒有對應貨物,所謂借款沒有按期歸還。
馮老闆拿到生效文書後申請執行,發現公司賬戶裡的錢根本不夠償債。
與此同時,陸承峻試圖轉讓的一間商鋪,因先前依法採取的保全措施,未能辦理過戶。
他給我發來一條訊息。
“你就非要查到最後?”
我把訊息轉交律師,回覆了兩個字。
“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