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創業我賣房救急,他翻臉不認人後,公司破產了_第5章 5我什麼時候拿過這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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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什麼時候拿過這些錢?”
我把銀行卡一張張排在程雁桌上。
她沒急著下結論,讓我先去銀行補全對應期間的流水。
明細列的三天,我分別在外縣修機、給母親陪診,還有一次在店裡幹活。
沒有一天收到過公司轉款。
“會不會寫錯了?”
我仍然問了一句。
程雁把公司回覆放進證據袋。
“寫錯可以核對。問題是,他們不肯讓你核對。”
承峻公司拒絕查閱賬簿的理由,是我從事機電維修,存在競爭關係。
它還稱,我突然要求查賬,意圖擾亂經營。
我那間維修店只有三張工作臺,公司的產品是整套冷鏈裝置。
程雁核完經營範圍,替我提起股東知情權訴訟。
她提醒我,程式需要時間,法院也不會因為母親生病就跳過對方的答辯權。
“醫院那邊照常安排。我們這邊一步一步走。”
我每天上午送母親治療,下午回店裡幹活。
有次焊接前忘了放下面罩,老韓伸手拉了我一下。
“硯子,你這腦袋還在賬本里。”
我去水池洗了把臉,回來先把手機收進抽屜。
不掙錢,我連往下打官司的底氣都沒有。
半個月後,陸承峻給我發來語音。
這是這些年,他第一次主動聯絡我。
“你上來就告公司,考慮過其他人的感受沒有?”
我回他,請向代理律師提供真實賬目。
他很快又發一條。
“做生意有賺有賠。當初給你股份是照顧你,你別以為能拿一輩子。”
我把這段對話交給程雁,沒有跟他爭。
知情權案件開庭前,法院組織雙方溝通查閱安排。
公司代理人同意先提供規定範圍的材料,卻要求我籤一份十萬元違約金的保密承諾。
程雁逐條修改,只保留合法保密義務,刪掉阻礙依法維權的部分。
他們又說,賬在倉庫,需要整理。
她指著已經確認的日期。
“查閱時間請寫進筆錄。”
公司代理人說我已經十年不參與經營,突然查這麼細,難免讓人懷疑目的。
程雁請他具體指出哪一項超出了依法查閱的範圍。
他沒有回答,低頭改時間表。
我看著紙上來回塗改的幾處日期,才明白為什麼她每次都要我保留回覆。
對方說過什麼,答應過什麼,不能只裝在我的記憶裡。
最終定在一週後的週三。
我和受託協助查閱的律師、會計師一起進了公司資料室。
孟策仍站在門邊。
這次他手裡拿著的是訪客牌,得按確認的名單給我們登記。
材料送來時,只有幾本裝訂整齊的報表。
會計師沈清翻到目錄,問原始憑證在哪裡。
“電腦升級,暫時調不出來。”
程雁讓對方把未提供的專案逐項列明,準備提交法院。
半個小時後,邵嵐進來,讓人推了一輛檔案車。
我以前只在公司年會上見過她。那時她管財務,現在也是股東。
她看著我,先說了一句。
“許哥,陸總這些年真的不容易。”
我把筆放在面前。
“先看賬。”
沈清從會議記錄裡抽出三份利潤分配決議。
公司最近三個年度分別決定分配三百萬元、四百萬元、五百萬元。
決議對全體股東有效,支付期限也寫得清楚。
我那一份,確實是一百四十四萬。
其他股東的紅利,付款憑證都齊全。
只有我的,收款欄目裡寫著四個字。
“授權代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