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遺棄在三萬英尺_第 10 章 沈珩
第 10 章
“沈珩,有你的快遞。”
四月,門口放著一個紙箱,從國內寄來的。
寄件人:沈舒窈。
開啟以後,裡面是一套木刻工具,全新的。
底下壓著一張紙條。
“你小時候說想學木刻,我一直沒放在心上。這套工具是我自己挑的,不知道對不對,你看看。生日快樂。你姐。”
今天是三月二十九號。
我的生日是三月十二號。
她遲了十七天。
但她記起來了。
以前她從來不記。
紙條的背面還有一行小字。
“我把你的生日設了日曆提醒,以後不會忘了。遲到的二十幾個“生日快樂”,我慢慢補。”
我把工具放在書桌上,木頭的紋路很細,聞起來有淡淡的松木味。
手機響了,我姐的電話。
“收到了?”
“收到了。”
“工具對嗎?我問了半天,店員說這套適合入門。”
“對的。”
“爸的身體恢復得不錯,上週開始在小區裡遛彎了。媽讓我問你五一能不能回來一趟。”
“看看吧。”
“不勉強。”
她頓了一下。
“沈珩,有件事跟你說一聲。裴清芷上個月辭了職,聽說去了深圳。她沒再聯絡過你吧?”
“沒有。”
“嗯,那就好。”
又是一陣沉默。
“你最近忙嗎?”
“新專案剛開始,還行。”
“博物館那個?我在事務所官網上看到了你的名字。”
她去看了我的公司官網。
以前她連我在哪家公司都記不清。
“看到了?”
“看到了。專案介紹頁上寫了你的名字,旁邊有你的照片。”
“嗯。”
“照片挺好看的。”
我笑了一下。
“姐,你今天話很多。”
“我怕以後沒機會說了。”
“不至於。”
“沈珩。”
“嗯?”
“以前是我不對。”
她沒有再解釋哪件事不對。
因為太多了。
“我知道了。”
“你不用原諒我,但你得知道,你姐從來沒覺得你不重要。只是做得不夠,讓你覺得自己不重要。”
“姐,這些話你以前說不出來。”
“以前不知道你會走。”
“知道了就能說了?”
“知道了才發現不說不行。”
電話那頭有風聲,她大概在外面走。
“你五一回來,我去機場接你。就我一個人。”
“再看吧。”
“行。”
掛了電話,我站在窗邊看外面的運河。
四月的哥本哈根已經開始回暖了,河邊有人跑步,有人遛狗。
米克爾說這個季節最適合騎車去海邊。
我買了一輛二手腳踏車,紅色的,車筐裡經常放著從花店帶回來的雛菊。
不是為了誰買的。
是路過花店,覺得好看,就買了。
四月中旬,我收到了顧晚棠最後一封郵件。
“沈珩,這是最後一封了,以後不會再打擾你。你說的對,有些事記得太晚了,晚了就是晚了,補不回來。那個展的照片我還留著,不發給你了,放在我這裡就好。你的傘我也留著,沒捨得扔。骨架修好了,但拿在手裡的時候總覺得缺了個人。我不會去找你了。你值得更好的人。晚棠。”
我看完這封郵件,存了起來。
沒有回覆。
不是因為恨她。
是因為已經不需要她了。
她曾經是那個把第一顆枇杷遞給我的女孩。
但她也是那個越過我去攙別人的人。
我可以記住那顆枇杷。
但我不會為了一顆枇杷回到一棵已經不再結果的樹下。
五月,我沒有回國。
我在哥本哈根的工作室裡完成了博物館專案的第一版方案,導師看完以後沉默了幾秒。
“珩,你有天賦。但更難得的是你的穩。”
我的穩。
以前在那個五個人的團體裡,她們管這叫冷淡。
管這叫不會撒嬌。
管這叫像室友。
現在,它叫天賦。
六月的一天,我在超市買東西。
結賬的時候排在我前面的是一對情侶。
男孩在挑咖啡豆,女孩站在旁邊等著。
男孩拿了兩包,猶豫了一下,又放回去一包。
女孩把那包重新拿起來放進購物籃。
“都要。”
男孩笑了:“太貴了。”
“又不是天天買。”
她說的很平常,像在說今天天氣不錯。
但她把他放回去的東西重新拿了起來。
沒有人說“差不多得了”。
沒有人說“你自己不會挑嗎”。
沒有人拉開他的行李箱把他的東西扔掉。
我推著購物車走出超市。
陽光很好,照在臉上是溫的。
手機響了一聲。
米克爾發來訊息:“下班去喝一杯?”
我回了一個字。
“好。”
走出超市的自動門時,玻璃上映著我的影子。
清爽的碎髮,帆布包,腳踏車筐裡放著一束雛菊。
一個完整的人。
不是誰裁掉的半張臉。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