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走我的人販子死在我面前,我卻哭了_第9章 9林國川去世後的第十二年
9
林國川去世後的第十二年,案件宣判。
梁有福因故意殺人、收買被拐賣兒童等罪獲刑,兩名主要施暴者也因故意殺人罪受到審判。
其餘參與者也分別承擔了法律責任。
梁耀祖沒有出現在被告席。
當年出事時他還沒有出生,
後來也只是一個被父母寵壞的孩子。
宣判前,他給我寫過一封信。
信裡沒有替父母求情,
只問我以後還能不能叫姐姐。
我沒有回覆。
不是因為恨他。
只是血緣、收養和共同生活,
都不能強迫一個人立刻繼續一段關係。
我請民政.部門替他聯絡了未成年親屬照護。
能做的,我都做了。
宣判那天,王桂香隔著人群喊我。
“招娣!”
“我們好歹養了你十幾年!”
“你真要看著耀祖沒有爸媽嗎?”
從前這句話能讓我整夜睡不著。
我總覺得梁家給過我一口飯,便有權從我身上取走更多。
現在我終於能平靜地看著她。
“耀祖沒有爸媽,是因為他的爸媽犯罪。”
“我沒有爸爸,也是。”
她愣住了。
法警將她帶走時,她還在哭罵我沒良心。
我沒有回頭。
法院外,有一個男人等了很久。
他叫陳啟。
小時候被賣到河西磚廠,是林國川尋親途中幫助過的孩子。
紅皮筆記的第八十三頁寫過他。
“林叔把我送回家以後,還給我買了張車票。”
陳啟遞給我一張泛黃的照片。
“我媽說,沒有他,我可能早就死在磚窯裡了。”
照片裡,年輕一些的林國川站在派出所門口。
身邊男孩又黑又瘦,他卻笑得很開心。
照片背後寫著:
【送一個孩子回家,明珠就會離家近一點。】
陳啟告訴我,
林國川尋找我的那些年,
順手幫過七個孩子。
他每次聽說哪裡有來歷不明的孩子,都會先去確認。
哪怕不是我,也會把訊息交給警方。
我突然明白,爸爸找我的路沒有白走。
他沒有來得及把我帶回家,卻讓好幾個孩子先回了家。
大學填志願時,我報了社會工作專業。
趙嵐問我是不是因為爸爸。
“一半吧。”
“另一半呢?”
“因為魏婆婆。”
如果當年她的聲音能再大一點,
如果村外有人願意多問一句,
很多事情也許會不同。
我想成為那個多問一句的人。
大學期間,我加入尋親志願團隊。
第一次跟著警方去接一個被拐女孩時,
她死死抓住買家,
不肯跟親生父母走。
旁邊有人著急,說這孩子怎麼不知好歹。
我蹲下來,沒有拉她。
“你不用現在認他們。”
“也不用馬上相信誰。”
“我們先帶你去安全的地方。”
女孩警惕地看著我。
“你是人販子嗎?”
我鼻子一酸。
“不是。”
“可我爸爸以前也被人這樣叫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