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走散在那場沒有燃起的大火里_第17章 17深夜
17
深夜,我接到了一個陌生號碼的來電。
剛接通,媽媽慌亂的哭聲便傳了過來。
“晚晚,嬌嬌哮喘犯了!”
“她的藥用完了,現在喘不上氣。”
“你快轉點錢過來,我們沒錢叫救護車!”
我握著手機,沉默了兩秒。
隨後直接撥打急救電話,將她們的地址和林嬌的病史告訴接線員。
做完這些,我重新打回去。
“救護車已經出發。”
媽媽愣了愣。
“那錢呢?”
“醫院要繳費,嬌嬌還要住院。”
“我沒有錢。”
“你怎麼會沒有?”
她脫口而出。
“你剛拿回禮金,周敘也答應賠你房子。”
“那是我的錢。”
“林嬌二十六歲了,她該為自己的醫療和生活負責。”
媽媽的聲音猛地拔高。
“她是你妹妹!”
“她真出了事,你良心過得去嗎?”
電話那頭傳來林嬌艱難的喘息。
她搶過手機,斷斷續續地哭。
“姐,你是不是巴不得我死?”
“只要我死了,就再也沒人跟你爭了。”
熟悉的指責再次落下來。
如果是從前,我會立刻自責。
會放下所有事情趕過去,再把身上最後一分錢交出去。
可這一次,我異常清醒。
“我已經替你叫了救護車。”
“這叫救人。”
“但替你繳費、還債、收拾殘局,不是我的責任。”
“你想活下去,就配合醫生,自己承擔後果。”
林嬌哭著罵我冷血。
救護車的鳴笛聲很快從電話那端傳來。
我確認醫護人員已經抵達,便結束通話了電話。
第二天,醫院社會服務部門聯絡了我。
林嬌需要住院觀察,但她和媽媽暫時無法承擔全部費用。
我提供了可以申請的救助渠道,卻拒絕作為繳費擔保人。
媽媽在病房裡大罵我見死不救。
可醫護人員告訴她:
“患者的姐姐已經第一時間呼叫急救,還幫忙說明了病史。”
“成年人住院繳費,應該由患者本人和監護責任人解決。”
林嬌沒有死。
她得到了及時治療,也終於第一次在沒有我的錢包和照顧下,獨自面對自己的身體。
出院後,她給我發來一條資訊。
【你以前明明不是這樣的。】
我看了很久,只回復了一句。
【因為以前的我,沒有學會先救自己。】